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2章 龍爭虎鬥,狠者獲勝(1 / 1)

在大自然中,一山難容二虎。在情場上,愛是排他的。在商場和政壇上則是“臥榻之地,豈容他人酣睡”。競爭因此便是必然的,清代山西兩大典當鋪的龍爭虎鬥便印證了這一點。

清初年間,山西豪富亢氏在原籍平陽府開設有一家當鋪,後來有人在亢氏當鋪附近也開設了一家當鋪。亢氏眼見自己開辦的當鋪營利被別人搶奪。很不甘心,決心擠垮這家當鋪,於是,每天派人到這家當鋪中典當一個金羅漢,典價銀1000兩,連續典當了三個月,把這家當鋪的資本幾乎典當光了。

這家當鋪的主人著了慌,忙問典當人何以有這麼多的金羅漢要典當?來人答道:“我家有金羅漢500尊,現隻典當了90尊,尚有410尊金歲漢要拿來典當哩!”這家當鋪主人聽了大吃一驚,急忙向來人施禮,詢問來人的主家,才知原來是平陽府巨富亢氏。當鋪主人自知不是亢氏的對手,隻好托人與亢氏協商,請將金羅漢贖回,自己關門閉業含淚遠走他鄉。

商場就是就麼殘酷。你爭我奪,這一輪硝煙未散新一輪大戰的帷幕又悄然拉開。商場之中,幾家歡樂幾家愁。每一個成功者都會身經一次又一次的較量,不管自己承認與否,實際上每一步前進都是在踐踏對手的恥辱與悲傷。

[識破厚黑點睛]競爭是必然的,否則就沒有進步。競爭是一種狠的較量,誰狠誰就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