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製定員工晉升管理製度?(1 / 1)

好的員工晉升製度可以提升員工個人素質和能力,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並在公司內部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機製。

員工晉升管理製度範例:

第一條 公司為了吸引所需的優秀人才,並且激發員工的進取心,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能力和素質,特製定此晉升管理製度。

第二條 晉升較高職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較高職位所需技能;

2.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曆;

3.在職工作表現良好;

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課程訓練;

5.具備較好的適應能力和潛力。

第三條 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內部人員,在沒有合適人選的情況下,考慮外部招聘。

第四條 員工晉升分定期和不定期兩種形式。

1.定期。每年 3月根據考核評分製度 (另行規定)組織運營狀況,統一實施晉升計劃。

2.不定期。在年度工作中,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的員工,隨時予以提升。

3.試用人員成績卓越者,由試用單位推薦晉升。

第五條 晉升操作程序

1.人力資源部門依據企業政策在每年規定的期間內,依據考核資料協調各部門主管提出的晉升建議名單,呈請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規定。

2.凡經核定的晉升人員,人力資源部門以人事通報形式公布,晉升者,則以書麵形式個別通知。

第六條 晉升核定權限。

1.副董事長、總經理特別助理由董事長核定。

2.各部門主管由總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提議並呈董事長核定。

3.各部門主管以下各級人員分別由各一級單位主管提議,呈總經理級別以上人員核定,報董事長複核。

4.普通員工由各級單位主管核定,呈總經理以上人員複核,並通知財務部門與人事部門。

第七條 各級職員接到調職通知後,應在指定日期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

第八條 員工因晉升變動職務,其薪酬由晉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條 員工年度內受處罰未抵消者,次年不能晉升職位。

第十條 本製度於製訂之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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