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良扇形:主枝3層以上,2米多長的主枝可伸向行間,改善下層光照。下層主枝伸向株間,便於作業通行。
(四)十字形(四主或六主)
主要用於坡度較大的山地、窄麵(3米左右)梯田果園。
幹高50厘米左右,主枝4~6個,每層兩個呈十字形分布,可以有主枝無側枝,也可每個主枝兩個側枝,但下層伸向行間側枝變小(短),以免影響作業通行。層間距100厘米左右,第三主枝朝梯田外側,伸向下一梯田。第四主枝可伸向梯田內側,由於位置已較高,作業和通行可以在第四主枝下。
(五)圓柱形(細紡錘形)
幹高50厘米左右,無主、側枝,在中心幹上直接著生枝組,適用於株行距2米以下的果園和加密的臨時株。
下層每年留3~4枝,上層每年留2~3枝,上下插空。同方向大枝組間距50厘米左右,下層枝角度80°~90°,上層可逐步略小。
(六)折疊式
中心幹彎曲折疊上升,其上直接著生枝組,適於株行距2米以下的果園和加密的臨時株。
幹高50厘米左右,在70厘米左右定幹(剪截)或不定幹,而在萌動後於定幹處彎曲平伸(在幼樹旁插一支柱捆縛住),在彎曲處下部環割一圈,促進發枝。下年剪口下或彎曲處,或環割口下的強旺枝頭,持續向反方向或插空方向彎曲、平伸,以後每年都照此反複彎曲,呈折疊式樹形。
根據株行距大小,也可采用介於兩種樹形間過渡的樹形,即下層有主(側枝)、上層無主(側枝)。
(七)豐產樹形的共同特點和樹體結構分析
各地經驗認為,豐產樹形一般都具有低幹小(矮)冠,角度開張,骨幹枝較少而牢固,枝組較多而健壯緊湊,有效層間較大,通風透光良好等特點。這種樹形有利於調節生長與結果,通風透光,有機營養多製造、少消耗,多積累、成形快,早期豐產、優質、高產、穩產,抗風和方便作業管理。
1.低幹小冠
一般幹高50厘米左右,樹高、冠徑3~4米,有利於縮短地上部與根係之間的輸導路線,減少營養消耗,樹冠擴大快,通風透光好,也有利於遮蔽枝幹和地麵,調節溫差,減少蒸發,保持濕度,且抗風又便於樹上作業管理。一般在幹旱地區、瘠薄地、山地、沙地、風大地區,或角度小、不易開張的品種,樹冠和株行間距較小的,主幹應低一些;相反,則應高一些。
樹冠高大、層次多,影響樹冠內通風透光,葉片光合作用功能差,同化產物製造少,甚至成為無效寄生葉,結果部位迅速外移。
美國研究表明,蘋果樹冠內光照強度隨葉幕層加厚而減弱,如樹冠頂部光照強度為全光照93%,在深0.75米處為70%,1.5米處為42%,3米處為21%,認為元帥蘋果在全光照的42%以下樹冠部位(即距樹冠外圍1.5米以下)就不能生產有商品價值的果實,在全光照的30%以下(距樹冠外圍2米以上)即喪失結果能力。
樹冠外圍光照為1500~3000米燭光,是全光照的50%~70%,生產1千克果需14.6~19平方米葉麵積。而內膛光照為150米燭光,是全光照的30%左右,生產1千克果需57.0~113.4平方米葉麵積。一天內每平方米葉麵積合成蔗糖量外圍比內膛多5倍左右。
從光能利用看,主要考慮樹冠基部能否得到充足的光照,蘋果樹要正常結果,在生長季5—9月應得到126千焦br厘米2的光能,生長季按5個月計算,每天需840焦br厘米2的光能。在北緯50°地區(俄羅斯莫斯科),在南北行向的情況下,要達到上述要求,在生長發育最強的7月每天要保證有3小時直射光,要求樹冠基部能獲得3~3.5小時直射光。在該地區,樹行內樹冠頂端和鄰行樹冠基部之間的連線所成的水平夾角(影射角)不得超過50°,在相同株行距情況下,如樹高則夾角大,樹矮則夾角小,一般要求樹高不超過行距或行距的80%左右。美國提倡樹高4米,冠厚3.5~3.6米,俄羅斯提倡樹高3米左右,英國推廣冠厚3.2米左右,荷蘭推廣冠厚2.25米左右。樹高和冠徑一般不超過4米,這是當今世界的共同趨勢,是果樹栽培由喬化、稀植、大冠改為矮化、密植、小冠的理論依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