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客商文化與客商精神(1 / 3)

第十章客商文化與客商精神

一、客商的特征

客商從早期走街串巷的行商,發展到明清時期縱行南中國以至於南太平洋名揚天下的“客家商幫”,再發展到今天具有全球網絡的實業家群體,曆經幾百年時間。客商是目前仍然存在並發展的兩大中國傳統商幫(潮商、客商)之一,是當代華商網絡的重要成員。

作為傳統商幫組織的演變發展,客商相對於以前的其他商幫,具有以下四個顯著特征:第一,客商多為外拓商。早期客商多是行商,經營中心不在本地,明清“客家商幫”多從事域外或海外墾殖和貿易,海外主要集聚東南亞諸國和港澳地區,洋務運動以後才回國興辦實業,但海外尤其南洋仍是客商重要集聚地和大本營。現當代客商的資本形成主要是以僑資為主,經營市場也多麵向海外,“四海為商”是客商的美譽。經濟往來曆來是世界溝通交流的豐要方式。近代以降,經濟貿易成為國與國之間友好往來和交流的核心內容。因此,可以說,200多年客商的發展之路,不簡單是經商謀生之路,而是開拓和平之路。第二,客商多是創業商。因為客家人獨特的傳統情懷:“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在客家傳統意識裏,讀書做官才是正途,做生意是次優選擇。因此,客商們成功以後,大多或從政或做鄉紳,子女多讀書治學或從政,較少形成專業的商業家族。第三,政、商結合的事業觀。客家教育中的做官情結很重,祖屋的堂號堂聯顯示著先祖的做官功業,堂前專門設有功名柱,堂屋中陳列的大多是功名匾譽。這種教育導向形成客商濃烈的做官意識,積極參政議政。近代客商多為“紅頂商人”,現當代客商也在參政議政方麵顯示了他們卓越的才能。第四,客商是以文化認知為紐帶的團體。客家概念是曆史移民的產物,客家話是客家人認知的最直接形式。“語言是思維的外殼”(列寧語),也是文化的基本符號。客家人、客家話的基礎是客家文化。中國傳統商幫基本是以地域或行業結幫,而客商則以文化集聚。

二、客商文化及其內涵

客商作為中國曆史上的傳統商幫之一,在風雲變幻的近現代進程中,不僅沒有像其他商幫那樣消失,而且不斷發展壯大,雖然海外拓展使他們沒有介入建國後的國有化改造,是其延續的重要原因,但也必須承認:獨特的文化認知和文化涵養為客商群體的演變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客商是中國傳統商幫中具有明顯“言高向儒”特征的代表之一。客商本來就是文化內涵大於組織功能的一個概念,也可以說,主要是以文化認知與溝通為組織紐帶的群體。文化認同是客商群體組織協調的重要內容,由此形成特色鮮明的客商文化。客商文化是客家文化的重要組成和傑出體現。客商文化的特征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崇名務實”的職業品質;二是“仕”“商”相濟的人生理念;三是鮮明的“儒商”情懷;四是深沉的“家國意識”。(一) “崇名務實”的職業品質

“崇名務實”是客家精神的重要內容。客商作為客家人的一個重要群體,在自己的職業生活中,十分獨特地體現了客家精神“崇名務實”的特色。“崇名”絕不“盜名”,“崇名”也不是一味清談,更不是誇誇其談。“名”者,“實”之導也。“名正”則“言順”,“名正”則就身體力行,就上下求索,就孜孜追求。中國傳統的儒家文化非常注重“名”,正名,是儒家修身治國之道的核心內容,“師出有名”,所謂“名”,就是道和理的結合,是做事的根據。《管子·正第》:“守慎正名,偽詐自止;”《國語·晉語四》:“舉善援能,官方定物,正名育類。”韋昭注:“正上下服位之名。”《舊唐書·韋湊傳》:“師古之道,必也正名,名之與實,故當相副。”中國老百姓也講:“雁過留聲,人過留名。”“崇名”就是崇正、崇道。客商在上個世紀20年代發起成立的第一個跨越地域的組織就名為“客家崇正總會”。

客商力助革命、捐資發展教育、關心國家建設是愛國之“名”鼓舞和推動的;客商熱心公益事業、賑災濟危,是以“仁”、“善”之“名”為動力的;客商們南洋開埠、開拓創業是受“天行健,君子當自強不息”的儒道之“名”熏陶的……務實是“商道”的核心,也是客商堅持的原則,成功的根本;崇名是客商們超越一般商人的可貴之處,是其儒商本質的體現,也是他們能夠名垂史冊的主要原因。(二) “仕”、 “商”相濟的人生理念

客商和其他商幫有一個明顯區別,即從商是不得已的。客家人崇尚“讀書做官”,將仕途看得很重,即便不能科舉入仕,“以商入仕”也是次優選擇。這就是客商“仕”、“商”相濟人生理念的文化基礎。由此形成客商獨特的“商而優則仕”的現象。近代客商的另一個代表人物姚德勝,也因實業和慈善被清政府誥授二品資政大夫和賞戴花翎。張弼士初到南洋時,曾發過這樣的感慨:“大丈夫不能以文學致身通顯揚名顯親,亦當破萬裏浪,建樹遐方,創興實業,為外國華僑生色,為祖國人種增輝。”這說明“入仕”在他的思想中有先期的根源。

但必須要強調,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國近代,要辦實業,須有“官辦”或“官督商辦”的色彩,否則,就無法對付官、匪、紳以及列強買辦的欺詐掠劫。正如鄭觀應所言,當時“官不能護商,而反能病商,其視商人之贏蝕也,如秦人視越人之肥瘠”(鄭觀應《盛世危言》中語)。這也是近代客商“仕”、“商”相濟的社會原因。同時,也說明近代客商“以商人仕”有迫不得已的一麵。可以肯定,若不“入仕”,在當時的政治環境和社會條件下,很難大有作為。當初,如果張弼士不和荷蘭殖民者搞好關係,出任殖民地的某些職務,他就不可能取得承包酒稅、典當稅和一些地區的鴉片煙稅的權力,就不可能成為富商;他不出任清政府的職官,就不可能在煙台取得辦酒廠的征地權和免稅權,也不可能取得興修鐵路的權力。從根本上講,客商“入仕”是為其“實業救國”服務。(三)鮮明的“儒商”情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