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種關鍵的方法就是夢的分析。弗格伊德夢是人無意識的衝突或願望的象征性的表現,揭示這種象征的意義有治療價值。當患者敘述出夢境之後,也把前一天的情況說出來,以便分析理解夢的外顯內容(夢的表麵故事)及潛在的內容(該故事的象征意義)。例如:一位婦女夢見一個不相識的男人傷了她的汽車,後來死於車禍。這是外顯內容。而夢的潛在內容是不清楚的,隻有通過自由聯想以及治療者對患者某些人格動態的了解才能弄浦楚。當治療者發現夢中不相識的男人可以看作是她的丈夫時,潛在的內容就清楚了。由此可分析出,這位患者並不十分了解她的丈夫(夢中出現的“男人”是不相識的),她的丈夫經常欺騙她(“傷了她的汽車”的夢意說明了這點),她對丈夫捉弄她的行為非常氣被(“他死於車禍”)。然而,她自己卻不能接受對她丈夫氣憤的感情。她也不敢把這種感情表露出來,因為她怕丈夫會離開她。於是她的這個潛意識就從夢中被分析出來了。
弗洛伊德曾列舉治療實例來說明其觀點。這其中他列舉了一個患有強迫症狀的女青年的例子。這個女青年有許多強迫動作的表現,其中包括睡前要使自己的臥室和父母之間臥室的門半開著,並在門口放上障礙物。她床上的長枕頭不能與床背碰到一起等等。她上床前的種種預備儀式即強迫動作可重複達1—2小時。在治療過程中發現這個少女自己忽然了解到了她之所以不讓長枕頭與床背接觸的緣故。她自己認為長枕像一個婦人,而直挺挺的床背像一個男人。弗格伊德指出,其強迫性儀式動作的目的在於阻止父母性交,並想借此儀式使自己代替母親。因此,弗洛伊德認為,症狀是被壓抑到無意識中的欲望尋求滿足的曲折的表現,是壓抑與被壓抑的兩種勢力相妥協的結果。被壓抑的本能欲望既不能得到真正的滿足,則以症狀的形式得到某種替代性的滿足:由於病人本身並不能意識到症狀的真實意義,是無意識的,因此必須通過長時間的自由聯想和分析,病人才能意識到。
順便說一句,自由聯想法甚至成為了刑事偵訊的手段。有一名罪犯在夜間作案時,將一支蠟燭插在一隻牛奶瓶內照明,進行盜竊。但在被捕後拒不交待事實經過,於是對他進行聯想測驗。具體方法是檢驗者說出一個詞,令他立即回答所想到的另一個詞。開始時,先用一些無關的詞,如“天”,答以“地”,“黑—白”,“父親—母親”,“漂亮—醜陋”等等。然後突然提到“蠟燭”,盜竊犯即答“牛奶瓶”。這樣,通過如此聯想測驗終於偵破這一盜竊案。這表明被試者在被要求迅速聯想時,往往會暴露出內心潛隱的思想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