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 有些“不對”不必說出原因(1 / 1)

16.6有些“不對”不必說出原因

作為一名優秀的推銷人員,應在3~5分鍾使一個原本陌生的客戶建立一見如故的親和力。隻有交易雙方在十分融洽的環境中,雙方都不好輕易否定對方從而不讓對方說“不”。銷售不是口若懸河,讓客戶沒有說話的餘地。沒有互動,怎麼可能掌握客戶的需求呢?

對於一些“為反對而反對”或“隻是想表現自己的看法高人一等”的客戶,若是你認真地處理,不但費時,還有可能旁生枝節,客戶提出一些反對意見,並不是真的想要獲得解決或討論,你隻要麵帶笑容地同意他就好了。你要讓客戶滿足表達的欲望,然後迅速地引開話題。

一位汽車銷售人員正在向客戶推薦一款價格適中的經濟型轎車。客戶卻提出:“我不需要新汽車,我現在開的那輛汽車雖然有些破舊,但是還可以再用幾年。”銷售人員早就看到了客戶的那輛“座騎”——它看上去相當破舊,四個輪胎已經被磨損得不成模樣了,而且耗油量相當大,更重要的是,它幾乎每隔幾天就要被送到修理廠。但此時銷售人員當然不能直接批評這輛汽車,因為客戶畢竟使用了它多年,也許已經產生了相當深厚的感情,而且那種直截了當的批評一定會傷害客戶的自尊心。

在聽完客戶的陳述後,這位聰明的汽車銷售人員說道:“您的汽車的確還可以再用幾年。一輛車能夠行駛20萬公裏,您開車的技術的確高人一等。不過,如果把這輛車折舊,再換一輛新車,那您既可以節省上下班的時間,又可以省下一大筆油耗錢。當然了,您還有一輛更棒的新車開。”

經過了一番考慮之後,客戶說自己會考慮購買汽車銷售人員建議的那款汽車。

雖然所有的銷售人員都盡可能地將客戶奉為上帝,但不可否認,這些“上帝”也各有各的不足。有時,他們可能因為早上挨了上司的批評而將你當作出氣筒;有時,他們提出的條件太過苛刻;有時,他們的需求十分明顯,但是又不肯承認……然而,對於來自於客戶的種種問題,銷售人員心知肚明即可,通常情況下不要直接指出,更不要“正直”地予以強烈抨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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