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員工,不論是何種方式離職都要填寫《員工離職申請書》,逐級經部門主管、行政部主管、總經理批準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一、離職管理製度內容
離職管理製度內容應當包括離職分類管理、離職麵談、離職交接、離職工資結算等。
二、離職分類
1.合同離職:員工與公司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而離職。
2.員工辭職:指合同期未滿,員工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工作。
3.自動離職:指員工因個人原因離開企業,包括不辭而別或申請辭職,但未獲公司同意而離職。
4.公司辭退、解聘:
1)員工因各種原因不能勝任其工作崗位,公司予以辭退。
2)公司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可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但應提前發布辭退通告。
5.公司開除。指違反公司、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製度,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三、離職手續辦理
離職員工,不論是何種方式離職都要填寫《員工離職申請書》,逐級經部門主管、行政部主管、總經理批準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普通員工離職,應提前15天提出申請。中級以上管理人員、項目主管及技術人員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
經總經理批準可以離職的員工,應到行政部領取《員工離職審批表》,認真、如實填寫各項內容。
工資的結算參照《公司薪酬管理製度》執行,由財務室進行核算。
四、案例:××有限公司員工離職管理製度
1.目的:為確保員工離職時,其工作能明確地轉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訂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適用於××有限公司員工離職時的處理程序。
3.離職管理:
1)辭職。
A.員工因故辭職,應於×個月前向其部門經理及總經理提出書麵申請。
B.員工主管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C.辭職員工填寫《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及《員工離職麵談記錄表》,經各級領導簽署意見審批後,遞交行政人事部。
D.辭職員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辭職答複函》後,辦理離職移交手續。部門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E.辭職員工完成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後,將《離職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結算薪資。
F.試用期職員或未簽訂勞動合同者離職申請應於二日前提出。
2)辭退、除名。
A.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製度,由其部門經理填寫《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呈準後,作辭退處理。
B.辭退員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函》後,辦理離職移交手續。部門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C.辭退員工完成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後,將《離職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結算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