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本善,所以兒童學壞的第一步,往往是因為被他人引入了邪路。我當學徒時逾一年,雖然一直沒什麼錢,但麵對諸多誘惑,我卻連偷東西吃的念頭都沒有過。我第一次偷東西隻是想幫別人,但隨後便接二連三地偷,而動機卻不再單純了。

我師傅手底下有個叫維拉的夥計,他家住在隔壁。他家附近有一個菜園子,種著很值錢的龍須菜。當時維拉手頭比較緊,他想瞞著家人偷一些小龍須菜私自跑去賣錢,換幾頓好飯。可他本人不想擔責任,手腳又笨拙,就想讓我幫他。他先把我狠狠誇了一通,我當時不明白他的真實意圖,便讓他給繞進去了。他緊跟著裝得像是忽然間想到了這個好主意一樣,便說讓我去偷。我不肯去,可是他一再好言好語地求我,最後我礙於麵子,隻好答應他。我每天早上潛進菜園偷點上好的龍須菜,然後便去莫拉爾菜市場擺攤。有個老太太很有心計,她估計這些菜是我偷的,便用話詐我,說我偷菜,其實是想壓我的價。我心裏沒底,隻好任她宰割,低價出售。隨後我便把錢一分不差地交給維拉。而他則立刻用這些錢買了不少好吃的。事是我辦的,吃飯的卻是他和他的朋友。而他給我分的那點好處,我覺得已經很不錯了,至於那頓飯,我連酒杯都沒碰到。

我接連偷了好幾天,卻一點也沒有想過從維拉身上多弄點好處,諸如從菜錢中提成之類的。我全心全意地這麼做,隻是想幫幫他而已。但我卻沒想過,如果我偷東西時被人逮到,我得挨多少打,吃多少苦,受多少羞辱!而他則必然會說是我誣蔑他,別人也會相信這些話的。最終,我又會因誣告的罪名而受到雙重的懲罰,因為他的身份是夥計,而我不過就是個學徒而已!為惡者逍遙無礙,行善者倒黴無助,這可真是天下至理啊!

……

有一件關於我偷蘋果的事得說給大家聽聽。在這件事中我付出的代價很大,事後想起來,既覺得後怕又覺得好笑。在師傅家儲物室的緊裏麵有一堆蘋果,而儲物室的頂上有個格子窗,廚房的光亮可由此照進去。有一天,家裏沒有別人,我便踩著案板,向“赫斯珀裏德斯蘋果園”【18】裏偷看那些我無福消受的“神果”。我找來烤肉用的鐵叉,卻發現不夠長。我便又拿來一個師傅專門用來烤野味的小叉子接在鐵叉前頭。我把它們伸進去紮蘋果,起先幾次都不行,但最後我終於還是紮中了一個,我差點沒樂瘋了。我緩緩收回鐵叉,眼見著蘋果到格子窗下麵了,可這時才發現蘋果比格子空隙大,根本拽不出來。真是叫人著急!我為吃它動了無數的腦筋。得找個東西牢牢地夾著鐵叉子,才能讓它不跌落;得有把長刀伸進去,才能切開蘋果;最後還得有塊板子在蘋果下麵放著以便於切割。忙了一陣,終於一切就緒,我這才開始動手切。我原是想把蘋果切成兩半,方便從格子裏拿出來,哪知蘋果剛被切開就全掉下去了。大家想象一下,這時的我得有多苦惱啊!

我雖仍有鬥誌,但卻時間無多。我怕有人突然回來,隻好拖到第二天再試試運氣。於是,我就若無其事地幹活去了。但我卻疏忽了一件事,儲物室裏那兩瓣兒蘋果可是我“犯罪”的有力證據!

第二天,我趁機又試了試。我趴下來把鐵叉伸進去,對準下麵的蘋果,正要下手,哪知蘋果園的守衛龍【19】並沒打瞌睡!隻聽吧嗒一聲,儲物室的門應聲而開,我師傅氣勢洶洶地出現在我麵前,兩臂交叉在胸前,對我吹胡子瞪眼,大聲道:“你好大的膽子!”當我寫到這時,雙手不禁發抖,連筆都弄掉了。

因為挨打成了家常便飯,對我而言,挨不挨打也就成了無所謂的事了。後來我將這種處罰視為對偷東西的一種平衡,我便偷得更心安理得了。我並不去回顧挨揍時的場景,而是向前展望,以偷盜的方式進行我的複仇計劃。我暗想,既然你像打小偷那樣打我,那我就偷給你看。我發現,偷盜與挨打形成了相伴相生的關係。在這種關係中,我隻需做我該做的就行,至於師傅會如何,就讓他自己操心去吧。我安慰自己:“最終又能怎樣?無非是挨打。不管了!我生來就是給人家揍的。”

我雖然饞但並不貪吃,好美色但不淫邪,因為其他方麵的欲望也很多,所以我沒把心思全放在食色之欲上。我總認為,心不空虛則口不思食。而我又向來是思慮叢生,沒有片刻安寧,因此就無暇總去惦記吃喝了,所以我並不總是偷吃的,很快,我就開始去偷別的東西了。而我之所以最終沒以偷盜為業,隻因為我向來不貪錢。我師傅在作坊裏另有一間總是掛鎖的私人房間。我想了個很巧妙的開鎖方法,把門鎖上之後還能不讓別人起疑心。我打開鎖溜進去,把師傅那些好用的工具、漂亮圖案和模子都拿走了,隻要是我喜歡而他又不讓我碰的東西一樣也沒給他留。不過,這也並不能算是真偷,因為這些東西還是拿來幫師傅幹活用了。但我還是很高興,因為我可以隨便用它們,我感覺我師傅的技術似乎都跟著偷來的東西一起到我身上來了。此外,有些盒子裏還藏有散碎的金銀塊、寶石等值錢的東西和錢幣。但我平時身上有四五個蘇就感覺足夠了,所以我不但沒偷這些貴重東西,甚至都沒多看一眼,因為這些東西在我內心隻有恐懼沒有欣喜。我深信,這種恐懼感主要是教育帶給我的,其餘的成分則源於害怕丟人、進監獄、受責罰以及被絞死的心理,這些都會讓我一動偷錢的念頭就立即害怕顫抖。所以,我總認為這些胡鬧隻能算是少年人的淘氣之舉罷了,而事實也正是如此。我覺得偷點東西最多是挨頓揍,而關於這一點我早就不在乎了。

但我要重申,我真正想偷的東西並不多,也無所謂什麼及時收手,我也根本沒有什麼內心的掙紮。對我來說,買一張優質紙張的金錢遠沒有紙張本身更能吸引我。之所以會這樣,全源於我特殊的個性,這種個性對我影響甚深,因此我得詳加闡述。

我欲望很強,欲望被激發時,那種狂熱的勁頭是無法抑製的,什麼謹慎、禮貌、敬畏、規矩,全被我扔到九霄雲外。我會變成一個恬不知恥、狂妄囂張、橫衝直撞的人,除了我一心想要的東西,其他一切都不值一提。但這情況瞬息即逝,隨後我又會陷入空虛萎靡的狀態。

我在安靜時慵懶而懦弱,什麼都令我害怕、頹唐,蒼蠅都能嚇到我。我少動懶言,恐懼和羞恥牢牢地束縛著我,我真想躲到眾人視野之外。非動不可時,我不知如何動;非說不可時,又不知該如何說。我總在別人的注視中變得手足無措。在我情緒高漲時,我也能說上一些場麵話;但在平常交談中,我卻口齒笨拙。所以那種非說不可的場合,是最讓我痛苦不堪的。

而且,我所有核心的欲望都不是錢能買到的,我在意的是單純的歡樂,而錢會把它們弄髒。比如,我好吃喝,但賓朋環繞時造成的拘束感我卻難以忍耐,小酒館裏客人們的放浪形骸我也無法承受。我隻能單獨跟一個知心朋友同享美食,而無法獨自進餐,因為我的思維會奔逸跳躍而致食不知味。而假如我思慕女人的話,那我更想要的其實是愛情。所以和錢做交易的女人,對我來說她們的吸引力會瞬間消失,我甚至懷疑我是否願意與之發生關係。我對於輕易到手的享樂皆是如此。如果這些享樂花錢就能買來,我便對它提不起興趣。隻有那些我獨自首先品嚐到的東西才是我的最愛。

我不認為金錢如同世人認為的那樣寶貴,甚至認為它很不方便。金錢在轉變成別的東西之前是毫無價值的,你還得去買東西,必須斤斤計較,也一定會上當受騙,而且,有時千金難買心頭想。比如我本來想要上等貨,但用錢買來的卻一定是次品;我花大價錢想買新鮮雞蛋,到手的卻是個臭的;我花大價錢買香甜的水果,到手的卻甚為青澀。我喜歡美酒,可無處尋找,到小酒館去找嗎?沒用的!因為不管我怎麼小心設防,最後喝的還是有害的劣酒。假如不喝到好酒就不罷休,那我得操多少心,惹多少麻煩!我就得結交不少朋友,找代理人幫忙,給人家付傭金,寫一大堆信,奔波勞碌,耐心等待,但最後還是經常受騙。金錢是煩惱之源!我懼怕金錢之心勝過熱愛美酒之心。

自我學徒時期起,我就屢次想買些好吃的。有一回,我來到一家糕點小店,透過大門看見屋裏櫃台旁有幾個女人在說笑。我暗想,她們肯定認為我是個小饞鬼。又有一回,我從一家水果店門口經過時,看到裏麵有新鮮的梨子,但是旁邊卻有兩三個小夥子一直死盯著我,一個熟人也站在門口看著我,而此時遠處又有一個姑娘向我走來,看起來似乎是師傅家的女仆。我本來就近視,此時眼前更是一片模糊,不斷地胡思亂想,以為所有行人都是熟人。所以我畏縮不前,像個傻瓜一樣原地不動。可我越是害羞,便越是眼饞,但卻隻能把口水都流進心裏。我身上雖然帶著不少錢,但最終卻隻能空著雙手回家。

我自己花錢,或者別人花我的錢時,我常感到困惑、慚愧、反感、別扭以及其他不舒服的感覺。但真要把這些都仔細地寫出來,那將是一大篇索然乏味的流水賬。而讀者在了解了我的生活之後,也一定能同時對我的性格有所了解,所以我不用多說,讀者就能對前述內容有所感悟了。

在此基礎上,人們將不難看出我性格中的一個矛盾點:對於金錢我既極為吝嗇又相當蔑視。金錢本身並不討我喜歡,沒錢時也不會想它;有錢時卻又因不會花錢而隻好先存起來。但隻要一有合適的機會,我就會隨手花光身上的錢,甚至都不知道錢包已經空空如也。但我可沒有守財奴的那些癖好,諸如為了炫富而鋪張浪費之類的。正相反,我常隻是為了自己快樂而暗地裏花錢,絕不會一擲千金用以炫耀,而是盡可能遮掩。我內心深處認為,金錢與我並不相配,身上有幾文錢都令我感到羞愧,更別說去花錢了。如果我的收入足以讓我過上舒適的生活,我便絕不會吝嗇。我一定會把這些錢全花掉,並不用它吃利息。隻是我經常處境不佳,手頭拮據,所以才常常擔心。我推崇自由,討厭困窘、煩惱和依賴旁人。有了錢,我就能保持人格獨立,不必另費心機去賺錢。最讓我痛苦的是,急需用錢時,卻囊中羞澀,又貧窮無告。我最怕身無分文,所以我愛錢如命。金錢是用來維護自由的,而費盡心機求得的財富,則是奴役自己靈魂的工具。因此,我才隻是緊緊抓住自己已有的金錢,而不貪圖外財。

所以懶惰才是我淡泊處世的原因。有錢之樂難消求財之苦。懶惰也是我揮金如土的原因,因為既然有機會揮霍,為什麼要想那麼多呢?物比錢更能誘惑我,因為總有一個間隔擋在金錢和想要享受的對象之間,而那個對象和享受之間卻緊密無隙。假如有某一事物可以吸引我,但當我眼中隻看到求取它的手段,卻沒看到它本身時,我對這種手段則一點也不感興趣。因此直到現在我還偶爾偷些相中的小物件,我寧可親手偷來,也不願張嘴乞求。但在我的一生中,我卻從未偷過錢。隻在十五年前有一次例外,那次我算是偷了七個利弗爾【20】零十個蘇。這事得好好說說,因為這是卑鄙與愚昧巧妙結合之後促成的,假如我不是當事人,而是聽別人轉述,我根本不會相信。

那是在巴黎,大概下午五點鍾的時候,我跟德·弗蘭克耶在“王宮花園”附近散步。他看了看時間,對我說:“咱們去看看歌劇吧!”我也正有此意,便欣然與之前往。他花錢買了兩張池座的票,給了我一張,然後我倆一前一後地向裏走去。他走在我前麵,他進去之後輪到我時,我卻發現門口堵得全是人。我往裏一望,見觀眾們都站著,非常地擁擠,這情形讓我覺得我很容易就擠丟了。我又想,反正到時候德·弗蘭克耶也一定會認為我走丟了,於是我竟然去退了票並取了錢,隨後便要離開。哪知我從大門口經過時,沒想到裏麵的觀眾恰巧全都坐下了,於是德·弗蘭克耶一見即知我不在裏麵【21】。這種做法跟我的性格完全相悖!我之所以寫出來,是為了強調人有時候會神誌混亂,此時我們不能憑表麵行為判斷他們人品的好壞。我偷的其實是金錢的用途而非金錢本身,但越是辯解越顯得無恥。

如果把我這個時期裏,從懷揣偉大的英雄夢想,到蛻變為卑鄙無恥的市井小人所經曆的心路曆程全說出來,那不知何時才能講完。我那時雖然染上了各種陋習,但這些陋習本身卻讓我毫無興趣。我很反感同伴們那些低俗的玩樂。當因為約束過多而對工作提不起興趣時,我對一切都厭煩了,但我卻再次拿起了久未觸碰過的書本。我在工作時偷偷看書,一旦被發現,隨之而來的就是一頓毒打。但他越禁止我看書,我就越看,而且很快便陷入了癲狂的狀態。有一個叫拉·特裏布的著名女租書商,我從她那兒看到了不少書,名目繁多,種類齊全。我什麼書都看,不分好壞,不分場合和時間,在工作台上,在外出辦事時,在廁所裏……我都在讀書。我常沉迷其中數小時,以致暈頭轉向,無心做事。我師傅常監視我,總抓到我在看書,一抓到就揍我,還把書搶走。不知多少書被他撕掉或是燒了,或者是順著窗戶扔外邊去了!所以拉·特裏布店鋪裏的文集,有很多是支離破碎的啊!我沒錢付賬時,就會把襯衫、領帶和衣服押在拉·特裏布那兒。師傅每個周末付給我的三個蘇零花錢,全讓我給她送去了。

這時有的讀者會說,你看,金錢還是必不可少的呀!不錯。但這隻是在我讀書成癮,什麼事都做不成的時候才成立。我沉迷於讀書,除了看書我連東西也不想偷了。這就是我性格與眾不同的地方,當習慣形成時,什麼事都無法改變這種慣性,扭轉它的方向,我會如同入魔一般沉浸其中。我當時便忘了一切,全身心投入在讀書上麵了。隻要身上有本新書,心就劇烈地跳動,恨不能把它立刻消滅掉,一見四周無人,我就立即拿出來翻看。這時,我對到師傅的私人房間裏翻東西都沒什麼興趣了。我想,即使我喜歡上非常貴重的東西,也絕對不會靠偷錢去得到它。我隻看到當下,不放眼未來。好在拉·特裏布肯賒書給我,且隻要一點押金。我隻要手頭有書看,就什麼都不想了。我所有的錢都進了她的口袋。當她向我討要我所欠的費用時,我便順手抄起身邊的東西給她做抵償,簡單又方便。我從來沒起過偷些錢備急的念頭,更不會靠偷錢去補窟窿。

因為總是和人吵架,又總是挨打,看書還不分好壞,我開始變得少言寡語,精神狀態也不佳,我越來越不合群了。雖然因為我愛書如命,難免會讀到一些索然無味的書,但我慶幸沒去看淫穢書刊。那倒不是因為拉·特裏布這個頗有心機的女人出於良知而不把這類淫書租給我;而是她跟我推薦這類書的時候,總是為了加價故意做出一副神秘的表情。此時我既害羞,又反感,所以我每次都拒絕。我生性害羞,再加上也沒有這樣的機會,所以到30歲時連一本淫穢的壞書都沒看過。這些黃色,那些上流社會的女人也因為害羞而隻是私下裏偷看。

我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裏就把拉·特裏布店鋪裏的書全看完了。此後,我總會在閑散無事時感到困悶無比,但通過讀書我竟然去除了那些無恥的壞毛病。雖然我看書選擇不當,不分好壞,但這些書畢竟比我當個小學徒更能喚起內心中高尚的情感。我厭倦了能輕易獲得的東西,而能吸引我的事物又都十分遙遠,於是生活就再也沒什麼能撫慰我的內心了。我的欲望早已萌動,但我無法判斷它到底想要什麼。對此我什麼都不懂,就好像我對真正的性也什麼都不懂一樣。成年之後,我總能想起以往的怪癖,但也隻是想想而已。在這種奇特的情形中,煩躁不安的想象力卻挽救了我,熄滅了我那愈加熾烈的火焰。我是這樣做的:我在想象中建構起書中那些頗有趣味的情形,我回憶、修飾、整合它們;我想象我自己身在其中,並成為了我想成為的人物;我又使所設想的那些虛幻情境與我的身份相契合;我總把自己安排在最滿意的位置上。最終我完全沉浸於我所幻想的情境中,以致把不合我心的現實情況都給忘了。因為我沉迷於這種想象,導致我厭惡周遭的一切,形成了孤僻的性格,一直到後來都是。表麵上看,這種性格明顯充滿了厭世情緒,且十分憂鬱陰暗,但它可是來源於那顆真誠、親善、溫和的心啊!而這顆心目前是獨一無二的,所以隻能沉迷於虛幻的想象了。我現在隻需指出這種癖好的來由和起因,別的什麼也不用說。因為這種癖好能夠克製我的欲望,因此便使得我敏於思而弱於行了。

我就在這樣的狀態下進入了16歲。我常心緒難寧,對什麼都不滿意,包括我自己,對工作更是提不起興趣。作為16歲的少年,我卻沒有屬於我的快樂,心中那混亂迷茫的欲望彼此絞成一團。我常沒來由地淚如雨下,莫名地長聲歎息。總之,因為覺得身邊的人或事物都不值得關注,我就隻好沉迷於幻想了。每到周末,我的朋友們做過禮拜,便會來找我出去玩樂。說實話,我能回避就回避,根本不想去。不過,一旦玩起來了,我比誰都高興,比誰跑得都歡。我難於被鼓動起來,也不易被拽住停下。這就是我的性格。我總是在跟大家去郊外玩時跑在最前麵,得有人提醒我才行,否則總會忘了回家。有那麼兩次我就因為回去太晚,而城門早已關閉,所以隻能在城外過夜。可以想象,我第二天受到了何等的處罰。第二次那回,師傅則警告我說這是最後一次機會,所以我決心不再這樣了。但可怕的第三次還是在我身上發生了。看城門的米魯托裏隊長是個該死的混蛋,他守城時總比別人早半小時關門。我雖然早有防備,但還是沒用。那天,我和兩個夥伴一起回城。隔著半法裏【22】之遙,我便聽到關城門之前的號聲響了。我立即加快速度。鼓聲咚咚,在我耳邊和心裏同時作響。我玩了命地向前跑,直跑得氣喘聲粗,心跳如鼓,周身汗流。我向前張望,見城頭上的兵士還站著沒動,便一邊跑一邊氣喘籲籲地叫嚷。但太晚了,我跑到離前哨還有二十步的距離時,便看見一號橋緩緩吊了起來【23】。當號兵將號角揚起來指向天空時,我不禁顫抖,因為這說明大事不妙。自這一刻始,我那無法回避的悲慘命運就揭開了序幕。

我心中難過極了,摔倒在土坡上。夥伴們卻隻是嘲笑我,他們立刻就想好了下一步的計劃。我也做了自己的決定,但卻和他們的計劃明顯不同。我當時對天起誓,我要離開師傅,從此再不見麵!第二天,城門打開後,夥伴們就要進城時,我便向他們揮手道別,隻是求他們悄悄通知我表兄,並且告訴他和我見麵的地點。

我當學徒以後,由於住的地方離表兄家遠了,所以我們見麵的次數越來越少。起初,我們每周末還見個麵,但是我們逐漸都有了各自的愛好,關係便有些疏遠了。我想,這主要是他母親從中發揮了作用的結果。我表兄是上城區的孩子,而我隻不過是聖熱爾維區【24】的一個卑下的小學徒罷了。雖是親戚,但身份卻有很大差別,所以他跟我廝混是很丟麵子的。但我們倆還保持著一定的聯係,畢竟表兄性情純良,雖然他母親不住地告誡他,但他偶爾還是能尊重自己內心的真實想法。他聽說我不再回去當學徒的事後,就立即來跟我見麵。但他並非是為了勸我回去,或是陪著我一起走,而是給我送些錢財,來減輕我的經濟壓力,因為憑我身上那點錢還不足以走得很遠。除了錢還有一把我特別喜歡的短劍,

這劍後來一直陪我到都靈。在那裏,我在窮得無可奈何時變賣了它。後來,我越分析他在這種情況下所表現出來的態度,越覺得是他母親在後麵支著,或許他父親也出了主意。因為按他本人的一貫作風,他會要麼勸我回去,要麼跟我一起走。但他當時並沒這麼做!看他的表現,是在鼓勵我出逃。當他看到我決意要走時,便跟我揮手道別,卻並沒有流下什麼淚水。從此以後,我們既沒互通書信,也沒再見麵。太遺憾了!他性格一向不錯,我們生來便注定是要做知心朋友的。

在我順應天意去海角天涯討生活之前,我得分析一下,如果是一個比較溫厚的師傅帶我,我的前景又會怎樣呢?我覺得對於某些行業而言,尤其是在日內瓦當個好的鏤刻手藝人,過那種平靜安寧的且低調的生活最合我意,從中我能體會到極大的幸福感。這一行雖然發不了大財,但生活尚可。它可以在以後的生活中控製住我的欲望,我還有餘暇適當從事些小愛好。我便可以滿足於這片屬於我自己的世界,不去想也無法接觸到無謂的生活方式。我那豐富的想象力完全有能力憑借多彩的想象來裝點我的生活。我的想象力已十分活躍,可以在不同的幻想中奔馳跳動。對於我在現實中的社會地位,我其實並不在乎。因為在任何情況下,我都能輕鬆地進入由我的想象所建構的虛幻意境。我覺得天下最適合於我的職業,就是最簡單、最省心、最適合維護我想象力的職業,而鏤刻工作恰恰如此。我原本可以依自己的個性,在我的宗教、家鄉、家庭、朋友和工作所構成的生活圈子中,平和安寧地走完自己的一生。我將是一個仁善的教徒、守法的公民、慈祥的家長、忠誠的朋友和勤勞的勞動者,方方麵麵都表現得非常優秀。我原本可以愛上這份工作,興許還能有些成就,並且在走過平凡卑微,但無風無險又安樂平靜的一生後,在家人的目光中離開人世。當然,我可能很快就被眾人遺忘,但隻要有人能想起我,便會對我追憶想念不休。

但世事總是不遂人願……下麵我將要描繪的場景是什麼的呢?唉,先不忙提及那些不幸的悲慘經曆吧,這樣的事,將來我必定會詳談。

注釋:

【1】這是古羅馬諷刺詩人佩爾西烏斯(34-62年)的一句詩,選自《諷喻詩》集中第三首第三十行。詩句原文是拉丁文,大意為“深入肺腑,透入皮膚”,可以引申理解為“發自內心”“深入靈魂”。盧梭引用這句詩是想說明自己接下來要說的內容都是真實的,是對心靈和人性的深度批判,表明了其創作態度。

【2】事實上,盧梭的母親蘇雅娜·貝爾納應該是貝爾納牧師的侄女,並非女兒。她父親其實是雅克·貝爾納,但她父親年紀輕輕便去世了,所以盧梭跟他外公並未見過麵。

【3】“帝國”全稱是“日耳曼民族神聖羅馬帝國”,該“帝國”後期演變為一種政治聯合體,在不同時期由不同的政治勢力統治。文中所指的“帝國”其實是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統治時期的“神聖羅馬帝國”。

【4】原著中此處標有注釋,在注釋中作者強調了他母親的才華。盧梭的母親受到過良好的教育,飽讀詩書,同時在繪畫、唱歌、演奏豎琴,以及作詩等方麵都頗有造詣。尤其是可以出口成詩,才思非常敏捷。原注中引有其母親的小詩,略。

【5】盧梭的母親芳年早逝,生盧梭後一周左右便即離世,僅39歲。

【6】這個姑姑名叫蘇薩娜·盧梭,後來成為了貢賽路夫人。

【7】盧梭的接生婆叫雅克琳娜·法拉芒,最終早盧梭一年去世,盧梭差點一語成讖,此處的感歎幾乎成為事實。

【8】當時幾部熱銷中的主角。

【9】即前文提及的《名人傳》中所記述的一些古希臘和古羅馬的英雄人物。

【10】是一位年輕的刺客,被認為是羅馬英雄。據說當年羅馬被敵人圍攻時,他曾去刺殺敵國國王,但以失敗告終。他被敵人嚴刑拷問,把手放在火上燒,卻麵不改色,以示反抗侵略之心堅定無比。

【11】這首詩歌中殘缺的部分,後來盧梭予以補充完整,歌詞大意如下:對一個牧童傾心相待,是多麼危險的事。

【12】當時日內瓦是共和政體的獨立國家,該議會即日內瓦的一個小型的行政機構,由25個被公眾選中的人員組成,但掌握著實權。

【13】原文中寫的是拉丁文,是古羅馬詩人維吉爾《耕耘頌》中的一句詩,大意是“努力就能解決一切困難”。譯者考慮到閱讀習慣問題,將之直接譯為中國俗諺“有誌者事竟成”。

【14】亞曆山大大帝32歲時遇刺身亡,但生前已經建立了偉大的功業。愷撒在這個年紀時卻自覺毫無成就,不知何時才能建功立業,便因此而失聲痛哭。

【15】拉裏東是一條惡狗的名字,引自拉封登的一則寓言——《教育篇》。

【16】法國舊時的一種輔幣,麵值很小,早已不再流通。

【17】古羅馬的一種青銅幣。

【18】希臘神話中天後赫拉曾建立一個種植金蘋果的園子,由三位仙女看守,赫斯珀裏德斯即是其中之一,名字大概是黃昏的意思。著名的英雄赫拉克勒斯曾去偷金蘋果,作為第十一件功績。

【19】陪著赫斯珀裏德斯看果園的龍。

【20】舊時的法國貨幣,可兌換二十個蘇,相當於後來的一法郎,因兩者含金量大致相同,法郎大量流通之後,利弗爾退出市麵。

【21】但是當事人德·弗蘭克耶的外孫女,法國女作家喬治桑後來卻在其自傳中爆料,說她外公根本不承認有這件事。

【22】舊時法國的一種路程單位,半法裏大概有兩千米。

【23】那個年代日內瓦的城門處都有三道吊橋,晚上關城門的時候會吊起來。

【24】上城區即為貴族區,聖熱爾維區即貧民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