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輯 哈佛友誼篇: 第十四章 世上沒有不能溝通的事
第216天 溝通,解決問題的法寶
有一位外銷員到外地去出差,他在街頭小貨攤上買了幾件衣服,可在付款的時候卻發現剛剛還在身上的錢包突然不見了。貨攤隻有他和姑娘兩人,因此他斷定肯定與那姑娘有關,可他卻又沒有抓住什麼把柄。當他向姑娘提及此事時,姑娘立刻翻臉說他誣陷人。
在這種情況下,這位外銷員沒有和她來“硬”的,而是壓低聲音,悄悄地說:“姑娘,我照顧了你的生意,你怎麼能夠這樣對待我呢?你在這個熱鬧街道擺攤,一個月收入應該不少,我想你是絕對看不上那區區小錢的。再說,你們做生意的,信譽要緊啊!”
看見那位姑娘似乎有所動了,他又接著懇求道:“人家托我買東西,現在我身上隻有那點錢,丟了我真沒法交代,你就替我仔細找找吧,或許忙亂中混到衣服裏去了。我知道,你們做生意的最能體諒人。”
姑娘終於被說動了,她在衣服堆裏“找”出了錢包,不好意思地交給了外銷員。
■ 哈佛啟迪 ■
很多時候,人難免因一時糊塗做一些不適當的事。遇到這種情況,我們應該怎麼做?是把人拆穿把事情做絕?還是把握好分寸用溝通的方式來解決問題?事實上,如果這位外銷員是個火暴脾氣,兩人一言不合當街對罵或是大打出手的話,無疑是對把錢找回來沒有任何幫助的。可見,溝通,往往比拳頭更能解決問題。
第217天 眼淚也是溝通的有效武器
小女孩背著重重的鵝黃色布包,裏麵裝著很多很多的鉛筆。走在夜晚的路上,夜晚的東京寒冷異常,小女孩穿著破舊的鞋子露初凍得失去知覺的腳趾頭,一路慢慢地走著。她抬著頭,舉著手中的鉛筆望著那些穿著奢華的人們。快到午夜的時候,小女孩實在太餓了,她蜷縮在一個石凳子上,饑餓讓小女孩已經站不起來了,可是鉛筆還是沒賣出去一根。沒人買她的鉛筆,因為別人一看見小女孩髒兮兮的衣服都躲得遠遠的。
午夜,風越來越大,小女孩開始凍得瑟瑟發抖,她開始哭了出來,這是她這5天來第一次流淚,那些淚水像晶瑩的珍珠一樣散在了石凳子上,淚水似乎凍住了。
這時一個中年少婦開著車從小女孩身邊經過,當從小女孩身邊駛過的時候,石凳子上晶瑩的淚水折射出的光吸引住了她,她從後視鏡裏看過去,小女孩蜷縮在石凳子上微微發抖。中年少婦頓時感覺心裏發酸,這麼小的孩子,這麼晚了還在外麵躺著,一定凍壞了吧。
她將車停在了小女孩的旁邊,將小女孩抱上車,將車內的空調打開。小女孩在溫暖的座位上靜靜地躺著,過了一會兒,她的嘴唇輕輕的動著,少婦將耳朵貼近女孩嘴巴聽見小女孩微微的說:“鉛筆,誰買我的鉛筆,我要為我媽媽治病。”
少婦頓時淚流滿麵。
■ 哈佛啟迪 ■
小女孩的眼淚在冰冷的石凳子上凍出晶瑩的珍珠,那些眼淚將少婦善良的心靈給融化了,從而使少婦無私的幫助自己。在我們無助的時候,眼淚也是與人溝通的一種有效武器。
第218天 不同的說話技巧,諦造不同的效果
有個妻子要過生日了,她希望丈夫不要再送花、香水、巧克力或隻是請她吃頓飯。她希望得到一顆鑽戒,要知道,他們結婚5年了,卻還沒有一個正經的定情信物呢!
“今年我過生日,你送我一顆鑽戒好不好?”妻子對丈夫說。
“什麼?”妻子的“獅子大張口”嚇了丈夫一跳。
“我不要那些花啊、香水啊、巧克力的。沒意思嘛,一下子就用完了、吃完了,不如鑽戒,可以做個紀念。”
“鑽戒,什麼時候都可以買。一束玫瑰花,一頓燭光晚餐,這多有情調,你們女人不是最愛浪漫嗎?”
“可是我要鑽戒,人家都有鑽戒,我就沒有……”結果,原本恩愛的夫妻倆因為生日禮物,居然吵起來了,甚至吵得要離婚。
更妙的是,大吵完,兩個人都糊塗了,彼此問:“我們是為什麼吵架啊?”
“我忘了!”太太說。
“我也忘了。”丈夫搔搔頭,笑了起來:“啊!對了!是因為你想要枚鑽戒。”
另一個太太,也想要顆鑽戒當生日禮物。但是她的說話方式可不像上一個妻子那樣直白。她是這樣跟自己的丈夫說的:“親愛的,今年不要送我生日禮物了,好不好?”
“為什麼?”丈夫詫異地問,“難道我送你的禮物你都不喜歡嗎?”
“明年也不要送了。”
丈夫眼睛睜得更大了。
“我想……我們可以把給我買生日禮物的錢存起來,存多一點,存到後年。”太太不好意思地小聲說,“我希望你給我買一顆小鑽戒……”
“噢!”丈夫明白了妻子的意思,他覺得自己虧欠妻子的實在是太多了,妻子想要一個鑽戒並不是什麼無理的要求。
於是,在生日那天,這位太太得到了她的生日禮物——一枚鑽戒。
■ 哈佛啟迪 ■
幹什麼都有技巧,說話也一樣,同一件事情,用不同的說話方式,結果有天壤之別。第一位妻子就明顯不會說話,她從一開始就否定了以前的生日禮物,傷了丈夫的心。接著她又用別人丈夫送鑽戒的事,傷了丈夫的自尊。最後,她居然否定了他們的夫妻感情,結果引發了一場無益的爭吵。第二位妻子則堪稱溝通的大師,她雖然要鑽戒,卻反著來,先說不要禮物,最後才說出自己的想法,既達到了自己的目的,又促進了夫妻之間的感情。
第219天 麵對錯誤,主動反
裏奇常帶著他的波斯狗到公園散步,按當地的規定,狗是要戴上口籠的。但裏奇認為它是一隻無害的小犬,所以總是不給它係上皮帶或口籠。
一天,裏奇在公園遇到了警察。警察對裏奇說:“你不給那狗戴上口籠,也不用皮帶係上,你不知道這是違反規定的嗎?”
“是的,我知道是違反規定的,”裏奇輕柔地回答說,“但我想它在這裏不至於產生什麼傷害。”
“法律可不管你怎麼想。這次我可以放你過去,但如果我再在這裏看見這狗不戴口籠,不係皮帶,你就得去和法官講話了。”裏奇謙遜地應允了警察的命令。
可沒過幾天,裏奇就把警察的告誡忘掉了。然而要命的是,裏奇和他沒戴口籠、沒係皮帶的小狗再次遇到了那個警察。
這次,裏奇沒等警察開口,先主動承認了錯誤:“警官,你已當場把我抓住了,這一次,我再也沒有任何借口了。你上星期警告我如果我再把沒有帶口籠的狗帶到這裏,你就要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