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兩個“七·四”——4日白天和4日午夜。白天,如同大使所說,我們在美國虔誠地、恰當地慶祝節日。我們把這一天用於對孩子們進行愛國主義教育,要他們崇敬《獨立宣言》。整個白天,我們都在為這一天增光添彩;可當夜晚降臨,我們卻使這一天蒙受恥辱。在大西洋沿岸,當夜幕降臨,喧嘩就要開始,嘈雜、喧鬧、鼓噪,通宵達旦,而且還不僅如此,有人致殘,有人遇難,那都是由於我們允許不負責任的小夥子燃放火器爆竹以及各種各樣的危險品而造成的。我們把七·四獨立紀念日交給暴徒去喝酒,喝得醉醺醺的,把夜晚搞得人心惶惶,諸位難以想像我們殘害和殺害了多少人。

我們也許可以用125年前的方式慶祝七·四。從那以後,每年七·四之夜,恐怖行為都有發展。現在,在全美5000個城鎮中,每年七·四之夜都有人遇害或致殘,此外還有我們前所未聞的病人死於喧嘩或驚嚇的例子。7月4日在美國致殘致死的人多於當年戰爭傷亡。事實上,每年7月4日晚上,我們破壞的財產超過125年前全國財產的總和。獨立紀念日成了我們的哀悼日,成了我們悲傷的日子!失去朋友或有朋友變成殘廢的那5萬人,把七·四獨立紀念日的來臨視作哀悼家庭蒙受損失的日子。

我也有過這樣的痛苦。我的叔叔就是其中不幸的一個,他於若幹年前死在芝加哥。這個可憐的叔叔滿懷愛國心,正張嘴高喊“好哇”,一枚火箭式煙火飛進喉嚨。沒等他要口水喝下去熄滅那玩意兒,煙火炸開了,將他撒遍全美45個州,這是千真萬確的,我本人很清楚這件事。24小時後,在大西洋沿岸;天上落下了鈕扣,據辨認是他的。有過這番災難的人,餘生不會十分快樂。我還有一個叔叔,在另外一個全然不同的獨立紀念日,也這樣給炸死了。煙火竟然像修剪樹木一樣修剪了他,他幾乎連肢體也沒留下。我們現在留下的隻是那個叔叔的修訂版。

杜蘭德爵士說,是你們英國人放棄了那兒的殖民地——你們對殖民地感到厭煩了,盡管你們很不情願那樣做。諸位隻須認為他這樣說是對的。他說英國並沒有把我們的獨立戰爭看作一場外國戰爭,而是看作一場由英國人進行的國內戰爭,是有他的道理的。

我們如此慶祝的七·四獨立紀念日,是英國人而非美國人的習俗,它來自一個偉大的祖先。在那個高貴的家係中,第一個七·四獨立紀念日可追溯到692年前。那是約翰王退位的前一年,《大憲章》在蘭尼米德誕生的日子。那些勇敢的貴族從不情願的約翰王那兒獲得的一部分自由,形成了我們的《獨立宣言》,我們的獨立紀念日,和我們美國人的自由。第二個獨立紀念日直到4個世紀以後。才在查理一世時期,在《權利法案》中誕生。那是我們的權利法案,那是我們的自由的組成部分。

諸位目前正在慶祝的獨立紀念日,於1776年7月4日在費城發端。這也不是美國人的而是英國人的。那些抗議政府壓迫的人,是英國殖民地人民,是喬治三世國王的臣民,從本質上說,他們是英國人。他們雖然提出要消滅英王統治下依然存在的壓迫,但仍未打算進行一場革命。引發革命的是他們所無法控製的形勢。起草《獨立宣言》的是一個英國臣民,在宣言上簽字的都是英國臣民,沒有一個是美國人。7年後,才開始有美國人。那時,獨立紀念日已有了周年,然後,美利堅共和國建立。從那以後,就有了美國人。因此,諸位可以看出,在自由問題上,我們欠英國人的是什麼。

然而,我們擁有一個絕對屬於我們自己的獨立,即倘若在國會無代表權,就沒有納稅義務。

紀念日,那就是40年前那位偉大的美國人——亞伯拉罕·林肯發布的偉大聲明,對他,杜蘭德爵士曾公正地、令人愉悅地加以讚揚。林肯的宣言不僅讓黑奴獲得自由,而且讓白人獲得自由。奴隸主得以擺脫負擔和罪行,擺脫那種在很多情況下,他並不想充當奴隸的主人的悲哀境地。宣言使二者都獲得了自由。可即使在這件事上,英國人也早已作過提示,因為英國在30年前就已解放了本國奴隸,於是,我們效仿了它。我們總是效仿英國,無論是好榜樣還是壞榜樣。

一位英國法官發表了另外一個偉大宣言,並確定了那條偉大原則:對於奴隸,不管他的主人是誰,不管他來自何地,一踏上英國土地,他的鐐銬就可除去,他就是世上的自由人。我們效仿了英國1833年的榜樣,並且就像我剛才說的那樣解放了我們的奴隸。

確實,我們所有的七·四獨立紀念日,除了我提到的那個《解放宣言》外,都是英國給的。為了不要忘記這一點,這一切都歸功於英國。讓我們能夠向古老的英國,向這位仁慈而可敬的人類老母親說:您給了我們諸多我們所熱愛、所慶祝、所崇敬的七·四獨立紀念日,您給了我們《獨立宣言》,它是我們的權利憲章,您是可敬的自由之母,撒克遜自由的保護人,您給了我們這一切,我們為此而最誠摯地感激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