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節 涉外基本禮儀(1 / 2)

一、涉外稱呼的禮儀

稱呼主要是指人們交往中彼此的稱謂語。國際通用的稱呼要求是:

(一)一般對男子統稱“先生”,對已婚女子稱“夫人”或“女士”,對已婚年紀較大的稱“太太”,對未婚女子統稱“小姐”,對不了解其婚姻狀況的女子可泛稱“小姐”或“女士”。這些稱呼前均可冠以姓名、職稱、頭銜等。

(二)對地位較高的,一般為部級以上的官方人士,可稱“閣下”,或職銜加先生,如“部長閣下”、“總理先生閣下”等。對有高級官銜的婦女也可稱之為“閣下”。但對沒有稱“閣下”習慣的美國、墨西哥、德國等貴賓,男士可稱“先生”,女士稱“夫人”或“小姐”。

(三)對來自君主製國家的貴賓,習慣上稱國王、王後為“陛下”,稱公主、王子為“殿下”。對有公、侯、伯、子、男等爵位的人既可稱其爵位,也可稱“閣下”或“先生”。

(四)對醫生、律師、法官、教授、博士等,均可單獨稱其職務或學位,也可加上姓氏和“先生”,如“法官先生”、“裏奇教授”、“傑克遜博士先生”等。

(五)對軍人一般稱其軍銜加“先生”;知其姓名的,可加上姓與名。有些國家對將軍、元帥等高級將領也稱“閣下”。對教會中的神職人員,一般可稱其教會內的職稱,或者是姓名加職稱,或職稱加上“先生”。對主教以上的神職人員,有時可稱為“閣下”。

二、涉外的著裝禮儀

涉外人員的著裝不僅會給人以深刻的印象,而且也被視為其身份,地位、修養與品位的客觀體現。涉外人員著裝的基本禮儀要求是:得體而應景。要真正做到,應注意兩個方麵:

(一)根據所處的具體場合,選擇相適應的服裝

涉外人員所接觸的各種具體場合大體上可分為三種:公務場合、社交場合和休閑場合。公務場合是指上班處理公務的地方。在此場合下,著裝應突出“莊重保守”的風格,我國的涉外人員目前在公務場合的著裝主要是深色毛料的套裝、套裙或製服。社交場合是指與他人在公共場所進行交際應酬活動的地方,如觀看演出、出席宴會、參加舞會、登門拜訪、參與聚會等。在此場合下,著裝應突出“時尚個性”的風格,我國涉外人員目前在社交場合的著裝主要有時裝、禮服和具有本民族特色的服裝。休閑場合是指在公務之外用於休息的以及在公共場所裏與不相識者共處的地方,如居家休息、健身運動、遊覽觀光、街市漫步、商場購物等。在此場合下,著裝應突出“舒適自然”的風格,我國的涉外人員,目前在休閑場合的著裝主要為牛仔裝、運動裝、夾克衫、T恤衫、短袖襯衫、短褲等。尤其應當注意:在社交場合最好不要穿製服或便裝,在休閑場合不要穿套裝、套裙或製服。

(二)了解並遵守著裝的正確方法和搭配技巧

在涉外場合裏,著裝必須嚴格地遵守規範的正確的穿著方法。穿中山裝時,上衣領口之處的風紀扣務必扣上。穿西裝之前,務必要將位於上衣左袖之上的商標拆掉。在一般情況下,坐時可將西裝上衣衣扣解開;站起來尤其是需要麵對他人時,則應將上衣衣扣扣上。穿長袖襯衫時,下擺在正式場合一定要束在褲腰或裙腰之內,袖管不僅不可以挽起來,而且袖扣還得扣上。打領帶時注意領帶結的大小最好與襯衫衣領的大小成正比。

服裝的效果是搭配出來的,而不是穿出來的,所以應掌握一些服裝搭配技巧,主要是色彩的搭配。

三、英文書信禮儀

不論是社交信、商業信或朋友間的通信,一封英文信可以分為七個部分:信頭、信內地址、稱呼、正文、結尾禮詞、簽名和信封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