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的方法是向書本學習的深化。一般意義上的學習,隻是捕捉信息,吸收、消化和積累知識的過程,而真正意義上的學習,是對所捕捉的信息和吸收的知識進行思考、鑒別、批判、否定、繼承、創新,是“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裏”的探索研究過程。
隻有懷以強烈的探索進取精神和大膽求實創新的勇氣,公文寫作的學習才能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才能學有所獲,學有所新,學有所進。
的機會。比如,差不多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在年底都要寫年度思想工作總結或者述職報告,如果不懂得寫作技巧,就會詞不達意,或者盡是大話、空話、套話,或者要素不全,漏項很多,缺胳膊少腿,或者語言冗長、重複囉嗦、缺乏新意,從而無法準確有效地反映出自己的履職情況,甚至掩蓋自己的成績和貢獻。還有,隨著人事製度的改革,許多單位都實行競聘上崗或競爭上崗,如果不會寫競爭上崗演說辭,或寫出的競爭上崗演說辭思路混亂、詞不達意、言不由衷,缺乏吸引力、感染力,就很難使自己在激烈的競爭中取得有利地位,弄得不好,僅僅一個不成功的演說就可讓一個人在事業的征途上敗下陣來。
第三,伴隨著改革開放的進程,社會生活愈益多元化,就業方式愈益多樣化,職業流動愈益經常化,那種一個人依靠一種職業就度過終生的時代已經一去不複返了。今天的自由職業者,明天可能成為國家公務員;今天的國家公務員,明天可能成為企事業單位的管理者;今天的法律工作者,明天可能成為黨政機關的顧問或參謀;今天的文秘人員,明天可能成為一名執業律師。因此,任何人都不敢保證自己永遠都不需要寫作公文。公文寫作技能如同會開車、會運用電子計算機一樣,已經不再是一種特定的職業,而是一個人一生職業活動和社會生活的最起碼的基本技能。
實踐的方法是學習和研究方法的拓展和延伸,處於從理論到實踐的認識環節。長期從事公文寫作的同誌都會有“紙上得來終覺淺”的切身感受。公文寫作是實踐性非常強的一種勞動,要學習寫好公文,非經親身長期的實踐不可。隻有年複年、月複月、日複日的長期積累,才能真正感知公文寫作的客觀規律和方法技巧,把握公文寫作的真諦,達到輕車熟路的境界。
學習、研究、實踐,都具有非係統性。從事公文寫作的同誌往往都是實際工作者,並非從事公文寫作研究的專家,學習的內容是零星的,學習的過程是間斷的,學習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對於實踐而言,是一個動手的過程,尚處於實踐的環節。從理論到實踐,隻是完成了人們認識發展過程中的一個環節,還迫切需要從實踐上升到理論。因此,在公文寫作的學習、研究、實踐過程中,要善於總結、思考、歸納、提煉,把從實踐中得來的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把分散的知識變為係統的知識,再用係統的理性認識去指導新的實踐,如此“循環往複以至無窮”,這就是公文寫作學習的完整過程。
公文寫作是一個永無止境的實踐過程。實踐永無完結,理論也永無完結。任何理論、學理、知識都隻是人們在一定曆史階段和一定曆史時期的認識結論,任何完美的教科書也不可能窮盡永無止境的理論與實踐發展,充其量隻是對過去和現在客觀事物發展規律的正確認識和對未來發展基本趨勢的理性預測。因此,學習公文寫作,應當以批判、創新的精神,求真、務實的態度,不唯上、不唯書、不唯權威、不唯經典,隻唯實、唯真、唯創新、唯發展。
小結:公文是指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及其行使公務職責的成員製作的,屬於公務活動範圍或與公務活動緊密相關的,具有規範體式的文書。公文寫作作為一種複雜的社會實踐活動,具有知識性、智慧性、理論性、實踐性四個方麵的特征。
公文寫作是一門研究公文的客觀特性及公文寫作活動規律和發展趨勢的學問。其具體研究對象包括十五個方麵,即:公文的性質和特征;公文的功能、作用和效力;公文的類別、文種和文種體係;公文的文體風格;公文的體例、結構和格式;公文的語法;公文的思想內涵;不同文種的寫作規則和寫作技巧;公文寫作的材料收集運用和調查研究;公文的文風;公文寫作者的素質和寫作人才培養;公文寫作活動的規律與公文寫作的改革與創新;公文的審核和處理;公文的立卷歸檔;公文處理的電子化和現代化。
公文寫作在一個人的工作、學習、職業生涯和社會生活中具有廣泛的應用價值。公文寫作是機關職員的職業基本功,無論是黨政機關公務員,還是群眾團體的工作人員,抑或是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員在職業生涯和社會生活中都離不開公文寫作。公文工作狀況是反映機關決策和管理能力的一個重要標誌,黨政機關實施決策、管理和開展機關工作活動的過程,經常需要運用文件、會議的形式來實現,公文的狀況決定了一個機關工作的行政成本、行政效率和行政效益,機關公文工作的運行狀況如何,是反映我們黨和政府執政和管理能力高低的一個重要方麵。公文寫作技能是打開就業大門的金鑰匙,而且在社會生活中具有廣泛的應用價值,認真學習、掌握公文的寫作技巧,有利於培養認識客觀事物的客觀性、係統性、周密性,養成全麵係統的思維習慣。人在一生的職業生涯中許多時候都需要應用公文寫作技能。
學習公文寫作的方法很多,最基本的有學習的方法,研究的方法,實踐的方法,總結的方法,創新的方法。深入探索公文寫作的基本規律,需要理論工作者、教學工作者和實際工作者攜手合作,長期艱苦努力。
文書一詞,有兩重含義:一是指物,一是指人。在物的層麵上,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文書,是指人們在社會活動實踐中形成的以文字記錄、存儲和運用信息的一種載體。上海辭書出版社1999年版《辭海》為公文下的定義是“以文字為主要方式記錄信息的一種書麵文件”。應當說,這個定義是比較準確而科學的,但問題是以“文件”定義“文書”還沒有說透事物的本質,有一個接著要解釋“文件”的問題,“文件”與“文書”在其廣義上說本來就是同義語,如果我們再為文件下定義,可能又得使用“文書”一詞了,那在什麼是文書什麼是文件的問題上我們就會糾纏不清。所以我們運用“載體”這個詞來為文書下定義。
漢語中的文書一詞,起源甚古,早在漢代史籍中就已見使用。按運用主體的不同劃分,文書分為公文書和私文書。公文書在曆史上又稱官文書、公牘。狹義的文書是指需要與社會或他人發生傳輸和受用關係的文書。因為如果不發生這種傳輸和受用關係,研究文書這個詞是毫無意義的。狹義的文書也可分為公文書和私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