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中國浪漫主義文學運動由於沒有經受充分的徹底的和大規模的人文精神洗禮,其對於個性解放的理解與認識相當的模糊,其對傳統的反叛動力又來自於傳統文化的本身。所以,中國浪漫主義作家的思想狀態一直徘徊於個體與群體之間,最終又以個體對群體的妥協而結束了它的使命。從"五四"時代起,中國的浪漫主義作家對自己的個性啟蒙主義的理想缺乏明確的認識和堅定的信念。他們一方麵倡導個性解放、反對功利主義,另一方麵又將自己視為時代解放的戰士與社會民眾的拯救者;他們即狂熱地宣泄自己被壓抑的苦悶情緒,同時又將其理解為"由個人的苦悶可以反射出社會的苦悶來,可以反射出全社會的苦悶來",這種替社會替人類承擔痛苦並自願成為社會良心的義士行為,其實質正是中國封建士大夫文人"以天下為己任"的儒家正統思想的現代表現(郭沫若《女神》中的《鳳凰涅槃》和《爐中煤》等作品,其強烈的民族主義情緒與個性獨立意識明顯構成了二元對立的矛盾,這從一個側麵反映了他當時思想的混亂狀態)。所以,中國的浪漫主義作家,決不瀟灑,也決不超然,更不會像狄德羅那樣為堅持個性主義的信仰而去犧牲自己的寶貴生命。恰好相反,中國的浪漫主義作家暫時冬眠了傳統文化意識,一旦遇到合適的機會,便會淋漓盡致地表現出來。當他們對個性激情的發泄感到疲倦時,恰逢中國的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都日益激化,不甘寂寞的他們便無一例外都放棄了個性主義的啟蒙理想,以急功近利的實用主義態度,立刻轉變為階級群體或民族集體的一員。郭沫若在對其往事的懺悔中,為自己的信仰重新選擇作了這樣的說明:"我從前是尊重個性、景仰自由的人,但在最後的一兩年之內與水平線下的悲慘社會略略有所接觸,覺得在大多數人仍然不自主地失掉了自由,失掉了個性的時代,有少數的人要來主張個性,主張自由,總不免有幾分僭妄。"故他主張"文藝青年們應該做一個留聲機器--就是說,應該克服自己舊有的個性主義,來參加社會的社會運動"。郭沫若的懺悔,清晰地表明了這樣一種意識:個體不能脫離群體而存在,社會群體不獲得自由解放,就根本談不上個體自我的自由解放。他完全否定了先知先覺者的存在價值和社會示範作用,把傳統文化"國"與"家"的反向思維作了引申發揮,同時也對西方浪漫主義運動個體乃群體之本的民權思想的全麵揚棄。實際上,中國的浪漫主義作家因其與傳統文化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無法徹底決絕的血緣關係,他們從一開始就沒有獲得真正意義上的人格獨立和自我意識。當他們將"個人的痛苦和歡樂""融合在時代的痛苦和歡樂裏",並"傳達一個時代的感情和願望"時,才在儒家積極人世、參與現實的思想裏,尋找到自己的精神歸宿。這就是為什麼中國的浪漫主義作家,後來大多數人都成為社會革命家或政治活動家的根由所在。而20世紀中國文學的人文主義啟蒙精神,也因此而告夭折。
20世紀中國文學的浪漫主義運動,同現實主義文學運動一樣,都沒有完成他們本應該承擔的曆史使命,這是一種極大的遺憾。我不讚成那種簡單地用"中國特色"的標簽,機械地把百年中國文學運動打上"現代"標誌的不負責任的做法。我們應該拿出足夠的勇氣來麵對落後於世界的事實。如果說"越是民族的,便越是世界的"訓條是永恒不變的真理,那麼20世紀的中國文學的確是"民族的",但不是"世界的"。對此我們又應該做何種解釋呢?早在30年代,就曾有人以盲目樂觀的態度揚言:中國的新文學雖隻有"短短的十餘年,卻抵得西洋的幾個世紀"。難道曆史真有捷徑可走嗎?回答自然是否定的。我相信,20世紀中國浪漫主義文學運動所未完成的人文主義啟蒙使命,必將在2l世紀的中國文學運動中得以延續,不論它是以何種藝術表現形態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