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筠眨眨眼。她不是呆子,也不遲鈍,道理當然知道。吳維以不管在哪裏都是最引人注意的男人。但是錢大華幹嗎說這個?他笑眯眯的,喜歡玩笑,但為什麼要在她麵前說?
察覺她的疑惑,錢大華抿了喝了口茶,說:“小陸,周旭不是你男朋友吧?”
陸筠傻了眼,頭搖得像撥浪鼓:“不是,不是,我沒男朋友的,我和周旭是大學同學,是朋友,就這樣。錢總,你今天怎麼問我這個?”
“那你覺得吳總,嗯,吳維以人怎麼樣?你考慮過他沒有?”錢大華慢悠悠開口,“很難找到比他更好的人了。”
如果剛剛是驚訝,現在已經可以用震驚來形容。震驚到覺得自己幻聽。陸筠深吸一口氣,吐出來,鎮定地簡直不像她:“什麼?考慮什麼?錢總,我不懂你什麼意思。”
話回答得太清楚,不像被戳中心事的小女孩。錢大華看她一眼,慢慢歎口氣:“本來想自作主張做個媒。看來你沒那個意思,小陸,別在意,當我老糊塗了瞎說。”
窗外風吹過,陸筠勉強順著風聲笑了笑:“我很敬佩吳總工程師,沒有別的了。”
錢大華點頭了又搖頭,最後濃縮為一句話:“可惜了。”
因為下午還有些與工程相關的人員需要拜訪,他們預定明天早上回去,晚上就住電站的招待處。這天餘下的時間變得尤其珍貴起來。格拉姆是西北的一個小城市,但也是有著千年曆史的名城,獨具巴基斯坦邊城風情,城市內不少地方都值得遊玩。其他人都來此不少次,非常熟悉,沒有新鮮感;對於陸筠而言,隻是三四個月前去電站報到時從城市邊緣路過一次,沒能一窺全貌,心底隱約覺得遺憾。
越想越動心。在深山中呆了那麼久,外麵的一切事物都使她覺得新鮮和生動。可他們畢竟不是來玩的,一咬牙去掉雜念,專心工作和收集資料。漸漸的,夕陽西下。
結束對水電物資供應的格拉姆分公司的拜訪時,陸筠已經徹底忘記對這個城市的好奇之心,吳維以卻忽然問她:“今天沒事了,要不要出去逛逛?”
陸筠雀躍:“可以嗎?”
“晚飯前趕回來就可以,”吳維以說,“畢希古,你能陪她一起去嗎?她不懂烏爾都語。”
畢希古愉快的點頭:“沒有問題。”
明明是他提議自己卻不去,陸筠詫異:“你不去?”
“不去了,”吳維以搖頭,“我還有事。”
新年和宰牲節的臨近,加上今天是周末,城市裏非常熱鬧。格拉姆和阿富汗也有一定的距離,沒有那麼多不安定的因素,在西北地區,恐怕是最安全的一座城市了。城市雖不大,但五髒俱全。馬路汽車不少,但三輪車更多,還有古老的馬車驢車等等;畢希古到底是本國人,帶著陸筠左拐又拐,進入了一條比馬路更窄但是行人更多的古老街道。這裏沒有那麼多現代化的東西,店麵一家連著一家,小飯店,服裝店,飾品店,還有熱鬧的小電影院。店鋪裏傳出慢悠悠的音樂,路上行人身著長衫,紮著頭巾,一個閃神,會以為自己陷入了《一千零一夜》中的那個世界。
陸筠覺的眼睛不夠用。她東看西看,絲毫也沒注意到自己成為了這條古街中最受關注的人。她穿著大衣,梳著馬尾,輕快的走起來頭發蹦蹦跳跳;一張臉明麗動人,顧盼生輝,嘴角總是帶著三分笑意,跟這條街上的其他人比起來,完全不像生活在同一個世界。畢希古想了想,忍不住叫住她,用目光示意她看看周圍。
這一看才想起自己有點得意忘形。出國的時候眾人怎麼強調的:行為舉止低調,盡量入鄉隨俗,不要招搖,不要特立獨行。現在都忘記到九霄雲外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