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3 / 3)

“你要做南湖縣委書記了。那不是我的父母官嗎?”聽到他說去自己的家鄉工作,安雪的心裏多多少少有些雀躍。

“你是南湖人?你父母是做什麼的?”似乎上天給了他這個機會,讓他進一步地了解她與她的家人。

“我爸媽都是棉紡廠的職工。爸爸前幾年買斷了,一直在家閑著。媽媽除上班外,還在外麵做些零工。”安雪老實地回答。

“你爸媽就你一個?”他無心地問著。

“還有個不成器的弟弟。”她又取了一個碗為雷從光盛湯,然後放到他的手邊。

“家裏如有什麼困難就跟我說。”他一邊喝著湯,一邊隨意地說。

“好哇!”她應付著。

縣委書記,多神聖啊!隻能在電視上才可以看到。可是,如今卻在她的租房裏,吃著她做的飯菜……

安雪忍不住低頭一笑。其實,也不過如此嘛!

“你笑什麼?”雷從光並不討厭她笑。因為她笑時,她臉上的那對淺淺的小酒窩甚是迷人。

“其實……縣委書記也不那麼可怕。”安雪吐了吐舌頭,更是覺得好笑起來。

“你們縣以前的書記很嚇人嗎?”雷從光挑著濃眉看著安雪。

“也不是。以前隻是覺得當官的隻能在電視上才可以看到,很神秘、很神聖的。可是,現在你不是就在我這裏吃飯嗎?縣委書記也不是不食人間煙火嘛!”安雪擺著手,生怕雷從光誤會她要說前任書記的壞話。她與前任書記根本就不認識,更談不上知道他的事了。

“你下一次回南湖,記得去給我做飯。”這一走,還不知道什麼時候再回來哩!他覺得吃她做的飯很有味道——是家的味道,很有點難舍。

“你應該去請鍾點工做飯啊!”她提醒他。

雷從光抬起頭來,狠狠地瞪了安雪一眼。這女人是豬嗎?他是在告訴她有事就可以到南湖去找他。難道這也聽不出來?

“呃,會啦!隻要我去,一定給你做飯。”其實,做飯這種事對安雪來說不過是小菜一碟。隻要他看得上,她當然樂意去做。可是,也不用這麼凶狠狠地瞪人吧!

“老規矩。去南湖也不能跟任何人說認識我,包括你的家人!”飯已吃完,雷從光放下碗筷。

“知道了。”就是去了,也不會去找他。去找他不是討氣慪嗎?

“這是下午剛印出來的名片,上麵有我在南湖的電話號碼。去了,就按這個號碼給我打電話。”說著,雷從光從懷裏取出名片交給安雪。

“哦!”安雪將手在圍裙上擦擦。然後,恭敬地用雙手接過名片放入自己的口袋裏。

“你就放這裏?如果洗衣服洗壞了怎麼辦?”似乎她對自己的名片太不在意了,雷從光又有了些怒意。

“呃,我把它好好地保存起來。”受到了他的批評。安雪連桌子沒有擦完就從口袋裏取出名片,當著雷從光的麵放入了錢包。雷從光這才不說什麼了。

“肚子還疼嗎?”坐在沙發上,雷從光問依然忙碌著的安雪。

“不疼了。”安雪微微地愣了愣,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

“這個房子的條件太差,要不你搬到我那裏去住?反正那裏空著也是空著。”停頓了一下,雷從光又說道。

“啊,不用了。這裏還可以。離單位近,步行也隻需十幾分鍾。住你那裏去上班估計需要走四五十分鍾哩!怪累人的。”就算那裏離計生站不遠,安雪也是不會去那裏住的。在她的心裏,雷從光就是一隻老虎。她怎麼會去住虎穴呢?

本想告訴她,他在離這裏不遠處還有棟公寓,但他沒有開口。其實她的臉上寫著呢,她並不會領他的情,又何必呢!

“你去南湖以後,應酬的時候少喝點酒,喝多了傷身體啊。”冷了好一會兒,安雪又好像想到了什麼,抬起頭對雷從光說道。

“嗯,哦。”對於安雪這句沒頭沒腦的話,雷從光不免有些莫名的感動。這似乎是妻子對出門的丈夫的囑咐,似乎是她對自己的不放心。這讓他有一種為之一暖的感覺。

“我有點累,想睡覺了。”不知不覺,她與雷從光已聊了好一會兒。抬頭一看,牆上的鍾顯示,已是十點多了。安雪覺得腰有些酸疼,真的是想睡覺了。

“我看會兒電視,你睡吧。”好像自己就是這家的主人,雷從光打開了電視。

其實安雪是在逐客,沒想到他不肯走。她也就顧不了許多,去取了睡衣、衝了澡,然後睡了。

雷從光自然知道安雪是在趕他走。但,他覺得他很是舍不得離開這裏。雖然這個房子隻是個六十平方米的兩居室,裏麵的條件也很簡陋,但這裏此刻不是睡著一個一笑便有兩個淺淺小酒窩的女人嗎?

他看了一會兒電視,還是說了聲他不大願意說又不能不說的話:

“我走啦!”說著,把電視關了。

走到門口,而安雪依然躺在床上,不覺心裏空空的。

“我送送你吧!”這個雷從光,遲不走早不走,自己剛上床沒多一會兒就要走。不送不禮貌,送他,起床又怕冷。

“不用了。你保重。”轉過身來,看了看已坐起來的安雪,這才心滿意足地走了。

她似乎真的是想送他的。隻要有這個心就行了,何必一定要付諸行動呢!

這種感覺真的不錯。似乎與愛情、親情無關,但又好像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