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廢除世卿世祿製 商鞅針對“有罪可以得免,無功可以得尊顯”的舊風俗,規定國君的親屬(宗室)沒有軍功的不能列入宗室的屬笈。實行軍功爵,共分二十級,按等級的不同分別占有土地、住宅、奴婢,以及享用車騎、衣服等等。沒有軍功的,雖然富有也不能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