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雪岩這番議論非常富於哲理,實際上也可以當成是他自己對於物我關係認識的一種總結。胡雪岩說自己很清楚“銅錢眼裏翻跟鬥”,不過他自己卻似乎從來被錢眼“卡”住過,也確實是不為物所役。於他而言,從商賺錢之樂,事實上並不在錢上,而是在獲取錢財的過程中。而對於錢財本身來說,大多時候他反而似乎是一文不當二文的。他自己曾說,他手中有錢絕非是糊在牆上看看過癮的,而是要花出去的。他的最大樂趣就是發現某人被錢難倒了,自己伸手從口袋中掏出一把錢來遞過去:“拿去花,夠用不?”
給人啟發的是,恰是如此一個未被錢眼“卡”住過的人,卻恰恰在賺錢上獲取了巨大的成功。
在某種意義上說,人類與物品之間的關係,確實是千百年來最令人類困擾的問題之一。一方麵,人類確實離不開外物,就拿被人當作身外之物的錢財來說,對於現代人而言基本上是不可或缺的,不信你可以出趟門試試,別說你沒錢會受寒凍,會餓肚皮,至少你會寸步難行,比如你要打算乘車就需要買票,如果遇上一個非常有“原則”的售票員,即便是少了一分錢,你也休想乘車出行。所以,外物絕非我們能夠隨意地要或不要的,人必須借助於外物才能生存。然而另一方麵,人又確實不能為物所役,例如錢是人製造的,錢是人賺取的,錢是人使用的,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從正道獲取,所獲取的錢財就可喜,用在正道上,錢財就能助人成就好事。如果做了守財奴,些微小錢也看得比命還重,甚至見財忘義,為少許的得失不惜毀容丟命,那也就是為物所役了,人也就不成其為人了,也就確確實實“倒不如無此一物”了。所以,我們的先賢聖哲都諄諄告誡我們可以留意於物,卻不能流連於物,更加不可以為物所役。
這一條處理物我關係的原則,應該也是適用於一個優秀的商人。
自然,在商言商乃是商界通行的一條準則。言商就是言利,也就是談錢。因此,談利益談錢財,或許可以作為所有商人的一個共性特征了。在這個層次來看,商人有著自己固有的價值標準,出色的商人最能體會錢財的作用,最善於“在錢眼裏翻跟鬥”的。商人的日常工作,就是去考慮怎樣賺錢,而且是怎樣大筆地賺錢,因此,商人也應該比普通人更喜歡錢。胡雪岩就很明白地告訴別人,“我喜歡錢多”,並且是“越多越好”。
當然,正是商人這種與錢財天然的難以分離的關係,也要求了一個優秀的商人必須是一個可以正確處理好自身與外物之間關係,真正可以將錢財看為身外之物的人。歸根結底,大量賺取錢財絕非終極目的,做一個成功商人的樂趣,自然經常直接體現在可以賺錢、賺大錢所帶來的快樂上,不過從深層來看,能夠使一個成功商人體驗到一種深刻並持久的人生樂趣,義的確並非占有大量錢財本身,而是在於憑借著自己的眼光與識見獲取錢財於正道,由能賺錢、賺大錢獲得對於自我能力、素質、智慧、才幹的確切證明;在於人能自由地將外物來馭使,在正道上使用錢財,用憑借自己的才能智慧賺取的錢財,去享受助人成就好事所帶來的快樂。
胡雪岩從中獲得的樂趣,當然不隻是賺取錢財帶給他的樂趣了。
胡雪岩商道箴言
人可以役物,卻不可為物所役。心愛的物事固然要小心被偷竊,然而因為怕被偷竊,而不敢取出來使用,以至於時時憂慮,處處小心,這就是典型的為物所役了,反而不如沒有這一物的好。
思路靈活,左右逢源
處事靈活,擅長變通
常言說得好,在這個世界上並無那種“隻注重過程,不注重結果”的人。既然結果是最重要的,那行事過程中依然還要變通為妙,司馬光砸缸這個故事,實際上就不是從正常角度出發的,而是換一種角度的具體應用。由於正常的無法達到目的,再接著走下去隻會錯失良機,故而隻能想想還有沒有別的辦法了。
這就是“做事要做活絡的事,做人要做活絡的人”,其中闡釋的就是這個道理。
胡雪岩依靠王有齡,生活開始有了根基。這時候胡雪岩假如僅僅滿足於有碗飯吃,把自己當做一位恩人,或者憑借著這一點發財,而根本不管別人死活,如此一來,他的進步空間也就有限了。這種結果當然不是胡雪岩所滿意的,他想的是成就一番大事業,為此他需要把自己的靠山經營大,然後他才能借此成就大事。因此,隻要王有齡碰到困難,他就會千方百計出謀劃策,全力以赴幫助王有齡渡過難關。
千裏做官隻為錢,不過,為官者為保住手中的權杖,除非是自家兄弟,要不然,他們絕不會公然擺明了向你直截了當地要錢的。因此,機靈的部屬必須要學會揣摩上司的所思、所想,經常讓上司“心裏想的事情”可以順利實施,在這方麵,胡雪岩毫無疑問是個行家裏手。按照胡雪岩的指點,王有齡依計而行,果然取得了良好效果。巡撫黃宗漢對王有齡提攜有加,王有齡到海運局後沒多久,就將催運漕糧的任務交給他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