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博堂知道他口裏所說的相關手續,就是查封扣押公司的銀行存款以及其他資產,並對自己和李智予以拘捕,心裏不由“咯噔”一下,一種大限來臨的絕望感使他差點兒背過氣去。
好不容易控製了一下自己的情緒後,李博堂仔細地看了看那個證件,見上麵的名字是“歐陽淞”,職務是“稅偵大隊副大隊長”,於是便抬起頭看了對方一眼,強裝鎮靜地稅:“歐陽隊長,你知道我的身份嗎?我是省人大代表。你是執法者,應該學過相關法律:司法機關如果要對各級人大代表采取限製人身自由等強製措施,必須報經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你們現在對我限製人身自由不許我走出我的辦公樓,得到了省人大常委會的批準嗎?”
歐陽淞不屑地笑了笑,說:“李博堂,你別拿你的省人大代表的招牌來嚇唬我!你剛剛所說的法律條文一點都不錯。但是,那裏麵還有一條:如果人大代表是現行犯罪,司法機關可以先行拘留,再依法向人大常委會報告。你這個偷稅罪,就是剛剛查出來的現行犯罪,我們可以先拘留你,再向省人大常委會彙報請求批準。所以,你就別跟我擺你的什麼人大代表的譜了,老老實實到辦公室呆著吧!”
李博堂本來想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先自己出去將銀行存款轉移再說,沒想到這個歐陽淞卻並不買賬,知道他們肯定是有備而來,自己多說也無益,於是便不再說什麼,對李智喝道:“走,我們先上去,看他們能把我們怎麼樣!”
歐陽淞擔心李博堂和李智會利用辦公室的電話搞什麼陰謀,便對那幾個部下揮揮手,說:“你們跟我上來,一起到李總辦公室去坐一坐。”
就這樣,李博堂和李智其實已經被軟禁起來了。
大概是中午十一點半左右,振興公司忽然來了好幾輛車子,其中還有兩台警車。
這些車子在公司的停車坪裏停下,從車子裏下來幾個警察、還有幾個穿著稅務製服的幹部。
這些人一起來到李博堂的辦公室,分別向李博堂出示了他們的證件。原來,這些穿稅務製服的人正是省地稅局稽查組的成員,而穿公安製服的人則是縣公安局稅偵大隊的。
在介紹了自己的身份後,省地稅局稽查組的負責人先向李博堂宣讀了《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在這兩份文書中,省地稅局稽查局認定振興公司在三年時間內,以製造虛假減免稅資料、進行虛假申報等方式,累計偷逃稅款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以及附加一億三千五百多萬元。根據稅收征管法的相關規定,決定追繳該公司偷逃的稅款及滯納金,並處所逃稅款四倍罰款,罰款金額為五億五千多萬元。稅款、滯納金與罰款合計,振興公司應該繳納六億八千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