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再富不能富了他:“窮養”教出20年後偉岸的男孩(3 / 3)

但是,遙控坦克的誘惑太大了,孩子有點不依不饒。

這時爸爸笑了:“差一分也不能買,再說了,你今年才5歲,我都35歲了,我能隨便聽你的嗎?你鬧也沒用,說不買就不買。”男孩一聽,沒轍了,收起繼續糾纏的架勢,乖乖地跟爸爸走了。而回家後,他更加努力地完成任務,期待通過自己的勞動,盡快買回玩具。

2.讓男孩明白他不是世界的中心

著名的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曾說:“要教育孩子在心中看到別人。”現實生活中,多數“小皇帝”擁有好幾個忠心耿耿的臣民:爺爺奶奶、爸爸媽媽,有的還要加上外公外婆。這麼多人圍著一個孩子轉,很容易讓他覺得自己是“太陽”,形成以自我為中心的想法。

對男孩,不要搞特殊的待遇。比如有的家長把好東西都留給孩子,吃的給他留著,用的給他留著,時間長了他會覺得理所當然,感覺自己在家裏高人一等,別人都得服從他。因此,對男孩這樣的特殊待遇,父母們一定要避免。

3.不要讓孩子覺得自己學習好了就是“有功之臣”

有些父母總是認為孩子把學習搞好就行,於是什麼事情都代替孩子做了,結果導致學習好的孩子覺得自己是“有功之臣”,其他事情理應由父母來做。所以,父母應該明確地告訴孩子,學習和做適當的家務都是他自己的責任,而不是父母的義務。

4.不要護短

父母覺得自己的孩子優秀,這無可厚非。但是,這並不等於說自己的孩子永遠是對的。如果孩子與別的小朋友發生爭執,父母不應該袒護自己的孩子。否則,孩子就會把父母當成“保護傘”,認為自己怎麼做都對,從而使是非觀念變得扭曲,甚至會導致不可預料的後果。

偉民的爺爺奶奶非常疼他,他也經常仗著這一點跟爸爸媽媽叫板。有一次,媽媽喊偉民吃飯,偉民還沉溺在遊戲中不能自拔,於是很不耐煩地讓媽媽不要煩他。

媽媽非常生氣,毫不留情地擰住偉民的耳朵把他拉到了飯桌上。這時候,奶奶不願意了,她攔住了媽媽,撫摸著孫子的頭說:“哎呀,不要打了!打哭了怎麼辦?”她又對媽媽說:“看你多狠心,自己的親生兒子都下這麼重的手。”

在奶奶的“安慰”下,才上初一的偉民膽子一下大了起來,竟然站起來把桌子掀了。這一下全家人麵麵相覷,媽媽對奶奶也不滿起來。

溫室裏長不出參天大樹,庭院裏養不出千裏馬。孩子隻有遠離溺愛,才能擁有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從而在長大以後,可以在生命的天空中飛得更高。

別讓孩子坐享其成

有一天,媽媽帶著l4歲的程林去買運動鞋。媽媽帶他逛了好幾個專賣店,都沒有找到一雙喜歡的鞋子。媽媽有些詫異,就問程林,到底想要什麼樣的。

程林說:“媽,我想要一雙耐克的運動鞋,外國的牌子才拉風,我很早就想要了……”

媽媽說:“那個牌子太貴了,給你買雙便宜的好不好?”

“媽,我超級喜歡耐克的鞋,您就答應我吧,您就我一個兒子,您的錢不給我花給誰呀。”程林用渴望的眼神望著媽媽。

拗不過兒子,媽媽隻好給程林買了一雙耐克的鞋。看著這上千元的鞋,媽媽禁不住想:兒子知不知道這個社會上還有很多人一個月的工資還買不到一雙鞋麼?他為什麼覺得花媽媽的錢這麼理所當然呢?

很多經濟條件比較好的父母,往往從小就讓孩子過著錦衣玉食的生活。吃的穿的用的都是名牌,甚至有些十幾歲的青少年就擁有了很多奢侈品。孩子坐享其成,好像錢來得很容易一樣,把父母當成了自動提款機。

愛孩子無可厚非,然而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與其讓孩子坐享其成,不如讓他自食其力,學會謀生的本領。如果隻是把自己的家產、金錢留給兒子,而不把自己艱苦奮鬥的創業精神和謀生的技能傳給他,那麼,他還會費心去鍛煉自己的能力嗎?什麼都跟父母伸手去要,他又怎麼能靠自己的雙手打造屬於自己的未來呢?

更可怕的是,這種男孩長大以後很容易變成“啃老族”,在應該獨自闖蕩的年齡還依賴父母。試想,當你已經兩鬢斑白之時,又怎麼可能有能力再去為他規劃一切?那個時候,恐怕傷心的就不隻是孩子一個人了!

所以,要想培養有出息的男孩,就要讓他明白不應該坐享其成,增加其自食其力的能力。如何才能讓男孩做到這樣呢,父母們不妨從下麵幾方麵入手。

1.對男孩不要百依百順

小孩子並不具有完善的分辨是非能力,不知道坐享其成是一種恥辱,這個時候父母就需要給他一些挫敗,讓他明白不是什麼事都應順著他的。

有些父母隻要是男孩提出要求,就千方百計地去滿足,從來不考慮他的要求是否合理。如果這樣的習慣成了自然,那他今後唯一的謀生手段恐怕就是“敲詐”父母了。

2.讓男孩知道錢來得並不容易

小男孩可能不知道錢是怎麼來的,所以家長可以告訴他自己一個月能賺多少錢,其他人一般能賺多少錢,等等。還可以帶他去一些勞動場所,讓他知道隻有付出辛勤的勞動,才能有所收獲。這樣他在伸手跟家長要錢的時候,就會想到金錢來之不易了。

3.給男孩灌輸“不勞不獲”的觀念

父母對孩子的愛是無條件的,但是,在家庭教育當中,對孩子的物質要求卻不能沒有原則。比如,孩子到了需要有零花錢的年齡,父母可以規定孩子通過做一些家務來獲得“報酬”。

王磊上初一了,因為中午要在學校餐廳吃飯,一頓飯一般要花七八塊錢,於是父母告訴他,不勞而獲是很“丟人”的事情,他們決定給王磊找個“工作”賺錢。父母規定,每天晚飯後王磊洗一個碗可以賺一塊錢,掃地可以得五塊錢,倒垃圾又能收入兩元。這樣,王磊每天就可以賺十幾塊錢,除了第二天的午飯,還有剩餘。

由於這個工作不需要占用王磊太多的時間,而收入非常“豐厚”。因此,王磊幹勁十足,一個月下來,王磊用攢下的錢買了一雙向往已久的足球鞋。這雙鞋原本是媽媽準備給他買的,這下媽媽覺得還真“小看”了兒子的能力。

4.教給兒子“謀生”的技能

“謀生”的技能不一定是非常專業的,對於年齡尚小的孩子來說,專業技能太過高深了,所以父母很多時候隻要引導孩子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就可以了。

有一天,孩子放學回家對李先生說:“爸爸,我們學校要組織一次野炊活動,可是經費得自己想辦法,不能向家裏要。可是我不會掙錢呀。”

李先生說:“兒子,爸爸相信你能靠自己的本事掙錢。哪怕撿飲料瓶,發廣告都能賺錢,關鍵是看你去不去做。”

兒子受到了啟發,於是和幾個同學約好,周末的時候給一家電器大賣場做宣傳員。

隻要父母有心,兒子將來就能夠自食其力,用自己的雙手創造出美好的未來。一個可以創造財富的孩子,一個對生活有所體會的孩子,又怎麼會在成長道路中被種種挫折擊敗呢?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