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訣 外交(2 / 3)

有些專家學者甚至還認為曾國藩之所以用“妥協外交”,是出於他的政治遠見和審時度勢,他知道那時候中外實力懸殊,如果和列強來硬的話,無異於雞蛋碰石頭,對國家並不利。因而,他隻能用韜光養晦的方法,此外別無他法。

曾國藩的這種外交思想,是在第一次鴉片戰爭時就突顯出來的。那時候的他,在翰林院已有兩年時間了。因為清政府的閉關自守,國人對本國以外的事物一無所知,歐美國家發展到什麼程度,也是完全不知曉,是真正意義上的井底之蛙。

那時候,就連曾國藩也以為外國就像中國在盛唐時看到的那麼落後,所以也鄙夷地稱其為“外夷”。

在道光帝懲辦了禁煙的林則徐,並不再禁煙,讓西方列強開始橫行時,曾國藩還說“聖恩寬大,不欲遽彰天討”;在道光帝向侵略者提出苛刻條件,對方不答應時,道光帝竟然隨意宣布征討令。此時的曾國藩也沒有看到危險的降臨,因為他以為“外夷”不費吹灰之力就能擊敗,所以讚道光帝的行為為“皇赫斯怒”。

結果可想而知,清軍大敗。看清了清軍戰鬥力的侵略者越發張狂了,他們先後攻占了定海、寧波、鎮海、乍浦、吳淞,直逼南京。

侵略者一路戰一路勝,前線的清軍首領卻一直隱瞞真實情況,得不到真實戰況的曾國藩還盲目自信了一段時間,但在得知慘敗後,他卻也隻是稱“官兵退縮不前”,“將不知兵,兵不用命”,最後直接把責任推給“漢奸助敵”。當然,當時就是他想譴責,也是沒有資格的,因為那時候的他不過是個無職無權的侍郎。

1842年7月,清政府和英國簽訂了《南京條約》,這也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不平等條約。直到這時候,曾國藩對“英夷”的了解還是不夠,對其侵略本質認識也不足。加上他還是當時簽這個條約的穆彰阿的忠實崇拜者,所以還說這是“逆夷既已扼吭而據要害,不得不權為和戎之策,以安民而息兵”。

然而,令他沒有想到的是,“安民而息兵”不僅沒有實現,反而“民”還越來越無法“安”,“兵”也一直不“息”。

隨後的第二次鴉片戰爭,使清政府不僅和西方列強簽訂了不平等的《天津條約》,而且還被他們“火燒圓明園”。此時的曾國藩表現了他政治眼光的敏銳,他窺視出西方列強並無意推翻清朝的統治,所以覺得這些洋人不能算是大清的心腹之患,所以還在日記中寫下了這樣一段話:

“眉生言及夷務,餘以為欲製夷人,不宜在關稅之多寡、禮節之恭倨上著眼。即內地民人處處媚夷、豔夷而鄙華,借夷而壓華,雖極可恨可惡,而遠識者尚不宜在此等處著眼。吾輩著眼之地,前乎此者,洋人十年八月入京,不傷毀我宗廟社稷,目下在上海、寧波等處助我攻剿發匪,二者皆有德於我。我中國不宜忘其大者而怨其小者。欲求自強之道,總以修政事、求賢才為急務,以學作炸炮、學造輪舟等具為下手工夫。”

以上這些文字表明,曾國藩覺得“外夷”暫時不足為患,不需要和他們硬鬥,而應該一心一意先自強,然後伺機而動。

從兩次鴉片戰爭中曾國藩對西方列強的態度來看,他並沒有把這些洋人看在眼裏,甚至覺得這些人不為患,還沒有農民起義軍對清政府的威脅大,因為這些洋人隻是為了利,不是為了爭權,而農民起義軍卻是為了推翻清政府。

當然,以上也隻是早期曾國藩的態度。晚年時,得知西方列強強大的曾國藩依然沒放棄韜光養晦、努力自強的念頭,所以他開展了洋務運動。這時候的曾國藩,在外交上提倡“大事苦爭,小事放鬆”。

他認為,“凡與洋人交際,小事可許者,宜示以大平恕;大事不可許者,宜始終堅持力爭。若小事處處爭競,則大事或反有放鬆之時,不分大小,朝夕爭辯,徒為彼族所輕視。”甚至還主張與洋人交際時要“恍似有幾分癡氣”,也就是指要大智若愚的意思。還要“重信義,貴果決”,也就是要“誠”,因為“誠”才是善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