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回到1858年的夏天,接下來我們會發現亞伯拉罕·林肯正進行著自己人生中的一次重要鬥爭。他將要從自己原來所在的州脫穎而出,並參加美國曆史上最重要的一場政治鬥爭。
那時他已四十九歲了。經過多年的奮鬥他又得到了什麼呢?在生意上,他已經是個敗將了。在婚姻上,他體味到的是十足的淒涼與悲哀。在法律上,他還算是成功,一年有3000美元的收入。但在政治上,在自己內心鍾愛的事業上他卻屢次受挫,從未取得過成功。
林肯承認,對他而言,理想之路就是個徹底的失敗。但是從現在開始,事情出現了奇跡般的轉機。七年以後他將會身亡,但是在接下來的七年中他將注定要功成名就,給後世留下深遠的影響。
他將要麵對的對手是史蒂芬·道格拉斯,當時的道格拉斯正是全民崇拜的偶像,事實上他在全世界都出名了。自從《密蘇裏妥協案》告吹以後的四年中,道格拉斯難以置信地在曆史中崛起。他在一場戲劇性的頗為壯觀的政治鬥爭中成就了自己,事情是這樣展開的:
堪薩斯州要求聯邦政府認可該州實行奴隸製。難道真的要認可嗎?道格拉斯的回答是“不”。因為其頒布憲法的立法機關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立法機關,其成員是用真槍實彈在虛假選舉中產生的。半數原本應該擁有選舉權的堪薩斯州原移民被剝奪了投票的權利。但是五千名在堪薩斯州並沒有合法選舉權的、來自密蘇裏州西部支持奴隸製的民主黨人卻在選舉當天全副武裝地來到堪薩斯州,揮舞著手中的旗幟,歡欣鼓舞地趕來為奴隸製投票,整件事純屬胡鬧。
那麼自由州的人又在幹什麼呢?他們正準備采取行動。他們整理好手中的短槍,擦亮來複槍,瞄準樹上或是門上的打靶目標練習著槍法。很快他們就要出發進行戰事演練。他們挖好壕溝,放好壁板,把酒店變成堡壘。如果不能在選票上贏得正義,他們就要用子彈來解決。
在北部幾乎所有鄉鎮,專門的遊說人員大力鼓吹公民精神,分發帽子,為堪薩斯州購買武器湊集資金。亨利·沃德·比徹在布魯克林拍案疾呼槍支比《聖經》更能拯救堪薩斯。從那時起,來複槍被稱為“比徹聖經”。
自由州的五個移民被殺以後,一個以種葡萄和釀酒為副業的養羊老人,也是一個宗教狂熱分子,在堪薩斯平原奮起反抗。他說:“我別無選擇,我是奉萬能的上帝之命,要懲罰這些支持奴隸製的人。”
5月的一個夜晚,他翻開《聖經》,向家人唱起大衛的讚歌,他們一起哀聲祈禱。唱完幾支讚歌,他帶著四個兒子、一個女婿騎馬穿過平原來到一個支持奴隸製的人家裏。他們衝進小屋,把此人和他的兩個兒子從床上拖出來,砍掉了他們的手臂,用斧子劈開了頭顱。雨一直下到天亮,屍體頭顱裏的腦漿都被水衝刷了出來。
自那以後,雙方戰事一觸即發。“血流堪薩斯”就這樣被寫進了曆史。
現在史蒂芬·道格拉斯明白了,一部由不合法立法機關製定的摻雜著虛假叛逆的立法根本不值得用紙去擦幹它的墨漬。因此道格拉斯要求恢複堪薩斯人的正當投票權,以公正和平的投票方式決定堪薩斯州是應該成為自由州還是蓄奴州。他的要求是正當且正確的,但當時的美國總統詹姆斯·布坎南和頑固支持奴隸製的政治家們都不能接受這樣的安排。於是布坎南和道格拉斯鬥了起來。
總統威脅道格拉斯要毀掉他的政治生涯,而道格拉斯回應道:“通過上帝,我成就了布坎南;通過上帝,我也可以毀掉他。”就像道格拉斯說的,他不僅製造了恐嚇,而且還創造了曆史。很快奴隸製的政治力量和不可一世便達到了曆史的頂峰,從那時起它的能量戲劇般地急轉直下。
緊接著的戰鬥正是末日的開端,因為在1860年的那場戰鬥中,道格拉斯打開了自己的政黨之門,為民主黨的災難鋪好道路,這樣林肯贏得競選不僅可能而且是個必然。道格拉斯已經決定好了自己的政治未來,這不僅是他自己堅持的,也是幾乎所有北方人堅持的,那就是為了崇高的法則而無私戰鬥。伊利諾斯人愛的就是他這點。現在這個備受尊敬和崇拜的全民偶像回到了自己的本土州。
1854年在芝加哥,當他進城的時候,人們鳴笛,降半旗,並敲響教堂的喪鍾。現在同樣是芝加哥,派遣了專門的接待人員載著一列配有軍樂隊的專車護送他回家。他進城的時候,迪爾·伯恩公園放炮一百五十響以示迎接。幾百人爭相和他握手,腳下成千上萬的婦女向他扔去鮮花。或許他的一些忠誠的追隨者確確實實為他而死,這並不誇張。他死後四十年人們仍然標榜自己是“道格拉斯民主黨”。
道格拉斯在芝加哥凱旋後,過了幾個月,伊利諾斯將選舉誕生出一名參議員,道格拉斯自然成了民主黨候選人,那麼和他競爭的共和黨人又是誰呢?是名不見經傳的林肯。
再接下來的競選中,林肯和道格拉斯進行了一連串激烈的辯論。這些辯論使林肯一下成名了。他們為一個因情緒化而被控告的問題爭鬥,公眾對此的激情持續升溫。如此多的聽眾去聽他演說,這在美國曆史上尚屬首次。沒有哪個大廳能夠容納那麼多人,因此集會隻能下午在小樹林裏或是戶外平原舉行。記者們跟了去,各報紙也為這場精彩的辯論加油鼓氣。演說者很快擁有了全國的觀眾。
兩年以後,林肯入主白宮。
這些辯論無疑為他做了宣傳,給他鋪平了道路。早在辯論開始的前幾個月,他就開始精心準備了。他的腦海裏已經有了思考、思想和措辭。他把這些寫在零碎的紙張上,比如說信封背麵、報紙空白處或者郵袋紙張上。他把這些放在自己的高頂帽裏隨身攜帶。最後他抄寫在本子上,每寫一個句子都大聲朗讀,不斷地校正,重寫,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