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自唐圭璋等編《全宋詞》(二),中華書局,1999年)
①燎沉香:點燃沉香。沉香:又名沉水香,一種用沉香木屑做成的很名貴的香料。
②溽(rù)暑:潮濕的夏天氣候。
③鳥雀呼晴:鳥雀的叫聲在呼喚著晴天。舊時有鳥鳴可占晴雨之說。
④侵曉:天剛亮時。
⑤初陽:早晨的陽光。宿雨:隔夜的雨。
⑥清圓:指荷葉的形態。
⑦吳門:原指蘇州。蘇州舊為吳郡的治所,稱吳門。詞人的家鄉在錢塘,錢塘舊屬吳郡,稱吳門亦通。
⑧長安:唐朝的首都,這裏代指北宋的首都汴京。
⑨小楫:代指小船。
⑩芙蓉浦:荷塘,此指西湖。
此詞於寫景中抒發思鄉之情,風格清新淡遠,在以富豔精工著稱的《清真集》中,可謂別具一格。王國維《人間詞話》雲:“美成《青玉案》(應為《蘇幕遮》)詞,‘葉上初陽幹宿雨,水麵清圓,一一風荷舉’。此真能得荷之神理者。覺白石(薑夔)《念奴嬌》《惜紅衣》二詞,猶有隔霧看花之恨。”所謂“猶有隔霧看花之恨”,是說薑白石寫荷花,用了許多代詞和典故,語言未免雕琢,不似周美成這樣,不用代詞,也不用典故,直接描摹荷花的神理,而且真切、自然,有境界。
李清照
李清照(1084—1155),號易安居士,濟南章丘(今山東章丘)人。其父李格非,神宗熙寧九年(1076年)進士,以文章受知於蘇軾,為元祐“後四學士”之一。清照幼有才藻。徽宗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年18,嫁與太學生趙明誠,夫妻感情誠篤。明誠喜收藏金石碑刻、法帖字畫,二人常典當衣物以求之,然後相對展玩,考證校勘,以此為樂。崇寧元年(1102年),李格非入元祐黨籍,趙明誠之父趙挺之則升為宰相,李清照為救其父,曾獻書挺之,有“炙手可熱心可寒”之語。大觀元年(1107年),趙挺之卒於京師,蔡京對其心懷忌恨,追奪其官職,明誠、清照夫婦屏居青州達十年之久。宣和三年(1121年),明誠起知萊州,任滿,改淄州。政簡事少,夫婦二人仍以考校金石碑銘為樂,共作《金石錄》。靖康二年(1127年)春,明誠往江寧奔母喪。高宗建炎二年(1128年),起複,知江寧府。三年,改知湖州,感熱疾,歿於途中。李清照亡夫之後,輾轉流離於洪、台、越諸州間,家藏金石碑刻、法帖字畫等,喪失殆盡,生計艱難,往依弟。紹興二年(1132年),至臨安,時年51歲,再嫁張汝舟,因性情不合,不久即離異。四年(1134年),避地金華,卜居陳氏第。卒年70餘歲。
李清照工詩能文,尤長於詞。王灼《碧雞漫誌》卷二雲:“易安居士……,自少便有詩名,才力華贍,逼近前輩。在士大夫中已不多得,若本朝婦人,當推詞采第一。”李清照不僅是宋代最傑出的女詞人,在整個唐宋詞史上,她也是最傑出的詞人之一。說到她的成就和影響,可與溫庭筠、李煜、柳永、蘇軾、秦觀、晏幾道、周邦彥、辛棄疾、薑夔並稱為“唐宋十大詞人”。在一個以男權為中心的社會,李清照之所以能夠脫穎而出,除了時代方麵的原因,屬於她個人方麵的原因大約有四:第一,出生於文化名門,既有優異的稟賦,又受到良好的早期教育;第二,嫁給學者趙明誠,有過28年的幸福婚姻,夫妻之間所營造的良好的文化氛圍,使她的創作才能得到很好的激發和提升;第三,43歲之後,接連遭遇國破、夫亡的慘痛,輾轉流離近30年,飽嚐人世的艱辛,對人生的體會更豐富,也更深刻;第四,年輕時便已形成的不同於流俗的人格追求和批判精神,使她能夠不斷地超越同儕,超越自己,她的《詞論》一文就足以說明這一點。其詞集名《漱玉集》。《全宋詞》收其詞51首。
一剪梅
紅藕香殘玉簟秋①,輕解羅裳②,獨上蘭舟。雲中誰寄錦書來③?雁字回時④,月滿西樓。花自飄零水自流,一種相思,兩處閑愁。此情無計可消除,才下眉頭,卻上心頭⑤。
(選自唐圭璋等編《全宋詞》(二),中華書局,1999年)
①紅藕香殘:荷花凋殘。玉簟秋:睡在竹席上已有些涼意了。玉簟:竹席的美稱。
②羅裳:羅衣。這裏泛指衣服。
③錦書:夫妻間的情書。《晉書·竇滔妻蘇氏傳》:“滔,苻堅時為秦州刺史,被徙流沙。蘇氏思之,織錦為回文旋圖,以贈滔。宛轉循環讀之,詞甚淒婉。”後世遂以錦書指夫妻間的情書。
④雁字:群雁在天上飛時,或成人字形,或成一字形,故名。
⑤卻上心頭:又上心頭。
元人伊士珍《琅嬛記》卷中雲:“易安結縭(出嫁)未久,明誠即負笈遠遊。易安殊不忍別,覓錦帕書《一剪梅》詞以送之。”他認為這首詞是寫在與明誠離別之前或離別之時。然就作品本身來看,顯然是寫在離別之後。“獨上蘭舟”,是說離別之後,詞人獨自坐船出遊,無人做伴;“雲中”三句,是說離別之後,看到南來的大雁,就渴望能夠接到丈夫的書信。通篇作品,無一字寫到離別之前或離別之時的情景,可見伊氏所言並不確切。
“雁字回時,月滿西樓”兩句,營造了一個既美麗又令人惆悵的境界;“才下眉頭,卻上心頭”兩句,從範仲淹《禦街行》的“都來此事,眉間心上,無計相回避”化出,但比範詞更真切、更細膩,更符合女性的身份和口吻。王世貞《藝苑卮言》雲:“‘此情無計可消除,才下眉頭,卻上心頭’,可謂憔悴支離矣。……此非深於閨恨者,不能也。”
辛棄疾
辛棄疾(1140—1207年),字幼安,濟南曆城(今屬山東)人。在宋代詞人當中,他是一位最有傳奇色彩的人物。他首先是一位抗金的英雄,然後才是一位詞人。紹興三十一年(1161年),完顏亮南侵,中原地區義軍烽起,辛棄疾聚眾兩千,投奔義軍領袖耿京,被任命為掌書記,奉表南歸。高宗皇帝在建康(今南京)召見了他,任他為右承義郎。恰在這時,叛徒張安國殺害了耿京,提著他的頭去金營領賞。辛棄疾聞信,立即帶領一幫兄弟闖入金營,割下張安國的頭,送到高宗的行在。辛棄疾由此聲名大震。先做江陰簽判,任滿後改廣德軍通判。乾道四年(1168年),通判建康府,上過兩道非常有名的折子——《美芹十論》和《九議》,規劃恢複,議論英偉。這之後,又先後做過滁州知府、江東安撫司參議官、倉部郎官、江西提點刑獄、江陵知府兼湖北安撫使、隆興知府兼江西安撫使、大理少卿、湖北轉運副使、湖南轉運副使、潭州知府兼湖南安撫使。在湖南,他一手創建了有名的“飛虎軍”,雄鎮一方。淳熙八年(1181年),遭到諫官的彈劾,被罷官。他在江西上饒的帶湖,蓋了一百間房子,名稼軒,自號稼軒居士,一住就是十年。紹熙三年(1192年),再次出山,任福建提點刑獄。第二年,任福州知府兼福建安撫使,不久又遭到諫官的彈劾,乞歸,在江西鉛山的瓢泉住了八年。嘉泰三年(1203年),第三次複出,任紹興知府兼浙東安撫使。四年,改任鎮江知府。開禧元年(1205年),第三次因諫官的彈劾而落職,再次回到鉛山。開禧三年九月卒,享年6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