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2 / 3)

“我知道,我說了許多傷害你的話,做了許多讓你難過的事。但是現在,我想把這枚戒指給你戴上。那以前的一切……往後我們都不要再提了,好不好?”這算是雷從光最後的底線了。他,從來都是不向人道歉的。

“我說過,孩子是我的,與任何人無關。往後,我不會跟任何人提起他爸爸是誰,也不會給你添任何的麻煩……”

“住嘴!上次那是我說的氣話,還要我再解釋嗎?”雷從光不明白,她到底還想要他怎麼樣!難道非要逼他把“對不起”三個字說出口?如果硬要讓他說出這三個字,這婚姻還有什麼意思呢?

“現在我不是在說氣話。你靜下心來好好地想想,你喜歡我嗎?你之所以動跟我結婚的念頭,隻不過是因為我懷了你的孩子。你想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如果沒有孩子呢,你會有這個念頭嗎?我是有過失敗婚姻的女人,我經不起第二次失敗。我不想跟你隱瞞什麼,也不希望你對我隱瞞什麼。我信神,我相信舉頭三尺有神明。請你坦率地告訴我,如果我沒有懷你的孩子,你會想跟我結婚嗎?”安雪平靜地睜開眼睛,也不跟他爭執,隻是平平淡淡地說。說完,她神態自若地看向雷從光。但,不經意間,淚水還是滑落了下來。

多麼熟悉的一張臉啊!她曾伸手貪婪地撫過他那張俊朗的臉。隻是今天看他,心裏是那樣地泛酸。

明明是喜歡他,卻要拒絕他。這究竟是一種怎樣的心境,而且這樣做又需要一種多麼大的勇氣啊!

“確實,如果你沒有懷我的孩子,我是不會考慮跟你結婚的。”低下頭去,雷從光實在沒法跟安雪那純淨的目光對視,也就說了實話。

是的,她的目光沒有半點的雜質,比清泉還要清澈、比明鏡還要透明。這雙眼睛根本就不是一個離婚女人曆經滄桑的眼,而是一雙依然對愛情充滿向往與憧憬的眼。如果心裏有一點點的虛,都是不會有這雙眼睛的。

他能感受到安雪對他的那種火熱的感情。而他,卻依然不知道自己對眼前這個女人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感情。

安雪說得沒錯,他之所以為她買戒指完全是因為他是一個有責任感的男人,是不想推卸責任而已。如果不是因為她懷了孩子,他根本不會在這樣的時候提出與她結婚。就算安雪是一個不錯的結婚對象,他也不會提出。

所以他說不了謊,也說不出謊來,隻能是低頭承認……

“所以,你就當我沒懷孩子吧!”明知道答案,可是,從雷從光的嘴裏說出來的時候,竟然是那樣的錐心!

胸口一陣地扯疼,安雪側過臉去任淚水靜靜地流淌。

“事情都不能假設,隻能麵對。現在有孩子了。我們需要為孩子考慮……”

“不是我們,是我。我是會考慮的。什麼事情都難不倒我,無業難不倒、離婚難不倒、一個人也難不倒。你走吧。走了後也不要來找我了。讓我的生活變得跟從前一樣簡單行不行?不要讓我再做一樣與現實不符的美夢行不行?”重新閉上眼睛,咬著嘴唇。不可否認,雷從光是個敢做敢當、敢於負責任的男人。隻是,這是最後一次地趕他,是要他再不要給她希望。不然,她真的是無法再堅持的了。

“我想……如果沒有孩子,我現在確實不會跟你提結婚。但是以後……我想我還是會的。雖然我有三十多歲了,但並不懂你們女人眼裏的愛情。我理解的愛情就是一種習慣,與一個人在一起的一種習慣,離了這個人就好像離了一種習慣,會讓人感覺到很別扭、不習慣。比如樊麗娟,我們兩家是世交,從小就在省委大院裏一起玩大。我談不上有多麼地愛她,也從來沒有跟她說過愛她的話。然而她在我的身邊就是一種習慣。我覺得她一直都應該在我的身邊,沒有她不行。這種感覺樊麗娟能理解,所以從不要我說愛她。對這,我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雷從光輕輕地伸手將安雪的臉捧過來,讓她閉著眼睛的臉與自己正視,“現在你對我來說也是一種習慣。每當工作閑下來時我就會想著去找你,想跟你呆在一起。就這麼簡單。因加班不能周末來看你,我會覺得很不習慣,做事也不能集中精力,總是會猜你在哪裏、在做什麼。想你、跟你在一起、拿你開心、逗你玩兒、捉弄你……都已經成了我的習慣,我不敢想象再不能這麼做了會是什麼樣的情景。我知道我的脾氣不好,動不動就愛衝你發脾氣,跟你在一起的時候總是橫豎看你不順眼,但看不到你又會想你。我想最後問你一次,你……要不要做我的習慣?”

一直是低低地訴說著,說到最後那一句時,雷從光表現得萬分地小心、用心。似乎語氣稍稍重一點、語速稍稍快一點,她就不會點頭了似的。

“我警告過你,讓你不要讓我再做與現實不符的美夢了,你怎麼就不聽呢?你不聽,你不聽……後果自負!”雷從光的表白沒有華麗的詞語,沒有浪漫的燭光與代表愛情的鮮花,隻是平平常常地好像跟她拉家常一般,或者,還加了一點點的威脅,卻使安雪感動得不行,比那晚的那碗加了冰糖的大米粥還要感動。但是,她的顧慮太多了,也就不能不這樣回答。

“我會對我的話、我的行為負責。但你在戴上這枚戒指前也要向我保證、向天起誓,戴了,就不能取,這輩子都不能取,不管遇到怎樣的情況都不能取!”雷從光一隻手握著她的手,一隻手拿著鑽戒沒有急於給她戴。他要她起誓了才給她戴。他是無神論者,當然不信發誓什麼的。但,安雪信,而收拾安雪這種不靠譜的人,也就非得來這一手。

“那如果、如果你欺負我呢?”安雪也不急著戴那枚戒指,眨了眨淚水未幹的眼睛問。

“什麼叫欺負?”這個詞還真不能很好地定義,雷從光想了想又反問。

“譬如,你罵我、你先提出離婚……”

“我可能會罵你。但,我絕對不會提出離婚。”沒等安雪說完,雷從光果斷地打斷她。

“為什麼?”他說過的,以後的事情誰也說不準的。可是現在,他卻把以後的事情說得很死。這不是跟他以前說的相悖?

“我不是無業遊民,也不是做生意的。我的婚姻是有組織監督的,不可能動不動就提離婚。那樣會對我的政治前途有影響的。而我是把我的政治前途看得比什麼都重要的。我從來不說大話,但這個大話我要說,也說得起。”雷從光也確實是夠坦誠。他不是說自己有多愛安雪所以不提離婚,而是說出了一個天大的實話。這是足以讓安雪能夠安心的。

男人,通常把事業看得比愛情、比生活都重要。雷從光是,鄭餘也是,多數人都是!但雷從光敢於承認。而鄭餘到離婚的時候還說是她不好、不肯承認自己是想攀上政治前途上的高枝。從這一點來看,雷從光比鄭餘坦誠。

政治前途,在男人眼裏,是多麼渴望的一個詞。但在安雪眼裏,又是多麼可怕的一個詞。

一個男人,為了所謂的政治前途,就可以不要愛情嗎?哪怕是他一點也不愛她了,也不習慣有她了,還是不離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