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易經》(一)(1 / 3)

《傳》是解釋卦辭、爻辭的七種文字,共十篇,稱為“十翼”。翼有輔助的意思,意即輔助解釋《經》。十翼有《彖傳》上下,《象傳》上下,《係辭傳》上下,《文言傳》《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共十篇。

《史記·孔子世家》中說:“孔子晚喜易,序彖、象、說卦、文言,讀易,韋編三絕。十翼”是否為孔子所作呢?目前比較多的意見認為,“十翼”不可能是一人所作,但會有孔子及其弟子的文字在內,原因是“十翼”中的論說,矛盾處頗多。

《彖傳》是卦辭的解釋,從六爻的全體形象,說明卦的意義。

《象傳》分《大象》《小象》。《大象》仍是對卦辭的解釋,不同於《彖辭》的是將六爻還原成三爻的八卦,從八卦象征的事物來解說全卦;《小象》則以各爻的位置來解釋每一爻辭。

《係辭傳》也稱《大傳》,是對《易》的整體論說,是具有很深蘊涵的哲學著作。

《文言傳》是對六十四卦中的“乾卦”和“坤卦”的詳細解說。

《說卦傳》分為兩部分,前半部分是對《易》的簡明論說,後半部分說明八卦象征的現象。

《序卦傳》對六十四卦的排列順序進行解說。

《雜卦傳》將六十四卦中相對的兩卦為一組,用一句話解釋。

以上便成為《易經》的全部內容。

《易經》以陰陽變化來說明宇宙萬物的一切現象,它通過占筮來啟示天道、人道、地道的變化規律,為的是把握人生立身處世之本,以趨吉避凶。所以,《易經》的哲理為後世崇仰深究,後人再以義理闡釋,使《易經》成為占筮、義理兼而有之的典籍。

《易經》說的是陰與陽的思想,它源自男女不同的性別,是人類原始思想的產物,它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說明宇宙萬物中一切變化的現象。

陽是以“—”來代表,而以“--”來代表陰,這兩個奇與偶的簡單符號,象征並說明了宇宙萬物的一切變化。陽剛陰柔,陽動陰靜,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因時因地地變化以陰與陽,也就是剛柔動靜的性質變化。如把天、男、仁、上、前、明、往、晝、尊、貴、福等都歸屬於陽、剛、動;而把地、女、義、下、後、暗、來、夜、卑、賤、禍等都歸屬於陰、柔、靜。陽剛陰柔相反相成但並非不變,而是動極則靜,靜極則動,動中有靜,靜中有動。陽剛中孕育著陰柔,陰柔也包含了陽剛,相輔相成表裏兩麵。如:男對女為剛,女對男是柔;前對後是陽剛,後對前則成為陰柔。

《係辭·上傳》中“一陰一陽謂之道”,天地間一切事物的變化無不因時因地或成為陽剛,或成為陰柔,而這一陽剛陰柔的變化法則,正是宇宙的法則,人生之律,也就是天理和人道。

《說卦傳》中“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易經》在這裏所闡明的天道、地道、人道的變化作用法則是一致的,這就是宇宙萬物遵循陽剛陰柔無窮變化作用的法則。所以稱作“天人合一”。這樣看來,“易”含有變易、簡易、不易的意思,宇宙萬物因時因地的陰陽、柔剛、靜動,變易而不易,複雜而簡單,矛盾又統一,對立又和諧。這陰陽論就在闡明這一現象,所以它是《易經》的中心思想。

《傳》是解釋卦辭、爻辭的七種文字,共十篇,稱為“十翼”。翼有輔助的意思,意即輔助解釋《經》。十翼有《彖傳》上下,《象傳》上下,《係辭傳》上下,《文言傳》《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共十篇。

《史記·孔子世家》中說:“孔子晚喜易,序彖、象、說卦、文言,讀易,韋編三絕。十翼”是否為孔子所作呢?目前比較多的意見認為,“十翼”不可能是一人所作,但會有孔子及其弟子的文字在內,原因是“十翼”中的論說,矛盾處頗多。

《彖傳》是卦辭的解釋,從六爻的全體形象,說明卦的意義。

《象傳》分《大象》《小象》。《大象》仍是對卦辭的解釋,不同於《彖辭》的是將六爻還原成三爻的八卦,從八卦象征的事物來解說全卦;《小象》則以各爻的位置來解釋每一爻辭。

《係辭傳》也稱《大傳》,是對《易》的整體論說,是具有很深蘊涵的哲學著作。

《文言傳》是對六十四卦中的“乾卦”和“坤卦”的詳細解說。

《說卦傳》分為兩部分,前半部分是對《易》的簡明論說,後半部分說明八卦象征的現象。

《序卦傳》對六十四卦的排列順序進行解說。

《雜卦傳》將六十四卦中相對的兩卦為一組,用一句話解釋。

以上便成為《易經》的全部內容。

《易經》以陰陽變化來說明宇宙萬物的一切現象,它通過占筮來啟示天道、人道、地道的變化規律,為的是把握人生立身處世之本,以趨吉避凶。所以,《易經》的哲理為後世崇仰深究,後人再以義理闡釋,使《易經》成為占筮、義理兼而有之的典籍。

《易經》說的是陰與陽的思想,它源自男女不同的性別,是人類原始思想的產物,它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說明宇宙萬物中一切變化的現象。

陽是以“—”來代表,而以“--”來代表陰,這兩個奇與偶的簡單符號,象征並說明了宇宙萬物的一切變化。陽剛陰柔,陽動陰靜,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因時因地地變化以陰與陽,也就是剛柔動靜的性質變化。如把天、男、仁、上、前、明、往、晝、尊、貴、福等都歸屬於陽、剛、動;而把地、女、義、下、後、暗、來、夜、卑、賤、禍等都歸屬於陰、柔、靜。陽剛陰柔相反相成但並非不變,而是動極則靜,靜極則動,動中有靜,靜中有動。陽剛中孕育著陰柔,陰柔也包含了陽剛,相輔相成表裏兩麵。如:男對女為剛,女對男是柔;前對後是陽剛,後對前則成為陰柔。

《係辭·上傳》中“一陰一陽謂之道”,天地間一切事物的變化無不因時因地或成為陽剛,或成為陰柔,而這一陽剛陰柔的變化法則,正是宇宙的法則,人生之律,也就是天理和人道。

《說卦傳》中“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易經》在這裏所闡明的天道、地道、人道的變化作用法則是一致的,這就是宇宙萬物遵循陽剛陰柔無窮變化作用的法則。所以稱作“天人合一”。這樣看來,“易”含有變易、簡易、不易的意思,宇宙萬物因時因地的陰陽、柔剛、靜動,變易而不易,複雜而簡單,矛盾又統一,對立又和諧。這陰陽論就在闡明這一現象,所以它是《易經》的中心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