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圓是一個聰明伶俐、活潑開朗的孩子,喜歡和小朋友們一起玩。可她有一個不好的小毛病:不管做什麼她都有理,然後把責任推到其他的事物或者別人身上。
每次圓圓玩完玩具以後,媽媽讓她收拾,她都會說:“等一會兒我還要玩呢。”等過了一會兒,媽媽再讓她收拾的時候,她就會說:“我現在好累,想要休息一會兒。”
可是,如果有小朋友來家裏做客,結束後她就會責問別人為什麼不收拾好玩具。媽媽說:“你才是家裏的小主人,你應該帶頭收拾才對啊。”
她卻說:“玩具是她玩的,應該讓她收,我為什麼要收,小朋友要自己的事情自己去做。”這樣看來,圓圓似乎什麼事情,什麼道理她都能夠明白,可就是不願意自己去做。對於這個聰明卻不容易說服教育的孩子,媽媽拿她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像圓圓這樣的習慣,很多孩子也都有。出現這種情況,主要就在於孩子沒有建立一定的責任心。
所謂責任心,它是一個人對他所承擔的任務的自覺態度,包括對自己的責任、對別人的責任、對集體的責任和對整個社會的責任。責任心不像知識、技能和能力那樣清晰可見,然而它卻是能力發展的催化劑。一個對自己有責任心的孩子,自主自覺的水平也高,父母也會很省心;一個對他人有責任心的孩子,親善的行為多,讓父母寬心;一個對集體和社會有著責任心的孩子,人小誌氣大,讓父母放心。
可以說,責任心是成功和幸福的基礎條件。一個缺乏責任心的人往往都無緣於成功,很難擁有幸福。
然而,孩子的責任心並不是一朝一夕就突然出現的,它是伴隨著孩子的成長而不斷發展成熟的。對於6歲以上的孩子,已經屬於理解責任水平,不僅知道應該對自己、對父母和對小朋友負責,同時還初步明白了對社會負責,例如環保意識、公益意識和集體意識,等等。但是,這個時期的孩子由認識層麵向行為層麵轉化的自覺性還不高,所以需要父母繼續進行培養。
那麼,父母該如何去培養孩子的責任心呢?
1.積極參加公益活動,提高孩子的責任水平
6歲以上的孩子,思想品德已經按照從近到遠的順序來發展了,他開始學會對自己、對同伴和家人負責,然後再逐漸地對集體和社會負責。當然,對社會負責還是比較抽象的,父母往往隻是說一些大道理,其實所帶來的效果並不好,而應該帶孩子觀看和參與一些公益活動。
例如,和孩子一起看賑災義演、義賣和捐助的電視節目或者書籍等,這時,父母應該在一旁給孩子仔細講解這是怎麼一回事,並鼓勵孩子伸出小手為公益事業繪畫、簽名或者捐贈等,這些舉動都有利於幫助孩子培養責任感。
2.提供選項,培養孩子的自我管理能力
不管多大年齡的孩子,責任心的發展都是一個先認識、後行動的過程。這是因為,孩子預見事物發展結果的能力和自我控製力比較薄弱,這個時候大人不要直接去給孩子一個唯一的行為後果,而是應該給他提供兩個以上的選項,從而幫助他們提高自我的管理能力。
春陽喜歡和小夥伴一起玩耍,可是比較霸道。當小夥伴到春陽家裏玩的時候,他就會指使著別人要玩些什麼和應該怎麼玩,並且還總是說“在我家裏就應該聽我的”。
這天,春陽又和小夥伴發生爭吵。爸爸把春陽喊到書房,悄悄地對他說:“你要讓你的小夥伴自己選擇玩些什麼,否則,你就一個人站在這裏思考。什麼時候想通了,才可以回到你的房間和他們一起玩,你自己選擇。”
春陽說:“我不想一個人站在這裏,想和他們一起玩。”
“那就不可以和他們爭吵。”爸爸說。春陽點點頭同意了。
過了一會兒,爸爸又聽見春陽在那叫嚷了,他就對春陽說:“春陽,你到書房來一下。”春陽很快就明白了爸爸的意思,立馬就又和平地和小夥伴們玩了起來。
這種將教育融入實際生活的方法,其實最能讓孩子進行改變。所以,父母不妨靈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