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魔圈之舞——《喧囂荒原》的得與失(2 / 2)

民間女子草姑,自尊而剛烈,她因到莫家喂奶而被莫鵬舉強奸,非常痛苦。這是個類似於“白毛女”或聊齋中“竇氏”的故事。她擲還了莫的賞錢,固執地提出要麼正式娶她,要麼永不往來。生下私生女小琴,草姑淪為討飯女。她曾極其激烈地痛斥莫鵬舉,凜然不可犯。可是,作者後來幾乎是違背人物意誌地把她寫成“賣炕”的女人,而且惡心至極,還寫她死後高度腐爛,大腿上開著黑色白色的花,膿血四溢等等。何必要把草姑塗抹得這等肮髒,而為小琴求情下跪的情節,又把莫鵬舉寫得有情有義?不難看出,草姑有《白鹿原》中田小娥的影子。我不明白,為什麼不能把草姑的反抗性寫到底,至少讓她活得自尊一些,難道“反抗”就不文化了嗎?非要淪為賣淫女就更文化一些嗎?對“土匪”老六的處理同樣存在問題。老六是個好勇鬥狠的貧苦農民,他的妻子香椿被莫鵬舉誘奸並霸占,他並不知曉。在“白狼”經過時,他曾偷了一袋銀子,莫鵬舉以公共安全的名義將其與銀子綁縛,送交“白狼”處置,兩人遂結怨。莫與其妻的奸情敗露後,老六在大庭廣眾下向莫鵬舉發難。卻因莫的狡猾和其妻的不配合,再次敗下陣來。他後來成了殺人不眨眼的大土匪。莫鵬舉最終死於他手中。我認為,老六與莫鵬舉的“對台戲”含有階級壓迫和階級鬥爭的深刻內涵,但作者對老六的態度和筆調似乎有些調侃和漫畫化,甚少同情的成分。這也是目前寫農村造反者的一種新態度,即作為遊民文化來寫。老六妻子被奸,人被辱,並被割了耳朵——“老六的耳朵掛在城牆上,變黑變幹,像幹樹葉子在空中飄蕩”。相反,作者寫西門慶式的人物莫鵬舉,總在明裏暗裏助長著莫老爺的威勢,好像在寫一個文化英雄。老六讓我們想起了《白鹿原》裏的黑娃。

令人深思的是,為什麼作者已經揭示了真實,血淋淋的真實,階級壓迫的真實,卻又不敢把這種真實堅持到底,而是回避之、鈍化之,最終把它納入家族文化模式之中,不敢越雷池一步?是否在作者的觀念裏,家族文化是高於一切的,階級矛盾再尖銳,也超不過家族矛盾,文化矛盾?是不是不把問題引向文化的範疇,作品就不深刻,不新潮?我以為這是近些年來盲目的“文化至上主義”在作怪。我們當然要重視文化的廣涵性,問題在於創作必須要從生活出發,而不能從觀念出發,尤其防止用最時髦的觀念削平矛盾。其實,書中的家族矛盾比較空泛,除了“金匾”、“紫砂壺”、“秘史”及其引發的械鬥,沒有多少真血肉的東西。其實,作者在生動描寫過程中不斷戛然而止,不敢深入下去,與莫鵬舉的定位大有關係。莫是白嘉軒第二嗎?不像。莫是黃世仁複活嗎?那還了得,豈不落伍?莫是關中農村的周樸園?更不像。大約想來想去,還是多向《白鹿原》中的白嘉軒靠攏更保險些。

我發現,對《喧囂荒原》的作者黨益民來說,當他麵對現實麵對他熟悉並為之激動的生活時,他能發揮獨立創造精神,他的報告文學《川藏線上生死劫》就頗受好評,但是,麵對家族和曆史,他受流行觀念和某些前文本的影響就太大了,致使全書原創性不足,似曾相識的東西甚多。比如啞巴少爺天奇,是莫家唯一清醒的人,“能看見一切看得見和看不見的東西”,祖傳秘史就傳給了他。這至少容易讓人想起《塵埃落定》裏的傻土司少爺。天奇每天坐在城牆上發呆,或吹羌笛的意象,又容易讓人想起《廢都》裏那個老在城牆上吹塤的人。裸奔的梅香則會讓人想起《白鹿原》裏得了淫瘋病的兒媳婦。還有黑蛋當了縣長,小菊成了革命家,劉亞民成了台商,都好像在哪兒看到過。我不是說作者具體在模仿什麼,而是感到他無形中掉進了熟悉的模式。這可能是此書最大的遺憾。

讀完《喧囂荒原》後我最想說的是:文學必須強調創新,不能把車轍當作道路;作者必須自信,堅決走出前文本的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