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貿易改革

西班牙對殖民地的貿易壟斷製早就引起殖民地人民的不滿,由於商品缺乏而造成的走私貿易又使宗主國喪失了大量關稅收入,因此,貿易製度的改革勢在必行。1765年10月16日卡洛斯三世頒布諭令,同意古巴、波多黎各、聖多明各等地商人關於他們間相互貿易、降低關稅及與宗主國自由貿易的請求。1770年又將這一特許擴大到尤卡坦和坎貝切。1774年取消對新西班牙、新格拉納達、秘魯與宗主國貿易的限製,來往貿易的貨船也不限於隻用宗主國的船隻。1778年10月12日西班牙與西印度貿易自由條例及稅率頒布,西班牙與殖民地貿易的港口增加到13個,殖民地開放的港口增加到24個,關稅率下降,免稅商品數量增加,各地的貿易署紛紛成立。1789年2月28日實行了兩個世紀的商船隊製取消,到1796年西屬美洲殖民地的任何港口都可以和宗主國的進行港口貿易及運回歐洲商品,基本上實現了自由貿易。貿易禁令的解除使殖民地與宗主國的貿易額劇增,由1753年的1.79億法郎達到1800年的6.385億法郎,半個世紀內擴大了近4倍。

總之,波旁改革是西屬美洲殖民地社會生產中的重大事件,它使整個殖民地的麵貌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改革後,宗主國對殖民地控製的加強和殖民地經濟生活的活躍給宗主國帶來了更多的財富,而對殖民地剝削的加深及隨改革而進入的新思想新觀念則促進了殖民地人民政治上的覺醒,以致沒過多久就引發了一場全麵的反抗並最終擺脫了西班牙的殖民枷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