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真由來
作為一個漢語詞,“清真”原為普通名詞,可用於多種場合,如道觀、佛寺以及樓閣、詞集和幽靜場所。“清真”一詞,最早見於公元6世紀南朝劉義慶《世說新語》,讚“竹林七賢”之一的阮鹹為人“清真寡欲,萬物不能移也”。從魏晉到清朝,文人墨客以“清真”入詩的不少。宋代陸遊在《園中賞梅》中用“閱盡千葩萬卉春,此花風味獨清真”來讚美梅花的純潔質樸,周邦彥著有《清真集》一書。清朝薛雪的《一瓢詩話》一七二中有“文貴清真,詩貴平淡”一語。“清真”指文章要真實,出於自然。由此可見,文人墨客多用“清真”一詞,以表述清廉高潔的品格和清雅幽靜的環境。
從元代開始,中國的伊斯蘭教經學家和宗教職業者逐漸用“清”“真”“淨”等詞語來表征伊斯蘭教,如將禮拜寺稱為“清淨寺”(泉州)、“真教寺”(杭州)和“淨覺寺”(南京)等。“清真”一詞與伊斯蘭教相聯係,始於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敕建金陵禮拜寺,禦書《百字讚》,褒美清真,以示優異:“降邪歸一,教名清真。穆罕默德,至貴聖人。”北京東四清真寺建於明正統年間,據寺內碑文記載:“清真寺初名禮拜寺,寺成,蒙恩賜額曰清真寺。”漢語區中國穆斯林開始以“清真寺”稱呼自己的宗教場所,“寺以清真名,誌潔也;清真以禮拜名,誌敬也”。
既有皇帝親賜名額,又有純潔美好之意,明末清初的伊斯蘭教漢學家王岱輿(約1584-1657年,祖籍阿拉伯,自署真回老人,中國回族穆斯林中第一位係統地研究伊斯蘭哲理並刊行其漢文譯著的宗教學者)從漢語中把“清真”一詞剝離出來,對“清真”加以純伊斯蘭式闡釋,“純潔無染之謂清,誠一不二之謂真”,又說“吾教自生民以來,不拜像,滅諸邪,故謂之清;尊獨一,無二主,故謂之真”。當時的伊斯蘭教學者著書、翻譯都采用“清真”這個名詞來表述伊斯蘭教,他們在“清真”一詞的原有中國詞義的基礎上,賦予了“清真”新的文化內涵,使之成為中國穆斯林的一個專用術語。
從此以後,清真教逐漸成為中國伊斯蘭教的稱謂。於是,稱“安拉”為“真主”,稱《古蘭經》為“真經”,專供穆斯林禮拜的地方稱為“清真寺”,表白信仰的作證言稱為“清真言”,表示穆斯林食品的餐飲稱為“清真”,如清真飯店、清真小吃、清真牛羊肉等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6年6月2日,國務院發布《關於伊斯蘭教名稱問題的通知》,將自明清之際開始統稱的“清真教”這個名稱改為國際通用的名稱:伊斯蘭教。至此,原稱清真教的“清真”一詞,雖然脫離了直接表述宗教的關係,但已經成為中國穆斯林的普遍用語,不僅稱寺院為“清真寺”,而且還把具有伊斯蘭教風味的食品、飯館、飯店等,都冠以“清真”二字,如“清真飯館”“清真餐廳”“清真牛羊肉門市部”“清真糕點”“清真糖果”等。
在飲食文化方麵,清真為中國穆斯林食品的專有名詞,成為符合伊斯蘭教規定和要求的食品的象征。它作為維係民族情意、增強內部凝聚力的一種手段,也是回族、維吾爾族等10個少數民族的穆斯林對外區分、對內認同的重要社會標誌之一。
“清真”一詞,是中國穆斯林在漢語語境中借代、使用的專用詞。清真的譯音,外國人看不懂,在國外的穆斯林中,與“清真”相對應的英文是“HALAL”(音譯“哈倆裏”),意思是“合法的”,即伊斯蘭教教法規定可以食用的食物;不允許的為“Haram”(音譯“哈拉目”),意思是“非法的”。在伊斯蘭教國家,飯館一般沒有“HALAL”標誌,因為在那裏不存在“Haram”食品。但在非伊斯蘭教國家,清真飯館門頭上就用英文“HALAL”和阿拉伯文寫上“哈倆裏”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