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艾達在緊急治療中康複。
62.馮布朗在艾達吞服毒藥之前正準備離開格林豪宅。
63.史普特發現艾達中毒,是因為希蓓拉的狗被鈴繩纏住了。
64.嗎啡是被放在艾達常喝的肉湯裏。
65.艾達說,護士叫她喝湯之後便離開了,但是她去朱麗亞的房間裏拿了一條披肩,因此這段時間肉湯沒有人看管。
66.艾達並沒有在喝湯之前看見希蓓拉的狗在大廳裏,護士也沒有看見。
67.發現格林夫人死於馬錢子堿是在艾達喝完湯之後。
68.格林夫人是在前一晚的十一點之後喝下馬錢子堿的。
69.格林夫人喝下馬錢子堿的時間,護士正在自己的房間裏。
70.當天晚上馮布朗在希蓓拉的房間裏,希蓓拉說他離開格林家的時候大概是十點四十五分。
71.馬錢子堿被混合在檸檬碳酸鹽中,但是,格林夫人是不可能自己調製檸檬碳酸鹽溶液的。
72.希蓓拉決定搭下午的火車離開紐約,去她一位大西洋城的朋友那裏作客。
事實分類
73.射擊朱麗亞、艾達、契斯特和雷克斯的是同一把左輪手槍。
74.很明顯有人想要把嫌疑推到外人身上,所以製造了三組腳印。
75.凶手是一個穿著簡單的人,並且會在深夜被朱麗亞和契斯特接待的人。
76.凶手鬼鬼祟祟地潛入了艾達的房間,顯然不想讓她知道自己的身份。
77.艾達到檢察官辦公室準備報告重要信息(契斯特死後三個星期)。
78.艾達說雷克斯告訴她,其實他聽見了所有的聲音,但是卻不敢承認。她希望警方再次詢問雷克斯。
79.艾達聲稱,她在圖書室門口發現了一張畫有奇怪符號的圖畫。
80.馮布朗在雷克斯被殺當天,說自己藥箱裏的三厘馬錢子堿和六厘嗎啡不見了,他懷疑是在格林豪宅不見的。
81.格林夫人以為圖書室從來沒有人去,但是事實證明:不但有人去,而且經常有人去,並且借助燭光閱讀了一本犯罪學,兩本毒理學,以及有關歇斯底裏麻痹症和夢遊症的專著。
82.光臨圖書室的人會德文,因為被閱讀過的書有三本是德文版的。
83.雷克斯被殺當晚,不翼而飛的高筒橡膠靴出現在圖書室裏。
84.當警方查看圖書室的時候,有人在門外偷聽。
85.艾達在雷克斯被害前晚,看見格林夫人在大廳內走動。
86.馮布朗說格林夫人的癱瘓是不會康複的,更不可能走動。
87.馮布朗接受警方提議,讓歐本海默醫生為格林夫人做檢查。
88.馮布朗安排了隔天檢查的時間,並勸導格林夫人接受檢查。
89.格林夫人死於檢查之前。
90.驗屍報告指出,格林夫人的腿不可能走動。
91.艾達堅持說看見了母親披著披肩走路,但是警方催逼之後,又說希蓓拉也會用那條披肩。
92.訊問艾達的時候,曼韓太太說艾達看見的也許是她。
93.朱麗亞和艾達被槍殺的時候,可能出現在屋子裏的人有:格林夫人、希蓓拉、契斯特、雷克斯、馮布朗、史普特、曼韓太太、巴登以及何敏。
94.契斯特被槍殺的時候,可能出現在屋裏的人有:格林夫人、希蓓拉、雷克斯、艾達、馮布朗、史普特、曼韓太太、巴登以及何敏。
95.雷克斯被槍殺的時候,可能出現在屋裏人有:格林夫人、希蓓拉、馮布朗、史普特、曼韓太太以及何敏。
96.艾達被下毒時,可能出現在屋裏的人有:格林夫人、希蓓拉、馮布朗、史普特、曼韓太太以及何敏。
97.格林夫人被下毒時,可能出現在屋裏的人有:艾達、希蓓拉、馮布朗、史普特、曼韓太太以及何敏。
馬克漢看了兩次之後,才把這些紙放在了桌子上,接著說道。
“萬斯,你的確羅列了案件的所有細節。但是,我不但看不出它們之間的相關性,反而覺得更混亂了。”
“馬克漢,隻要我們重新排列和解讀這些細節,並且準確地分析它們,就會知道我們想要的事實。”
馬克漢又看了一遍之後說:
“如果不是因為某些事實,我們已經有好幾個懷疑對象了;但是,不管我們懷疑誰,都有事實來反駁我們。這些內容,也可以證明誰都不是凶手。”
“的確,”萬斯讚同道,“從表麵來看確實如此,但是,我們隻有找到主線,才能發現它的輔助形式。”
馬克漢無奈地看著萬斯。
“人生是不會像你的美學理論那麼簡單的!”
“實際上就是很簡單,”萬斯非常肯定,“相機可以記錄人生,但是,隻有充滿智慧的哲學家才能夠創造出唯美的藝術品。”
“不想聽你說這些,”馬克漢任性地說,“你隻要解釋這中間的謎團就行了。”
“我找出了這幅圖的某種暗示;但是,我承認這幅圖的主線我還沒有找到。不過,我的直覺告訴我,這起案件的某些重要因素還沒有展現在我們的麵前。就目前的狀況而言,我的那些摘要並不難解釋,隻要我們找到它的主線,很快就會水落石出了。”
當我們剛剛回到馬克漢的辦公室,史懷克就給了馬克漢一封信。“長官,這封信很奇怪。”他說。
當馬克漢看信的內容時,眉頭不自覺地緊鎖起來。看完之後,他把信遞給了萬斯。信的日期是昨天,署名為安東尼·西摩牧師。信的字跡非常細小,給人非常嚴謹的感覺。信的開頭這樣寫著:
康乃狄克州 斯坦福市 第三長老會 教區長
尊敬的約翰·馬克漢先生:
一直以來,我都是一個嚴守秘密的信徒。但是,當無法預料的意外發生時,我想所有人都會改變他堅守的誓約;我想說的是,麵對嚴峻的事實,保持沉默是不正當的行為。
我從報紙上看見了紐約格林豪宅所發生的事件,這讓我感到非常悲痛也很自責。經過長時間的反省之後,我終於決定告訴你們一個事實,作為一個公民這是我應盡的責任。這個秘密我已經獨自承擔一年多了,我懷疑這其中存在著某種惡意,所以決定違背我信守秘密的承諾。我相信,閣下知道以後,一定會以尊重別人隱私的態度來對待這個秘密。也許我所說的這些並不能幫上什麼忙,至少我看不出它可以終結格林家的災難。但是,這個秘密與格林家族的成員息息相關,所以我告訴你之後,我會覺得心裏舒服一點。
一輛轎車於去年八月二十九日晚上停在我家門口,車上的男女讓我為他們秘密公證結婚。我答應過很多這樣的私奔情侶的要求,而這對情侶非常特殊,他們看起來都很有教養,於是我同意了他們的請求,並保證不會告訴任何人。
當晚,結婚證書就被送到了紐黑文。這對情侶,女的叫希蓓拉·格林;男的叫亞瑟·馮布朗,他們同是紐約人。
萬斯看完之後又把信遞給了馬克漢。
“實際上,我一點也不驚訝。”
但是突然,萬斯不安起來,他來回踱步,並陷入了沉思中。
忽然他大叫道:“我明白了!就是因為這個!”
馬克漢茫然地瞪著他。
“又怎麼了?”
“你還不明白嗎?!”萬斯快速走到那一疊摘要跟前,“我的天呐!這就是我們遺失的最重要的一個環節!”他攤開最後一張紙,立刻寫上:
98.一年以前,希蓓拉與馮布朗秘密結婚。
“我實在看不出這有什麼重要作用。”馬克漢急切地問道。
“現在我也看不出來。”萬斯回答,“看來今天晚上我要苦思冥想一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