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和談會議 ——忙碌三載勞而無功(2 / 2)

為了對在英國公使館的會談作好準備,顧維鈞不得不找對西藏問題有專門研究的學者討教,通過和這些學者的交往,顧維鈞了解到所謂西藏問題的始末因果。

在使館的會談和在總統府一樣,每次大約都在一個小時左右,偶爾時間可能長些,顧維鈞在談判中常常感到問題非常棘手,因為前往談判的中國人就顧維鈞一人,而英國方麵除了公使外,還有他的中文秘書和武官。這位武官曾騎馬遊遍西藏,對西藏十分熟悉,盡管他不參與談判,但一直不離左右,在澄清某一要點和加強他們的論據時,朱爾典往往同他商量,並要他作出解釋。

有時,因為顧維鈞在談判的頭一天晚上作過充分的準備,同英國方麵針鋒相對,令對方無言以對的時候,朱爾典這時候就開玩笑說:“我沒有得到過哲學博士這樣的學位,辯論中說話沒有像你那麼流利。”

每當這時候,顧維鈞也嘲弄地說:“公使說話太客氣了。”

顧維鈞完全知道朱爾典從事外交工作多年,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老牌外交家,他說得一口地道的中國官話,和中國人打交道經驗豐富,每一次,他總是能如願以償。所以他不得不小心以對。

談判拖了幾個月,症結所在是後藏、前藏之間的邊界線的劃分,爭論相當激烈,常常陷於僵局,因為雙方都明白前後藏之間的不同情況。前藏與四川接壤,中國政府權力可及,而後藏則不然,實際上由於它離北京政府太遠,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它就一直想擺脫中央政府對它的控製。正是這一點,雙方堅持各自的立場,談判拖延兩年之久也沒有解決。

在武力和和平方式都無法解決西藏問題的情況下,北京政府屈於英國政府的壓力,答應由中英兩國在印度北部的西姆拉召開會議解決西藏問題。

在這次由英國政府操縱的會議上,英國政府執意要求西藏派代表參加會議,這是英國政府的又一陰險伎倆,先入為主,造成西藏有主約權,而等同於一個自治國的印象。

會上,英國唆使西藏代表提出包括西藏獨立在內的6條草案。這些要求不僅要使西藏完全脫離中國,而且,還劃了一條囊括青海與四川西部大片土地的界限作為西藏的疆域。西藏“代表”荒謬的要求當然立即為中國代表所拒絕。

雙方再次僵持不下。

這樣,原本是侵略一方的英國,搖身一變,竟成了中國內部問題的仲裁人。英方代表麥克馬洪主持會議,打著調停的名義,幹盡了損害中國主權的勾當。

在西姆拉會議當中,1913年11月5日關於外蒙問題的《中俄聲明》發表。英國從中大受啟發,於是提出了一個所謂“折中”的方案,欲以金沙江為界,將西藏劃分為“外藏”和“內藏”,“外藏”完全獨立,“內藏”由“中藏共管”。有了外蒙問題的成例可循,北京政府便少了許多異議。

1914年4月27日,英國提出了一個條約草案,主要內容有:

一、承認“外藏”自治,其內政暫由印度政府監督;

二、“西藏中央政府”在“內藏”仍保留自己的已有權力;

三、中國不得駐兵藏境;

四、中國政府與西藏有爭議時,由印度政府判決。

麥克馬洪還仿照沙俄的伎倆,又另擬7款作為草約,包括承認西藏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企圖誘惑北京政府上鉤。但中國當時在藏有所根基,有相當一部分區域裏尚駐有中國軍隊。從自己的領土上撤出軍隊,北京政府於心不甘,於勢不敢。參加西姆拉會議的代表將這個草約內容電告給北京外交部,即呈袁世凱批示,總統府和外交部對這個草案當然不滿意,堅持要進行修改,訓令尚未發出,竟接到當時的代表陳毅的來電,稱協議已經草簽。這個消息令袁世凱本人和外交部都大為吃驚。尤其是袁世凱對代表陳毅的這種大膽妄為,擅自簽下違背他本人意願和對他聲望有反麵影響的條約,大為震怒,立即召他回京,當麵彙報。同時,對外宣稱,西藏為中國的合法領土,西藏當局受中央政府管轄,根本無權與外國私自訂約,《西姆拉條約》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從而從公開的渠道拒絕了這個條約草案。

在會議期間,英方代表麥克馬洪背著北京中央政府與西藏“代表”簽訂了新的通商章程,還把9萬多平方公裏的中國領土劃歸英屬印度,製造了所謂的“麥克馬洪線”。這些都沒有得到中國政府的許可和承認,因此,都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