總序 序言(2 / 3)

持後一種說法的以《越絕書》”西施亡吳國後,複歸範鑫,同泛五湖而去“為主要依據。明·梁辰魚《洗紗記》、明·楊慎《升庵集》、唐·杜牧《杜秋娘詩》都持這種看法。宋代大文豪蘇軾對這種說法尤為讚同,其《範蠡》詩中”誰遣姑蘇有糜鹿,更憐夫子得西施“、《西施》詩中他年一艦鶴夷去,應記奴家舊姓西”,及《水龍吟》詞中“五湖開道,扁舟歸去,仍攜西子”等語,明確不過地表達了他對西施下落的見解。

在西施隨範蠢泛舟五湖的說法中,也還存在著歧意一種認為,範鑫與西施本有舊情,功成之後,載之以去,天遂人願,是一種美好的結局,這是西施家鄉人們的傳說,表達了家鄉人民對西施的祝願。另一說法是範蠡因西施感亂吳王,致吳亡國。怕以後西施又惑亂越王,使之蹈吳覆轍,故載之遠去,以絕越國之患,給美好的結局蒙上一層陰影。這種說法,以梁辰魚《洗紗記》和羅大經《鶴林玉露》為代表我認為此純屬衛道者之語,絕非範蠡原意,範蠢出走是看透了勾踐的真實麵目,而非懼西施為禍也,故此說不可取。

細察以上說法,以沉江而死者為是,因墨子為春秋戰國之交人,所處時代距吳亡不遠,其說當為可信。但本書在寫作過程中,鑒於入們對西施的喜愛和懷念,為了表達一種善良的願望,在情節安排上,選取了“泛舟五湖”之說,追求了一種藝術的完美。

昭君出塞和親的史實,史籍中記載不多,但東漢以後,卻幾乎每個朝代都有關於昭君的文學作品出現,僅詩歌就有600多首。戲劇20多種、現代戲劇大家曹禺和曆史學者郭沫若先生也以戲劇的形式塑造了昭君的形象。台灣作者高陽還以王昭君為題材撰寫了長篇曆史小說。

在上述作品中,昭君的形象千姿百態,各有風采。其中最大的不同之處是在對待出塞的態度上。一種是被迫出塞,無可奈何;悲悲哀哀,慘慘淒淒,甚至走到界河上投水自殺。持此說者以元代馬致遠的《漢宮秋》為典型代表。另一種是以民族大義為重,主動請行,使得漢胡和睦,親如一家,此說以曹禺戲劇《王昭君》為代表。本書經過比較,認為主動請行更能體現昭君深明大義,以國事為重的高尚情懷,因而選擇了後者,使昭君形象更臻完美。

由於羅貫中《三國演義》的問世,更由於這部名著被改為電視劇搬上熒屏,使得貂蟬之名在中國家喻戶曉,婦孺皆知。其原型當為史籍中與呂布私通之董卓侍蟀無疑。

而後董卓與呂布矛盾迭起,董卓以戟擲刺呂布,王允與士孫瑞謀殺董卓,以呂布為內應等等均有史料記載,鑿鑿在目,不可不信。故《三國演義》中貂蟬故事的情節雖經作者作了藝術上的加工,但來龍去脈有跡可循,所以本書在撰寫過程中即以此為藍本,作進一步的加工。所不同者是在貂蟬的最後結局上,《三國演義》中沒有交代貂蟬的最後下場,民間傳說中貂蟬的最終結局有如下兩種:一是呂布死後,貂蟬落入曹操手中,曹操為了收買關羽,即以貂蟬贈之。而關羽以董卓、呂布事為戒,怕紅顏而為禍水,故硬著心腸,閉起眼睛將她殺死,使她成為關老爺的刀下之鬼。另一種結局是貂蟬被送與關羽之後,關羽斥其以色媚人,惑亂人心。貂蟬不服,義正辭嚴地駁斥關羽,表白自己一片愛國之心,報恩之情,說得關羽心服口服。在張飛聞訊趕來要殺貂蟬之時,關羽毅然掩護貂蟬脫險,送入尼庵修行,並囑以其身所曆付諸文字,以戒後人,貂蟬在尼庵中得以善終。

兩種結果看來以後者要好得多。但筆者以為,以貂蟬其人其事,兩種結局都不適合於她。因為貂蟬之所以裏生死於度外,周旋於董卓、呂布之間,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報王允養育之恩,除國家傾覆之患。呂布死後,讓她繼續留在人間,似有不妥。(當然也不排除王允為了繼續鉗製呂布,會讓貂蟬作如是選擇的可能。)但據《三國演義》記載,羞卓死後,其部將李催、郭記攻入長安,與董卓複仇,在作戰中,呂布失了城池,“左衝右突,攔擋不住”,引數百騎來到青瑣門外,招呼王允一塊逃走,遭到婉言謝絕後,遂棄卻妻小,引百餘騎飛走出關,投奔袁術去了。《三國誌·呂布傳》也載李、郭攻入長安,與呂布戰城中,布敗走。

《後漢書·呂布傳》記李、郭攻入長安,“布與催戰敗。乃將數百騎,以卓頭係馬鞍,走出武關,奔南陽”。先投袁術,後與張揚奔河內,又投袁紹,後又奔至洛陽等等。

如上所述,呂布在長安戰場上失敗,落荒而走,身無立足之地,先後投靠數人而不得安身,根本不可能帶貂蟬一起出逃。所以貂蟬即使不死,此時也應在被“棄卻”的妻小之中,而不可能在呂布身邊。呂布逃走後,王允死於李、郭之手,家小全部遇害,貂蟬當不能幸免。或許以貂蟬之美,李、郭二人對她有非分之念,免其不死。但貂蟬何等女子,豈能偷生,所以從容取義應是貂蟬歸宿的最好選擇。生以身報司徒大恩,死以命殉之地下,有始有終,忠貞不渝,方顯貂蟬之真情義。而民間傳說則為顯關公見色不惑的忠義氣概,卻要以美女貂蟬作為陪襯,實在有貂蟬形象。故本書摒棄眾說,而以“取義”結局,也是對貂蟬形象的淨化。

楊貴妃事跡史料記載頗多,墓本可信。所疑者,兩次出宮風波的起因,這點史書未作詳細交代。《舊唐書·貴妃傳》雲:“(天寶)五載七月,貴妃以微遙送入楊宅。九載,貴妃複憐旨,送歸外宅。”新唐書·貴妃傳》雲:“他日,妃以遮還第。天寶九載,妃複得遣還外第。”其他史書也都一言代過,不作詳說,給後人留下許多懸念和想象貴妃進宮之後,玄宗視之如命,百依百順,雙出雙入,形影不離,能遣還出宮,定有較為嚴重的原因。在這點上,《資治通鑒》給人們提供了一個很重要的信息:

(天寶)五載七月,妃以妒悍不遜,上怒,命送歸。那麼,“妒悍”的對象是誰呢?為了給這個問題一個答案,人們選中了梅妃和魏國夫人,因為隻有以梅妃之美、之才情,就國之豔、之傾巧,才堪與貴妃爭寵,由此引發了貴妃的“曝妒”,但查諸史籍,梅妃未有其人,實為虛構而魏國此時也未封為夫人,氣候尚來形成,不具備和玄宗調睛的條件。聯想到白居易《上陽白發人》詩中的上陽宮女“玄宗末歲初選入,入時十六今六十。未容君王得見麵,已被楊妃遙側目,妒令潛配上陽宮,一生遂向空房宿”的情況,似說明上陽宮女遭此厄運,是由於楊妃“側目”的結果。

白居易友人元鎮也有《上陽白發人》詩作,揭露了天寶年中因玄宗選美,使得民間“良人顧妾心死別,小女呼爺血淚垂”的悲慘現象,並自注雲:“天寶中,密號采取豔異者為花鳥使。”元、白二人係中唐新樂府運動的領導者,其時詩作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曆史的真實,當為可信據以上所述分析,則貴妃天寶五載所妒的對象,應屬當時新選來的宮女。

天寶九載被譴原因,晚唐·鄭縈在《開天傳信記》裏作了詳細敘述:“太真妃常因妒媚,有語侵上,上怒甚,召高力士以軸轎送還其家。妃悔恨號泣,抽刀剪發授力士。”雲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