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印書館154號信稿紙24年1月10日
叔雅先生大鑒:奉一月三日惠覆,知茲奉蕪誠,為尊著《莊子補正》報酬事,已邀青察。並蒙曲予同意,至深感紉。承商將大著《說苑補正》等稿一並讓與敝館印行一節,因負擔較重,擬議仍照原議,按一千五百元之數《莊子補正》,其餘擬改為版稅辦法,如何?仍祈核示為荷。專複,順頌著祺。
劉文典在收到王雲五的回信之後,迅即又給出了一個折衷方案。這一次的理由不再是為了和弟子爭身價高低的麵子問題,這一次是為了購車而來。
商務印書館155號批核單,來信人:劉文典,收信日期:1935年1月3日
商務印書館160號批核單來信人:劉文典收信日期:24年1月17日
事由:(1)拙著《莊子補正》一稿,承允以千五百金收購,惟同係教員某君適欲以二千金脫售其購僅數月之汽車,弟擬請以雜著《宣南雜識》一稿相讓,意在湊足二千之數,以便購得汽車。如承俯允,可在北平貴館稿款兩清。
(2)如在十日內某君之汽車售脫,則此議即作罷論。但《說苑補正》及《宣南雜識》二稿,仍願依版稅辦法,請貴館印行。
需要兩千圓購一部二手汽車的要求,還是讓王雲五作了讓步。他勉強同意了這個折衷方案,在批複中回應道:請將兩稿寄來,乃俾就排印情形研究。因為想到劉文典在信中提到的“十日之約”,王雲五當天就擬寫了回信,以示誠意。
商務印書館159號信稿紙24年1月17日
叔雅先生大鑒:頃奉手書,承示以需款應用,除前議的大著《莊子補正》照壹仟五百圓之額讓與外,擬以《宣南雜識》一並相讓,湊足二千圓,敬悉。請收兩稿寄滬,俾就排印情形究研後,再商何如?專此馳複,敬頌文祉。
劉文典最終沒有買到那部二手汽車,“十日之約”沒有如願以償。可能是沒有等到商務印書館的彙款,也可能是那輛二手汽車早已售出,劉文典心情鬱悶。在十日之後的1月28日,商務印書館收到了又一封劉文典的來信,在這封信件中,他態度強硬,要求商務印書館在當年的臘月二十七日之前支付兩千圓稿酬,否則將不再尋求合作。
商務印書館167號批核單來信人:劉文典收信日期:24年1月28日
事由:拙作《莊子補正》如蒙兄允給,貳千元可於北平分館稿銀兩交,將來由著者自校。請盡於陰曆廿七日以前辦妥,否則作為罷編。到審查一節展特由寄,則舊曆年關已過矣。
這一次的來信,沒有得到王雲五的及時回應。直到2月3日,王雲五從外地返回上海,才匆匆給劉文典作了答複。
商務印書館166號信稿紙24年2月3日
叔雅先生大鑒:日前弟以事離滬,頃始歸來。得讀一月二十八日手書,致稽奉複。無任敬悚。承商事,因時間已過,隻得遵命作罷。敬祈垂諒。專此馳複,順頌著祺。
劉文典又再一次調整了心態,轉變了態度,也迅即予以了回複。這一次來信沒有像他上一封信中的強硬態度,轉而又有了更多商量的餘地。在信中可以看到,他仍然堅持,《莊子補正》和《宣南雜識》兩部書稿要以稿費的方式支付;當然,在價格上作了讓步,認為“至少千八九百元”,劉文典著作:《莊子補正》
而且也接受了《說苑校補》的版稅支付方式。
商務印書館173號信件批核單來信人:劉文典來信日期:24年2月8日
事由:(1)仍願以《莊子補正》及《宣南雜識》兩稿售諸貴館,稿費兩書至少千八九百元。如同意,即通知平館款稿兩交,並盼立即在平印刷,俾便親自校對。
(2)《說苑校補》一書,當照尊意版稅辦法,希望《莊子補正》印成,即印此書,惟亦須自校。
麵對劉文典的讓步,王雲五也再一次表示了誠意,並對沒有及時回信表示了歉意。
商務印書館172號信稿紙24年2月8日
叔雅先生大鑒:頃奉二月四日大劄,複以尊著《莊子補正》酬報為商,感紉無既。前番來書,弟適以事離滬。垂商事,因時間已過,決非為一二百元之款。想邀亮鑒,今時間既仍許可,自當仍照前議辦理。因敝館收發書稿,必次經由敝編審部研究排印情形後,方可發交分廠排版,分廠無直接收印稿之權。即請將稿迅予寄滬,到後即辦理,決不耽擱。要此奉複,敬頌文祺。
原以為塵埃落定的這一場關於“莊子”的討價還價,會就此結束。誰料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就在這一部重要學術著作即將達成出版之際,於劉文典一生中最重大的打擊悄然而至。劉文典長子劉成章於當年正月十六亡故,時年四十六歲的劉文典悲痛欲絕,飽受煎熬。在3月初寫給王雲五的信件中,為了這一場重大變故,他對其著述的出版有了新的安排和籌劃。
商務印書館190號批核單來信人:劉文典收信日期:24年3月14日
事由:(1)《莊子補正》一稿,去夏殺青後,續有所得,因心緒不寧,尚未補入。且此稿完用新式或舊式標點亦待商定,故延緩未寄。
(2)《宣南雜識》一稿,因字太潦草,不能徑付手民,容倩人鈔寫再定。
(3)夏曆正月十六,不幸喪止僅有之一子,老妻複因悲哀過度,心病大發,此時需款甚殷,擬請於《莊子補正》及《宣南雜識》二稿寄到後,即彙兩千金,以償醫藥費用及作伴妻南回之川資。
(4)擬請將《莊子補正》、《宣南雜識》、《群書校記》及《三餘劄記續編》等彙刻為“望兒樓叢書”,以為亡兒紀念。以《莊子補正》為第一種,照《淮南集解》式樣排印,餘者絡續付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