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子壯意味深長地掃了王宗羲一眼後,點頭道:“嗯,不錯。他便是新一任的東林黨魁。王上在五天前就已經欽點其為上國會議員了。”
第三十三章:民惟邦本
“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應之以治則吉,應之以亂則凶……”寬敞明亮的文淵閣中黃宗羲以抑揚頓挫的聲調當眾宣讀起了憲誥總章。這一段截選自《荀子·天論》中的論述,作為憲誥總章的開場白,簡練而又充分地點明了整部《弘武憲誥》的淵源——天命。
作為高於帝國一切法律的存在,作為製橫帝國各個階級的準則,《憲誥》必須有一個合理而又神聖的淵源。本來由一個聖明的君王頒布《憲誥》是個不錯的選擇。但如此一來《憲誥》又將成為一家之法,而不是天下之法。加之身為準君王的孫露也一再表示要由臣民來審議《憲誥》。因此黃宗羲等人便決定另外給《憲誥》找一個高於君王的淵源。但什麼樣的東西能高於君王呢?
是民眾?是聖人?還是禮教?這些因素雖然對國家一直有著深遠的影響,在古代的典籍中也有相應的記述。但都難以服眾,也不夠分量。於是在一番苦思冥想後,“天命”便成了眾人不二的選擇。從秦始皇在傳國玉璽上篆刻“受命於天,既壽永昌”起,歷朝歷代的君王們便紛紛自稱是“受命於天”。而“天命”一說更是從三代起就貫穿於中國的整個歷史。正如《憲誥》總章開場所言,天命是存於天地間的不變規則。它不會因為有堯這樣聖明的君王而出現,也不會因為有桀這樣無道的君王而消失。順應這一規則治理國家,國家便會吉祥昌盛,反之國家便會陷入混亂。而《憲誥》正是反映“天命”的天下之法。《憲誥》中關於皇帝、國民、議會等等之類的論述均托以天命的名義。帝王、權貴、臣子、民眾無不被包攬於這個大規則之中。因此就算是最聖明的帝王也不能逾越《憲誥》。《憲誥》作為“天命”在世俗的具體條款,是神聖不可侵犯的!Ψ本Ψ作Ψ品Ψ由Ψ思Ψ兔Ψ在Ψ線Ψ閱Ψ讀Ψ網Ψ友Ψ整Ψ理Ψ上Ψ傳Ψ
此刻望著底下虔心傾聽著的議員們,黃宗羲的聲音也跟著越發的高昂起來。在他看來能在國會上當眾宣讀自己潛心編撰的《弘武憲誥》,無疑是他一生中最為輝煌的時刻。為了這部憲誥黃宗羲和他的同僚們可謂是嘔心瀝血,絞盡腦汁。他們查詢了大量的資料,從歷代典籍中逐一篩選典故古訓來為憲誥中的條款一一做注解。才有了眼前這部依託於古訓的《弘武憲誥》。不過與其說是黃宗羲編寫的《弘武憲誥》,不如說是《弘武憲誥》成就了黃宗羲。
在憲誥的整個編撰過程中,黃宗羲得以第一次係統地了解中華那源遠流長的“民本思想”。從三代時期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寧”,到後來“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民本思想在君權的壓製下雖顯得極其微弱,卻一直若隱若顯地流傳至今。甚至不少皇帝也公開承認“民惟邦本,本固邦寧”的理念。因為那些帝王深知“夫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所以載舟,亦所以覆舟”的道理。為此他們便將自己打扮成民眾的保護者。於是唐太宗李世民聲稱“為君之道,必須先存百姓,若損百姓以奉其身,猶割股以啖腹,腹飽而身斃”。明太祖朱元璋自稱為“公僕”。
不過這些君王的言論在黃宗羲看來都是偽善的欺騙。皇帝們從來沒有把“民惟邦本”付諸實現。他們隻是在用花言巧語愚弄民眾而已。嘴裡高呼“恭錄民命”,骨子裡卻將百姓視若草芥。在如此一番對比之下讓黃宗羲更加堅信隻有孫露才是真正致力於實現“民惟邦本”的帝王。因為之前的歷代君王,隻是在自己頒布的《政要》中輕描淡寫著提及些有關民本的言論,來彰顯他們的聖明仁德。而在《弘武憲誥》中“民惟邦本,本固邦寧”的理念是貫穿始終的。如果說“天命”是《弘武憲誥》的淵源。那“民惟邦本”就是整部《弘武憲誥》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