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你,”漁夫幹咳一聲,“法律上的東西這個那個理論起來是很費時間。而我問的非常簡單:昨天傍晚到今天早上你幹什麼來著?還不簡單?回答也沒什麼虧可吃吧?”

“所以正在想嘛!”我說。

“不想就記不起來?才是昨天的事喲!又不是問你去年8月份幹什麼,大可不必動腦思考吧?”

我很想說所以才想不起來,但未出口。大概他們理解不了一時性記憶喪失為何物,從而認定我頭腦出了故障。

“等你,”漁夫說,“等著你,盡管慢慢想吧。”他從上衣袋裏掏出“七星”,用巨大的打火機點燃。“不吸一支?”

“不要。”我說。《布爾塔斯》雜誌上告誡:先進的城市生活者不吸煙。但這兩個人卻全然不予理會,津津有味地大吸特吸。漁夫吸“七星”,文學吸短支“希望”。兩人幾乎都是大煙筒。他們不可能讀什麼《布爾塔斯》,一對不合潮流的落伍者。

“等5分鍾好了。”文學依然用毫無感情色彩的淡漠聲調說道,“但願這時間裏你能完完全全地想起來,昨天夜裏在哪裏幹什麼來著?”

“所以此人才成其為知識人。”漁夫朝向文學說道,“說起詢問早都詢問過了,指紋都登錄在案。學潮、妨礙執行公務、材料送審,這些早已習以為常。久經沙場。厭惡警察。熟悉法律,對於由憲法保障的國民權利之類了如指掌,不馬上提出請律師來才怪。”

“可我們不過是在征求他同意之後請他同走一遭,問問極簡單的問題呀!”文學滿臉驚詫地對漁夫說,“又不是要逮捕他。莫名其妙,根本不存在請律師來的理由嘛!幹嗎想得這麼複雜呢?真是費解。”

“所以我想,此人恐怕不單單是厭惡警察,大凡同警察這一字眼有關的東西,生理上統統深惡痛絕!從警車到交通警,恐怕死都不會協助我們。”

“不過不要緊的,早回答早回家嘛。隻要是從現實角度考慮問題的人,肯定好好回答的。絕不至於僅僅因為一句昨晚幹什麼就勞律師大駕。律師也很忙嘛。這點道理知識人還是懂的。”

“難說。”漁夫道,“假如懂得這個道理,互相就可以節約時間嘍!我們忙,他大概也不閑。拖下去雙方浪費時間,再說也辛苦。這東西夠辛苦的。”

兩個人如此表演對口相聲之間,5分鍾過去了。

“那麼,”漁夫說,“怎麼樣,您該想起什麼了吧?”

我一想不起來,二也不願意想。也許不久想得起來,反正現在無從想起。記憶喪失後尚未恢複。“為什麼要問我這個?我要知道一下事由。”我說,“在不明白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