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節下定決心(2 / 2)

剔除旁枝目標

內在衝突是注意力分散、難以分配的結果。欲望及不協調的目標太多,競相爭奪精神能量,應付這種情況唯一的方法就是挑出最基本的目標,把無關緊要的枝節目標剔除,並為保留的目標排定先後次序。要做到這一點,有兩個基本的法則,也就是古人所謂的“行動式生活”和“反省式生活”。

沉浸在行動式生活中的人,借著麵對具體的外在挑戰達到心流狀態。丘吉爾、卡耐基等偉大領袖,都以無比的決心終身追求一個目標,似乎沒經過什麼內心的掙紮,優先秩序也毋庸置疑。成功的主管、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士、天才藝術家,都學會信任自己的判斷與能力,並運用與生俱來的直覺,即刻展開行動。隻要行動的競技場具有足夠的挑戰,一個人就會在自己選擇的行業中,不斷體驗到心流,幾乎沒有餘裕去察覺正常生活中還有精神熵存在。這時和諧就以一種間接的方式,在意識中重現——不需要直接麵對衝突,或消除目標與欲望的矛盾,而可以專心致誌地追求自己選擇的目標,使所有雜念都毫無機會乘虛而入。

行動雖有助於創造內在秩序,但也不是沒有缺失。一個全心全意投注在實際目標中的人,或許可以消除內心的衝突與矛盾,但他的選擇機會也會大受限製。決心45歲要當上廠長的年輕工程師,把全副精力都放在這個目標上,開始幾年,他可能十分成功,信心十足,但早晚他就會想起自己放棄的其他機會,心中會湧現難以言喻的懷疑與後悔。為升遷而犧牲健康,值得嗎?可愛的子女一下子變成了脾氣別扭的青少年,這幾年發生了什麼事?我現在坐擁權力和金錢,有什麼用?換言之,目標雖能支持行動一段時間,卻不能賦予整個人生以意義。這時就可以看出反省式生活的好處。

行動、反省相輔相成

對經驗進行獨立反省,實際評估各種選擇機會及其效果,一直被視為追求美好人生的最佳途徑。不論是躺在心理醫師診療室的長椅上,不厭其煩地發掘飽受壓抑的欲望,並把它整合到意識之中;還是像耶穌會修士的良心考驗一般,每日數次反省自己的言行,嚴格檢討過去幾小時內所做的一切,是否符合長期的目標;各種建立自知之明的方法,都以增加內在的和諧為目標。

最理想的方法其實應該是,行動與反省相輔相成。行動本身是盲目的,光靠反省又流於缺乏行動力。在為一個目標投下大量精神能量之前,應該先提出幾個基本問題:我真的想做這件事嗎?做這件事會有樂趣嗎?在可預見的將來,我仍然能從中得到樂趣嗎?我和其他人,必須為它付出的代價值得嗎?完成這件事以後,我還會喜歡自己嗎?

這些問題乍一看很簡單,但一個跟自己的體驗脫節的人是答不出來的。如果一個人連自己要什麼都懶得去研究,注意力都放在外在目標上,連自己的感覺都無暇顧及,那麼他就不可能形成對行動有意義的企圖。另一方麵,如果一個人已養成良好的反省習慣,就不需花大量時間探索內心深處,才能決定行動過程是否會造成精神熵。他幾乎憑直覺就可以知道,某種推銷方式會產生跟收獲不成比例的壓力,某段友誼雖然很吸引人,但若發展成婚姻,卻會造成令人無法忍受的壓力。

為心靈創造短時間的秩序並非難事:隻要有個切合實際的目標,就能做到這一點。好好玩一場、工作出現轉機、家人愉快的聚會,都能集中注意力,創造和諧的心流體驗。但把這種狀態延長為整個人生曆程,就困難多了。首先需要一個極具說服力的目標,即使資源已用盡,天公也不作美,生活險阻重重,我們仍覺得有必要投注精力。如果目標選得好,我們又有勇氣無視阻礙,堅持到底,就能全神貫注在周遭的行動與事件上,無暇覺得不快樂。那時我們就會在人生的挫折中找到一種秩序感,使所有的思想與感情融合成一個和諧的整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