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揭秘“四大弊案”內幕 撩落扁家貪腐神秘麵紗(1 / 3)

——“南港展覽館案”

台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洗錢案”,查到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行賄內賬,牽扯出北檢偵辦中的“南港展覽館招標弊案”。

早在2003年,台“內政部營建署”辦理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案,總預算為36億新台幣,由力拓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郭銓慶取得承攬權。郭銓慶是怎麼中標的呢?

郭銓慶通過蔡銘哲,由蔡透過吳淑珍幫忙為郭銓慶取得該標案。

在本案招標公告公布前,郭銓慶想搞到“內政部”掌管的評選委員名單及投標廠商資格限製兩份文件,他好據以評估投標的可行性,並先行賄賂評審委員;吳淑珍如能幫他搞到這兩份文件,他將在力拓得標後給與吳淑珍該工程總額的2.5%,即約新台幣9000萬元作為酬金。

於是,故事就這樣發生了。蔡銘哲進官邸找吳淑珍,吳請時任“內政部長”的餘政憲進官邸密商。然後餘政憲交秘書辦理,秘書分兩次將評選委員名單及投標廠商資格限製兩份文件在台北市兄弟飯店秘密交給蔡銘哲。就這樣,一樁肮髒交易就這樣神不知鬼不覺地完成了。

郭銓慶在取得評審委員名單後,便指示力拓公司董事長特別助理黃維安、總經理蔡尚清兩人開始行賄,以支付每位評審委員前金及後謝,各新台幣50萬元及100萬元不等的賄款數為對價,請受賄的委員將力拓公司評為最優先議價及得標廠商。力拓公司獲得最優先議價地位,並以最終議價金額新台幣35億93 1 3萬5000元得標,得標價比工程底價隻低了686.5萬元。

2004年年底,力拓公司順利拿下南港工程,郭銓慶便向蔡銘哲表示,要給吳淑珍的賄款已備妥,隨時可以彙款;蔡銘哲向吳淑珍報告,吳淑珍便指示將全部賄款彙往吳景茂的海外賬戶藏匿。然後蔡銘哲將妻子林碧婷的香港標準銀行賬號提供給郭銓慶,郭銓慶即從自己胞妹郭淑珍賬戶裏彙出美金273.55萬元、折合新台幣9180.9398萬元,進入蔡銘哲和林碧婷的聯名賬戶;蔡銘哲再將錢彙入吳景茂在新加坡標準銀行賬戶。

案發後,吳淑珍稱這筆錢是政治獻金。但郭銓慶的證詞說他明白告訴蔡銘哲,要的就是評委名單;蔡銘哲的證詞是,他明白告訴吳淑珍,郭銓慶需要“總統”夫人幫忙的就是評委名單;餘政憲的證詞坦承,吳淑珍親自向他交代,要他將評委名單交給蔡銘哲;更不用說交接的過程,時間、地點、人物俱全,具體到連兄弟飯店的房間號、蔡銘哲在公園裏讓郭銓慶抄完名單以後隨手將那張紙扔進路旁的垃圾箱之類的細節,都讓人有身臨其境之感。所以起訴書上檢察官理直氣壯地說道,“可證郭銓慶係將政治獻金與行賄公務員之款項分別記賬,足證被告吳淑珍辯稱所收取之上開美金273.55萬元均為政治獻金實屬無稽,不足采信。”

——“南港展覽館案”

台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家“洗錢案”,查到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行賄內賬,牽扯出北檢偵辦中的“南港展覽館招標弊案”。

早在2003年,台“內政部營建署”辦理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案,總預算為36億新台幣,由力拓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郭銓慶取得承攬權。郭銓慶是怎麼中標的呢?

郭銓慶通過蔡銘哲,由蔡透過吳淑珍幫忙為郭銓慶取得該標案。

在本案招標公告公布前,郭銓慶想搞到“內政部”掌管的評選委員名單及投標廠商資格限製兩份文件,他好據以評估投標的可行性,並先行賄賂評審委員;吳淑珍如能幫他搞到這兩份文件,他將在力拓得標後給與吳淑珍該工程總額的2.5%,即約新台幣9000萬元作為酬金。

於是,故事就這樣發生了。蔡銘哲進官邸找吳淑珍,吳請時任“內政部長”的餘政憲進官邸密商。然後餘政憲交秘書辦理,秘書分兩次將評選委員名單及投標廠商資格限製兩份文件在台北市兄弟飯店秘密交給蔡銘哲。就這樣,一樁肮髒交易就這樣神不知鬼不覺地完成了。

郭銓慶在取得評審委員名單後,便指示力拓公司董事長特別助理黃維安、總經理蔡尚清兩人開始行賄,以支付每位評審委員前金及後謝,各新台幣50萬元及100萬元不等的賄款數為對價,請受賄的委員將力拓公司評為最優先議價及得標廠商。力拓公司獲得最優先議價地位,並以最終議價金額新台幣35億93 1 3萬5000元得標,得標價比工程底價隻低了686.5萬元。

2004年年底,力拓公司順利拿下南港工程,郭銓慶便向蔡銘哲表示,要給吳淑珍的賄款已備妥,隨時可以彙款;蔡銘哲向吳淑珍報告,吳淑珍便指示將全部賄款彙往吳景茂的海外賬戶藏匿。然後蔡銘哲將妻子林碧婷的香港標準銀行賬號提供給郭銓慶,郭銓慶即從自己胞妹郭淑珍賬戶裏彙出美金273.55萬元、折合新台幣9180.9398萬元,進入蔡銘哲和林碧婷的聯名賬戶;蔡銘哲再將錢彙入吳景茂在新加坡標準銀行賬戶。

案發後,吳淑珍稱這筆錢是政治獻金。但郭銓慶的證詞說他明白告訴蔡銘哲,要的就是評委名單;蔡銘哲的證詞是,他明白告訴吳淑珍,郭銓慶需要“總統”夫人幫忙的就是評委名單;餘政憲的證詞坦承,吳淑珍親自向他交代,要他將評委名單交給蔡銘哲;更不用說交接的過程,時間、地點、人物俱全,具體到連兄弟飯店的房間號、蔡銘哲在公園裏讓郭銓慶抄完名單以後隨手將那張紙扔進路旁的垃圾箱之類的細節,都讓人有身臨其境之感。所以起訴書上檢察官理直氣壯地說道,“可證郭銓慶係將政治獻金與行賄公務員之款項分別記賬,足證被告吳淑珍辯稱所收取之上開美金273.55萬元均為政治獻金實屬無稽,不足采信。”

——“龍潭購地案”

陳水扁“洗錢案”引爆後,台檢方已陸續掌握企業行賄阿扁圖利,有的企業眼看紙包不住火,主動“投案自首”,向檢水坦白。“龍潭購地弊案”就是其中之一。

自從扁家“洗錢弊案”爆發後,台泥董事長辜成允見吳景茂及蔡銘哲等扁家人頭賬戶先後曝光,主動向台檢方特偵組說明台“國科會”竹科管理局向“中信”及和信辜家合資成立的達裕開發,以85.9億元購68公頃的龍潭基地過程,並提供當初為加快購地案,彙款扁家人頭戶的賬冊。

根據起訴書內容,此案的經過是這樣的。

由百年辜家的辜振甫、辜濂鬆兩家族共同創立的達裕開發股份公司,1997年間投巨資將家族所有的、約190公頃的土地開發成為龍潭科技工業園區,達裕公司因此累積龐大債務,財政狀況逐年惡化。於是出售園區土地以求資金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