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論 孩子的責任心有多大,撐起的天空就有多大
父母是孩子的啟蒙老師,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學校。在培養孩子的責任心方麵,為人父母者的責任是義不容辭的。眾所周知,父母對孩子的愛是無私的,他們寧願苦了自己,也要給孩子最好的環境,最好的生活。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是每個父母的美好期望。但是,父母在為孩子撐起一片天的時候,更應該重視對孩子責任心的培養。
責任感,是孩子在社會生活中所必需的品格
我們經常說“負責任”,那麼到底什麼是責任感呢?
所謂責任,是你的行為關係到他人的利益,事情的結果不論好壞你都要承擔。一個人對自己的責任感將規範他的行為,指導他的行動,就好似在他心裏的一位“警察”,我們教育的目的就是要讓孩子的內心有這樣一個警察,可以對他自己進行監督。責任感和主動性是連體的,一個人如果被賦予了責任,就有了價值感,有了主動性。
責任感是一個人生命的纖繩。有了責任感,人們才會把自己的生命與別人的生命聯係起來,才會產生自我價值感,才能在人生路上取得更大的成功。一個沒有責任感、沒有價值感的孩子,因為找不到自己的生命在社會中的地位和重要性,便會感到迷惘,因而失去創造成就的動力,而容易為其他一些輕浮的事物所吸引,沉溺其中,平庸地混過一生而一事無成。
對於如何培養孩子的責任感問題,一位成功企業家曾感慨地說:父母如果經常替孩子做他們力所能及的事,就會讓孩子失去實踐的機會,會讓孩子失去應有的自信和勇氣,更會使孩子感到危機。我們必須培養孩子的獨立性,超常的、過分的愛及給予,引起的負效應是危險的——無疑是告訴孩子“可以依賴父母”,這樣培養出來的孩子難以有所作為。
責任感,是一個人的基本素質,是今後他對社會、對家庭的價值體現。可以說,沒有責任感的人,既不能成就自己的事業,也得不到社會的承認和感情的回報,所以我們應格外重視對孩子責任感的培養。
一個國家的國民有了責任感,這個國家定能強大;一個家庭的成員有了責任感,這個家庭就能幸福;一個人有了責任感,他不僅會因為品格的高尚得到社會的尊重與承認,也會因為自己的盡職盡責而享受心靈的安寧,得到自己的幸福。
在高科技產業密集的北京,有一家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每逢星期日早晨9點左右,一個身材瘦削、麵帶稚氣的小小少年便來到公司,坐在副總工程師的座位上,開始了一天緊張有序的工作。這個孩子姓鄧名迷,是一名中學生,他當上副總工程師那一年隻有13歲。
一個孩子,擔任如此要職,一時間成了引人注目的新鮮事。對此,鄧迷的父親鄧和平是這樣解釋的:“鄧迷就任此職,是經過嚴格考核的,鄧迷有今天,是因為他自己付出了艱辛努力,更有學校、家庭、社會的幫助,總之,他不是神童;作為家長,我和他母親隻是想給孩子一個鍛煉和展示才能的機會,並不是現在就要他就業,他需要長期、正規的學習,他的主要課堂在學校。”
鄧迷從小就是個愛動、好奇心強的小淘氣。兩歲左右,他對家裏“會響的,能走的”東西產生了興趣,於是,好端端一個收音機、一台小鬧鍾被他拆得七零八落。兒子上小學二年級時,鄧和平開始開發研製一種醫療儀器。爸爸在忙碌的時候,小迷總愛在一旁湊熱鬧。鄧和平也就有意無意地培養兒子的興趣,時不時讓他遞個零件,拿個螺絲刀,並且耐心地告訴他,這是二極管,那是三極管,這一塊是電阻,那一塊是電路板。鄧和平還教兒子一些針灸穴位,講解自己發明的儀器的工作原理。這涉及到許多有關物理、化學、生物學的知識,有許多是鄧迷尚未學過的、不懂的。鄧迷對知識渴求的欲望被極大地激發了,他很早就進入奧林匹克學校,從小學一年級就開始學習電腦,三年級開始接受正規的電腦培訓,很快他就可以進行電腦高級程序的編排了。有一天,鄧迷向爸爸提出:“我能不能和你一起幹?”鄧和平當即表示同意。但當兒子提出要當副總工程師時,這一次鄧和平沒有立即回答。經過深思熟慮後,他對兒子說:“我可以答應你的要求,但你首先要幹出成績並通過考核。”
麵對爸爸的嚴格要求,鄧迷交了合格的答卷。在鄧和平主持的國家級新產品的研製過程中,兒子提出的一些好建議都被父親采納了,如將旋鈕控製改為按鍵控製;變手動操作為程序自動控製;改進外形、增強美感,等等。
鄧家經常開家庭會,對某件事的看法,誰對聽誰的。有時父母故意犯下一點錯誤,讓孩子指出,父母立刻改正。有錯就改,無形中給鄧迷起到了表率作用。當他自己有錯時,爸爸、媽媽指出來,他也能樂於接受。
在公司經營上,當總經理的父親與當副總工程師的兒子也有分歧,父親認為產品應該先開拓醫院的市場,再去普及,兒子則認為應該先推廣。
孩子的建議,不一定適合市場,但可以參考。盡管做總經理的父親否定了兒子的建議,但他還是用心聽取的。
可以說,父親的影響在孩子一生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新的曆史時期,社會需要更多的複合型人才,麵對時代的挑戰,我們應該如何做父親?鄧迷的父親鄧和平交的是一份合格的答卷。兒子成了公司的副總工程師,但鄧和平的本意也隻是想給他一個鍛造責任感和展示才能的機會,這無疑是教育的一種手段。
一項調查顯示,中小學生心中理想的父親應該是:勇敢堅定,和藹可親;有現代意識,有責任感;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他不一定有錢有勢,但有讓我值得驕傲和學習的東西……孩子們的期望其實已為當代父親們提出了要求。
責任感的培養是從培養孩子們的自理能力開始的。多鼓勵孩子做力所能及的事,學會對自己負責,自己穿脫衣服,搬自己的小椅子;再有,鼓勵他們幫助大人拿碗筷,喝完酸奶將空盒放到垃圾筐裏,等等。
培養孩子的獨立意識,對於孩子今後的成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他會在今後的成長過程中擺脫依賴心理,在工作中形成自己的風格,作出自己的決定。這樣,孩子做事會更充滿信心,不至於陷入孤獨無望的境地。
為孩子們將來的社會生活,我們成人應該注重培養孩子的責任感和好習慣,這不僅是幫助他們準備了能力,更為他們準備了社會生活中必需的品格。
隻有對自己的行為敢於負責,才能成為自強自立的人
敢於負責的品質也需要在少年時期養成。有時孩子犯了過失,比如不小心打碎了人家的東西,該賠償就得讓他賠償。這種做法不是害他,而正是培養孩子的責任感。久而久之,他對一些事情就敢於負責了。鼓勵孩子勇敢地承擔責任,應該讓孩子知道,是由於自己的過錯才造成了這種後果,自己應當給予賠償。
哈佛留學生小明就遇到這樣一件事。
小明第一次接觸到“責任”的概念是小明小時候,爸爸媽媽帶著他去一個朋友家玩,到了朋友家,大人們去聊天,小明就和爸爸朋友家的孩子一起玩。幾個小孩子聚在一起很快就打成了一片。大家互相追逐著,正玩得熱鬧,小明一不小心把放在沙發旁邊的一個熱水瓶踢碎了。幸虧熱水瓶裏麵沒有多少水,所以正在玩耍的孩子才沒有被燙著。爸爸媽媽看到小明這麼不小心,在別人家裏做客居然把主人家的熱水瓶弄破了,剛要責備他幾句,主人家的叔叔就馬上過來安慰小明:“沒關係,沒關係,孩子們玩起來弄破點東西,沒什麼大不了的。”
主人家是沒有追究,但小明的爸爸媽媽覺得這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踢碎熱水瓶雖然是小事情,但是如果就這麼輕易地讓這件事情過去了,就會使小孩產生一種不好的印象:做錯了事情也沒什麼的。久而久之,他就會養成一種不主動承擔責任的壞毛病。
離開朋友家以後,爸爸媽媽沒有直接回家,而是帶著小明一起去買了一個熱水瓶。“爸爸媽媽,我們買熱水瓶幹什麼呀?”“賠償叔叔啊!”“但是剛才那個叔叔不是說沒事了嗎,再說我也不是故意踢碎的,我們為什麼還要賠償他呢?”
“小明,一個人做錯了事情就應該負責,即使是再小的事情。”從那個時候起,在小明的心目中,就有了“責任”的概念。久而久之,他就成了一個對自己的行為勇於負責的人。
國外的老師、家長更強調這種責任教育。下麵的故事發生在美國前總統裏根身上。
當時,11歲的裏根特別愛踢球。一次,他不小心把球踢到了鄰居家的窗戶上,玻璃稀裏嘩啦地落了一地。鄰居聞聲走出來,要裏根賠償12.5美元。當時,12.5美元是一個很大的數字,可以買125隻生蛋的母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