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俄戰爭後,日本雖然獲勝,但純屬僥幸----俄國的戰敗,除海軍指揮的巨大失誤外,陸軍無法得到有效的後勤補給是重要原因之一,因為其時俄國的西伯利亞大鐵路尚未竣工。即使在東北的巨大失利,死而不僵的俄國仍然是新進強國日本所不能強持的。慘勝的日本舉全國之力,幾近破產邊緣,終於擊敗了北極熊,卻得不到俄國的任何賠償。無可奈何之下,勉強通過了兩國共管中國東北的協議,即曆史上臭名昭著的《樸茨茅斯條約》。根據條約,俄國將關東州及長春至旅順口的鐵路(後改名為南滿鐵路)以及相應的一切特權轉交給了日本,長春為日俄雙方勢力分界點。
俄國依舊擁有黑龍江的勢力範圍,和中國“共管”長春至哈爾濱以及滿洲裏至綏芬河的鐵路,即北滿鐵路,亦稱中東鐵路。在《中東鐵路條約》和《樸茨茅斯和約附約》中約定,俄國在鐵路沿線,隻能設警而不能駐兵,“為保護鐵路起見,(日俄)兩國對於滿洲鐵路,每啟羅米突(kilometer,即公裏),得置完備兵二十五名”。在歐戰後,駐哈爾濱的3萬兵、守備中東路的6萬兵大半調赴歐洲,留下的分為新舊兩黨,衝突頗烈。哈爾濱總領事兼中東路督辦霍爾哇拖係舊黨首領,為新黨所反對,幾於不能維持秩序。
正史上民國政府倒是在民國七年初即迫令俄兵解除武裝,使得中東鐵路的護路權,始行收回。但是不久後幹涉軍(英、法、美、日,中國----竟然還有中國!)共同出兵西伯利亞時,曾借口軍事運輸上的關係,由中、俄、英、法、意、美、日,各派代表一名,在海參崴組織委員會,以共同管理西伯利亞及中東鐵路。當時段祺瑞任總理,與日本簽署有《軍事協定》,即《共同防敵公文》、《共同防敵協約》、《海軍共同防敵協定》,無端讓日本卷了進來,痛失好局。
當時美國代表也讚同共管中東路,其理由是:“中國管理能力不充足;而中東路為世界交通孔道,不能聽憑中國處置。且自共管以來,協約國對於該路,投資已多。”----其實該路完全為中俄兩國合辦的事業。之後,在中國政府的照會下,日、美等有關係各國都照會民國政府,仍提出華府會議議決的兩條,說願意和中國共同處置。
而俄國又聲言並無將中東鐵路交還中國的意思。在蘇俄紅軍勝利擊潰了領土上的所有反對勢力的軍隊後,至蘇聯的成立,這以後,蘇聯力量越來越強大,原本對華的種種繡球已無意義,對中東路之要求反趨強烈,度過難關後的蘇聯重又繼續控製中東路。
正史上也是原先的少帥突發奇想,在東北易幟後不久即與蘇軍起衝突,結果慘敗而歸,史稱“中東路事件”。然後因為九一八,然後就沒有然後了。一直到正史上的日寇投降後、新中國成立,中東路及其附屬資源才交到中國政府手裏。
其時中國力量還很弱,弱得雖然張漢卿知道將來的發展,卻無能左右俄國後來的局勢。但是有一點可以做的,便是充分利用蘇俄困難的階段,實現中國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