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勞動合同?(1 / 1)

勞動合同,也稱勞動契約、勞動協議,它是指勞動者同企業、事業、機關單位等用人單位為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對於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有重要的作用。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內容分為勞動合同製範圍以內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製範圍以外的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為要式勞動合同和非要式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概念及結構:

1.勞動合同期限和試用期限;

2.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3.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4.生產條件或工作條件;

5.勞動紀律和政治待遇;

6.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違約責任;

8.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也稱勞動契約、勞動協議,它是指勞動者同企業、事業、機關單位等用人單位為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協議,勞動者加入某一用人單位,承擔某一工作和任務,遵守單位內部的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製度。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用人單位有義務按照勞動者的勞動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根據勞動法律、法規和雙方的協議,提供各種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受本單位成員的各種權利和福利待遇。

1.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係的一種法律形式,以合同形式確立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權利義務。

2.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中,一方必須是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公民本人,另一方必須是企業等用人單位的行政部門,不能是企業的黨團組織或工會組織。

3.勞動合同的當事人之間存在著職業上的從屬關係,即作為勞動合同一方當事人的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後,成為另一方當事人企業等用人單位的一員,用人單位有權指派勞動者完成勞動合同規定的屬於勞動者勞動職能範圍內的任何任務。這種職業上的從屬關係,是勞動合同區別於其他合同的重要特點之一。

4.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即雙方當事人既是勞動權利主體,又是勞動義務主體,根據簽訂的勞動合同,勞動者有義務完成工作任務,遵守本單位內部的勞動規則,用人單位有義務按照勞動者勞動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有權享受法律、法規及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保險和生活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有義務提供勞動法律、法規及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保護條件。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