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洗牌(3 / 3)

國會選舉每5年一屆,議員任期無限製,並享有司法豁免權。在休會時,兩院有一個常務委員會代表各議院主持日常工作,平時參、眾議員則兼任各省的省議員 (常委會委員)。

國家主席是國家主權的象征,由中國人民黨提出候選人名單,交眾議院表決通過,可連選連任,任期為5年。總理是國家行政的最高執行人,由國家主席提名,眾議院表決認可。副總理、國務委員名單皆由總理提交眾議院表決,以最終形成內閣----同樣是可以連選連任----現在還不是真正行使民主的時候,貿然地規定任期隻會使政敵有了複盤的指望。在當前,集權式的行政是中國複興的前提。因此,張漢卿將國家主席、國會主席及黨主席的任期規定均是無限製,以最大限度地將權力集中在自己手裏。至於將來如何修憲,將來人一定比現在聰明。

裁撤國防委員會,取代以中央軍事委員會。為了體現人民黨的領導地位並貫徹黨的意圖,軍委主席、副主席、委員名單由人民黨中央委員會提出交國會表決。人民黨黨章另規定所有國家主席、總理、軍委主席、國會主席候選人均需是黨的常委。行政上各省、市、縣、鄉的議會主席均由同級的人民黨書記擔任,以體現人民黨在國家權力控製上的地位和力量。

行政上體現了民主集中製,但也不能像後世那樣,腐敗先從黨內開始。為了有效製約黨內的違法行為,張漢卿設計了真正意義上的司法獨立:最高法院設15名大法官,首席大法官由國家主席提名,交國會表決,在行政上負責最高法院的日常事務 (院長),各大法官由各省獲得資質的法官競選獲得,交國會表決。省、市、縣分別成立高等法院、中級法院、初級法院,人數分別為11、7、3人,由上一級的選舉委員會提名下一級的人選,並交下一級的議會表決。司法自成一體,即人民黨亦不得幹涉。所有法官除為規定的條款所羅列外,享有司法豁免權,並終身不得被免職。依例設立各級檢察院。

在4月初,在人民黨內進行了第一次黨代表的選舉,產生了第一屆真正意義上的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和常委會。張漢卿以其巨大的威望,當之無愧地以99%高票延續為黨主席 (黨章規定黨主席必須是常委),另6位常委分別是:張作霖、孫烈臣、張作相、吳俊升、王永江 (一直張作霖父子政治上的最重要助手)、潘複 (因其卓越的財經管理能力使得奉係最終以雄厚的經濟實力入主北京,其人在老奉係內部深得人望,為王永江內閣的重要財政助手)。

其它入選政治局的有:韓麟春、郭鬆齡、楊宇霆、薑登選、汲金純、於學忠、蔣柏裏、萬福麟、馬龍潭、戢翼翹、莫德惠、許蘭州、劉尚清、常蔭槐、袁金鎧,連同常委共計22人,是為政治局委員。

常委會分工的決定是:張作霖擔任國家主席及軍委主席,孫烈臣為國家副主席兼軍委副主席,吳俊升擔任國會主席,張作相為軍委副主席兼總參謀長,張漢卿擔任軍委常務副主席並代替孫烈臣主持軍委事務(不再兼任總參謀長職務),王永江為國家副主席兼總理,潘複為常務副總理兼計劃委員會主任。

根據王永江的提名,莫德惠為副總理兼外交部長,劉尚清為負責工業的副總理,張振鷲為負責財政的副總理,於駟興為負責教科文衛的副總理,袁金鎧為國務院秘書長。

軍事委員會將全國劃分為8大軍區,並產生出的軍委委員共13人:

張作霖(軍委主席)、孫烈臣(軍委副主席,因病無法省事,掛職)、張漢卿(軍委常務副主席)、張作相(軍委副主席兼總參謀長)、韓麟春(東北軍事委員會主席兼沈陽軍區司令)、郭鬆齡(改任海軍總司令)、楊宇霆(改任空軍總司令)、薑登選(總政治部主任兼北京軍區司令)、汲金純(濟南軍區司令)、於學忠(廣州軍區司令)、蔣柏裏(即將改任國防部長)、萬福麟(改任成都軍區司令)、馬龍潭(即將接任南京軍區司令)、戢翼翹(武漢軍區司令)、邢士廉(改任蘭州軍區司令)、常蔭槐(總後勤部長)。

張氏父子領導下的人民黨占據了中央的所有重要權力位置。人民黨無論在政府與軍隊,還是在後成立的唯一能夠約束國家權力的國會中都占有了決定性的席位,強有力的國家政權力量已經形成。另外,中華民國自1925年起不再使用民國紀元,而改用公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