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整形修剪技術(二)(2 / 3)

②落頭條件:果樹樹齡在12年左右,樹冠和最上主枝已較大(5~7年生),開張角度已基本穩定,樹勢已緩和,三杈枝已較多結果,可以落頭。落頭過早最後兩主枝角度不穩定,枝頭又直向中心,後期需二次落頭。落頭過晚,影響樹冠內光照,後期樹齡大落頭枝幹粗造成傷口增大,樹勢減弱,不易愈合。

③落頭方法:先疏除原頭下部大分枝,以削弱原頭生長和加粗,同時改善了落頭後最上二主枝(即落頭枝)的生長空間和光照條件。促進了落頭枝的生長,增加枝量,有利加粗,為落頭創造條件。當割除原頭後,傷口小於落頭枝時,才從基部割除原頭。

除采用割除原頭的落頭方法外,也有用以拉(中心頭)代割(去中心頭),把中心頭變成最上主枝,向枝芽的反方向拉,以防劈裂。當全樹由上向下數第三主枝選定後,下年或隔一年中心頭中截時,剪口下一(芽背向拉枝方向)、二芽或一、三芽(二芽作競爭枝處理)枝與由上向下數的第三主枝均勻分布三個方向,並與下層主枝插空分布。為便於拉中心頭,第一年剪留應略長一些,枝齡2~4年生時應及時拉枝以免太粗。不易拉開時,也可分兩次拉。

(二)成年樹修剪(包括盛果期和衰老期)

1.骨幹枝基本不動

成年樹修剪需要均衡樹勢和保持良好的從屬關係,適當調整枝頭的方向、角度,尚未處理的輔養枝要及早疏縮打開層間,保持有效層間距50厘米左右,樹冠過高(5米以上)尚未落頭的,要及時逐步地落頭。下層主、側枝大,基礎好,而上層主、側枝過多過大的要逐步疏縮變小,使上層冠徑相當於下層的1br2~3br5,上層總枝量占全樹的1br3~1br4。外圍枝過多過大的要逐步疏縮,使外稀裏密。下層主枝背上枝組過高、過大的要逐步疏、縮,保持有效層間50~60厘米,務必使樹冠內通風透光良好。

2.枝組修剪

又旺又密的枝組、強枝組疏,平斜枝組、中庸枝組截、緩結合,其中少部分截、大部分緩。弱枝回縮至向上飽滿枝芽。長枝、又旺又密的枝條以疏為主,又弱又密的枝條以縮為主。

樹冠內枝組強、中、弱、密的標準如下:

(1)強:枝頭長60厘米以上,超長枝占20%左右。枝頭中截後成枝較多,當年萌發枝較難成花。

(2)中庸:枝頭長30厘米左右,最長40厘米。超長枝占5%左右,最多10%。或15厘米以上枝20%左右,最多30%。枝頭中截後成枝較少,當年萌發枝能成花。

(3)弱:枝頭長20厘米以下,基本無超長枝,長枝10%以下。枝頭中截後成枝少,大多一個,因而當年萌發枝易成花,甚至開花到頂(即剪口下第一枝也能成花)。

(4)密:同方向超長枝間距不足30厘米。

成年樹冠內枝組必須截、疏、緩、縮結合,一般每年輪流回縮更新枝組數的1br4~1br5,枝齡保持4~6年以內,以保持中庸健壯樹勢。

在衰弱樹或枝組回縮更新複壯時,應注意縮剪反應。因品種、樹勢、枝勢和縮剪的部位不同,以及不同的立地條件,縮剪反應表現出以下幾種情況。

①縮剪反應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多數蘋果品種在高於4年生的高齡枝段上縮剪時,如果剪口下沒有生長勢較強的剪口枝時,則很難收到複壯樹勢的效果,因此要及時回縮更新複壯,特別是金冠,枝組過於衰弱時縮剪難以複壯。

②被縮剪的枝,僅在一定的枝段上表現有複壯樹勢的作用,例如在2年生枝段上縮剪,一般隻在2~4年生枝段上表現有促進萌芽和生長的作用。在3年生枝段上縮剪,一般隻在3~4年生枝段上表現複壯作用。如果對多年生枝縮剪過重,特別是天氣幹旱、結果過多、肥水不足的情況下,過急或過重地縮剪樹冠內膛下層的多年生枝,不但不會收到複壯作用,反而會進一步削弱縮剪枝的生長勢,加速枝的衰老。因此,要及時逐步地縮剪並配合加強肥水等綜合管理。基部光杆枝段長的應及早環割或環剝促枝,減少光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