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反抗貴族鬥爭的勝利 ——公元前509年克裏斯梯尼改革(1 / 1)

公元前509至前508年成為古代雅典城邦國家的平民領袖的克裏斯梯尼,繼梭倫改革(公元前594年)之後,再一次推行了新的改革。

克裏斯梯尼的改革措施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

①建立10個地區部落以取代原來的4個血緣部落。梭倫改革沒有觸動原先的部落組織,貴族仍可利用自己在部落中的影響,控製選舉。克裏斯梯尼把整個阿提卡地區,劃分為30個區,10個區在城市及其周圍地帶,10個區在內地,10個區在沿海,在新創立的10個地區部落中,每一個地區部落由以上三組區當中的各一個區組成,這一措施就徹底地打破了氏族貴族的勢力,從組織上清除了氏族製度的殘餘。

②建立500人會議以取代原來的400人會議,500人會議的成員由10個地區部落中的前三個等級(梭倫改革時把雅典公民劃分為4個等級)的公民組成。它們為公民大會準備議案,並執行公民大會的決議,還將1年分成10個時期,輪流由1個地區部落的代表當值,輪流處理國家的日常事務。500人會議權力很大,起到雅典政府的作用,實際上是最高的行政管理機構。

③擴大公民權的授予範圍。不僅恢複了在公元前510年貴族統治時被除去公民權的那一部分人的公民身份,而且還將公民權授予居住在阿提卡地區的外邦人和被釋奴隸,這就擴大了雅典的公民人數,使自由民(公民)與奴隸之間的對立則更加尖銳,並演化為社會的主要矛盾。

④建立10將軍委員會。成員由10個地區部落各選1人組成,1年1任,輪流統率軍隊,其中1人為首席將軍。

⑤建立“放逐製度”——陶片放逐法。此法規定公民大會可以投票彈劾那些危害國家的分子,公民在陶片(或貝殼)上寫上被彈劾者的名字,如對某人所投的票超過6000,則此人就得流放國外,10年後方準歸國。有學者認為此法提出較晚,初次出現於公元前500年,公元前468年首次實行,不是在克裏斯梯尼改革時建立的。

克裏斯梯尼的改革標誌著近百年來雅典城邦國家平民反抗貴族鬥爭的勝利結束。經過這次改革,徹底掃除了氏族製度的殘餘,奴隸主民主政治得以確立,這是雅典國家形成過程中的最後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