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設董事會秘書、董事會秘書室、審核委員會、發展戰略及投資委員會、人力資源及薪酬委員會等機構,每個機構都有自己相應的職責。
一、董事會的職責
1.召集股東大會,並向股東大會彙報董事會工作;
2.負責執行股東大會各項決議及監督企業管理層日常經營活動;
3.負責審議企業管理層提交的各項經營計劃、發展規劃、投資方案等文件;
4.負責擬訂企業形式的調整、分立、變革、合並及設立分支機構等方案;
5.決定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及組織高層管理人員的聘任和解聘,並決定薪酬等事項。
二、董事會的權力
1.有企業內部日常經營決策的權力;
2.有對企業業務執行情況的監督權;
3.有對外代表企業的權力;
4.有對各項經營計劃、規劃的審批權;
5.有對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免權。
三、董事會組織結構
董事會設董事會秘書、董事會秘書室、審核委員會、發展戰略及投資委員會、人力資源及薪酬委員會等機構。
1.董事會秘書
董事會秘書的主要職責是:持續向董事提供、提醒並確保其了解境內外證券監管機構有關公司運作的法規、政策及要求;協助董事在行使職權時切實履行境內外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規定;負責董事會、股東大會有關文件的準備工作,保證會議的召開、決策符合法定程序;負責組織準備和及時遞交證券監管部門所要求的文件、資料,負責接受證券監管部門下達的有關任務並組織完成;負責組織信息披露,協調信息披露中的對外關係,並保證信息披露的及時性、相關性;負責管理和保存公司股東名冊及有關資料,負責處理股證事務;參與公司在證券市場融資及項目投資等有關事宜;負責管理董事會秘書室的日常工作;負責董事間的溝通及協調,向董事報告公司的重大情況,解答董事提出的相關問題;負責與境內外證券監管機構的聯係;負責協調並接訪境內外基金經理、證券公司及分析員、商業性傳媒機構等。
公司秘書可由一名或兩名自然人共同出任。在二人共任的情況下,公司秘書的職務應由二人共同分擔;但任何一人皆有權獨自行使公司秘書的所有權力。
2.董事會秘書室
董事會秘書室是董事會的日常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按照董事會和董事長的要求辦理董事會日常行政事務,協調董事會內組織機構之間的工作;負責董事會有關文件及函件的準備,按規定提交董事會討論的各類議案;籌備董事會會議、股東大會,準備會議文件,負責會議記錄,主動跟蹤有關決議的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