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節 稱謂的禮儀(1 / 2)

稱謂,也叫稱呼,屬於道德範疇。稱謂禮儀是在對親屬、朋友、同誌或其他有關人員稱呼時所使用的一種規範性禮貌語,它能恰當地體現出當事人之間的隸屬關係。我們的祖先使用稱謂十分講究,不同的身份、不同的場合、不同的情況,在使用稱謂時無不入幽探微,絲毫必辨。今天的現代禮儀,雖不必泥古,但也不可全部推翻重來,要在前人的基礎上,推陳出新,表現出新一代禮貌稱謂的新風貌。

人際交往,禮貌當先;與人交談,稱謂當先。使用稱謂,應當謹慎,稍有差錯,便貽笑與人。恰當地使用稱謂,是社交活動中的一種基本禮貌。稱謂要表現尊敬、親切和文雅,使雙方心靈溝通,感情融洽,縮短彼此距離。正確地掌握和運用稱謂,是人際交往中不可缺少的禮儀因素。

一、姓名稱謂

姓名,即一個人的姓氏和名字。姓名稱謂是使用比較普遍的一種稱呼形式。用法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全姓名稱謂,即直呼其姓和名。如:“李大偉”、劉建華等。全姓名稱謂有一種莊嚴感、嚴肅感,一般用於學校、部隊或其他等鄭重場合。一般地說,在人們的日常交往中,指名道姓地稱呼對方是不禮貌的,甚至是粗魯的。

名字稱謂,即省去姓氏,隻呼其名字,如“大偉”、建華等,這樣稱呼顯得既禮貌又親切,運用場合比較廣泛。

姓氏加修飾稱謂,即在姓之前加一修飾字。如“老李”小劉大陳等,這種稱呼親切、真摯。一般用於在一起工作、勞動和生活中相互比較熟悉的同誌之間。

過去的人除了姓名之外還有字和號,這種情況直到解放前還很普遍。這是相沿已久的一種古風。古時男子20歲取字,女子15歲取字,表示已經成人。平輩之間用字稱呼既尊重又文雅,為了尊敬不甚相熟的對方,一般宜以號相稱。

二、親屬稱謂

親屬稱謂是對有親緣關係的人的稱呼,我國古人在親屬稱謂上尤為講究,主要有:

對親屬的長輩、平輩決不稱呼姓名、字號,而按與自己的關係稱呼。如祖父、父親、母親、胞兄、胞妹等。

有姻緣關係的,前麵加“姻”字,如姻伯、姻兄、姻妹等。

稱別人的親屬時,加“令”或“尊”。如尊翁、令堂、令郎、令愛、令侄等。

對別人稱自己的親屬時,前麵加“家”,如家父、家母、家叔、家兄、家妹等。

對別人稱自己的平輩、晚輩親屬,前麵加“敝”、“舍”或“小”。如敝兄、敝弟,或舍弟、舍侄,小兒、小婿等。

對自己親屬謙稱,可加“愚”字,如愚伯、愚嶽、愚兄、愚甥、愚侄等。

隨著社會的進步,人與人的關係發生了巨大變化,原有的親屬、家庭觀念也發生了很大的改變。在親屬稱謂上已沒有那麼多講究,隻是書麵語言上偶用。現在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親屬稱謂時,一般都是稱自己與親屬的關係,十分簡潔明了,如爸爸、媽媽、哥哥、弟弟、姐姐、妹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