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易經》與《老子》。根據已有的研究成果可知,《易經》成書的年代比《易傳》、《老子》早了數百乃至上千年,《老子》又比《易傳》成書稍早(可能是幾十年)。《易傳》與《易經》的關係非常密切,這是可以肯定的。但《老子》與《易經》有何關係呢?對此,有人認為“通過對馬王堆漢墓帛書《老子》與帛書《周易》的研究,進一步證明了《周易》思想是老子哲學思想的重要來源之一,而《老子》思想又影響了易傳”(張顯成:《簡帛文獻學通論》,中華書局,2004年,第334頁。)。這種說法確實有一定的道理。《易經》中陰陽、卦爻符號的完美組合,充分體現了陰與陽兩種對應體之間複雜的關係。《老子》雖然沒有任何詮釋《易經》的文字,但其中所闡發的陰陽思想,與今本《易經》蘊涵的思想確實有許多相通之處,尤其與相傳盛行於商代的《易經》(稱《歸藏》,亦稱《坤乾》)的主導思想有極其相似之處。今本《易經》的卦序是以《乾》卦為首,其主導思想是“扶陽抑陰”、“以陰和陽”,《易傳》的思想大體本於此;《歸藏》本的卦序是以《坤》卦為首,其主導思想可能是“扶陰抑陽”、“以陽和陰”,故《老子》“崇陰抑陽”、“負陰抱陽”、“剛柔相濟”等思想與此極其相似。當然,由於尚無可靠的史料可以證明,我們隻能推測《老子》的成書思想也受到《易經》的某些影響。《老子》是先秦道家美學最直接的理論源頭,如果其與《歸藏》本《易經》關係密切的假設可以成立,那麼道家美學思想的源頭也可追溯到早期的《易經》文本。
第三,《易經》與審美。眾所皆知,今本《易經》是由陰爻“”和陽爻“”組合排列的六十四個卦形符號,以及與之相對應的卦名和卦爻辭共同組成的一部經典;其中的卦爻辭(卜辭),有如片言隻語,難以完全解釋清楚;其最初的功用之一是卜筮之書。一部卜筮之書,能寓含早期先民的審美觀念嗎?能對中國美學產生重要的影響嗎?回答應該是肯定的。但是,有如陳炎先生所提到的那樣,海內外諸多名家都對此保持沉默或欲言又止,或從《易傳》角度切入而談,因此缺少單純以《易經》文本為對象的美學研究成果。麵對這一缺憾,陳炎先生認為:“我們要想了解《易經》對中國美學的真正作用,就應該避免以往學者或是從《易經》文本入手,對那些與審美有關無關的隻言片語,進行微言大義的闡發,或是放棄簡單而質樸的《易經》文本,轉而向《易傳》求援的研究方式,而真正從方法論的角度來探討其潛在而深刻的影響。換言之,我們既然承認《易經》是一本卜筮之書,而非美學之作,我們就不必硬要從中尋找到什麼美學範疇。”(陳炎:《〈易經〉:作為儒、道美學思想萌芽的卜筮觀念》,《複旦學報》2004年第6期,第95頁。)這一觀點盡管對《易經》美學的研究方法有所啟發,但卻回避了問題的中心,甚至還對《易經》產生了誤解。筆者以為,這其中的“誤解”有三個方麵:一是回避《易經》顯在的文本內容,而間接靠方法論的引導來摸索潛在的影響。前人未能全麵闡述出《易經》美學觀,可能是因為研究者宥於時代的局限,或學識的局限,或篇幅的局限,我們不能因此而放棄對《易經》文本美學觀的繼續探索。如果僅摸索其潛在的影響,無疑就等同於宣告《易經》顯在的內容無法從審美角度加以正麵闡釋,這是不合情理的。二是以為普遍承認《易經》是卜筮之書。把《易經》當作卜筮之書,主要是近現代部分學者的看法。但也有不同的看法,如《易傳·係辭》就認為“《易》之為書也,不可遠。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原始要終以為質也”、“廣大悉備”,並指出“《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製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黃壽祺、張善文:《周易譯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沒有把《易》僅當作卜筮之書。比較明確承認《易經》是卜筮之書,可能是始於朱熹《答黎季忱》所雲“蓋《易》本卜筮之書”一句,但朱熹“卻並沒有因此而否定其中所寓含的‘義理’”(張善文:《象數與義理》,遼寧教育出版社,1993年,第269頁。),而後世卻有學者因此而把《易經》僅當作卜筮之書。筆者以為,《易經》可用於卜筮應該是真實可信的,但《易經》成書目的是否僅是“卜筮之書”,目前還不能下定論。退一步說,即使《易經》就僅是“卜筮之書”,也不能否定其中仍有值得研究的美學觀念和範疇。三是宣判《易經》“非美學之作”。這未免有失偏執。按照這種觀點,同樣可以宣判我國古代的經典大部分都是“非美學之作”。換言之,如果必須把“美學之作”理解為“美學著作”,那麼我國古代的“美學之作”可謂是寥若晨星,自然也就沒有什麼儒家和道家美學了。既然可以允許有儒家美學之稱,難道就不能允許有《易經》美學、卜筮美學等名稱嗎?
第二,《易經》與《老子》。根據已有的研究成果可知,《易經》成書的年代比《易傳》、《老子》早了數百乃至上千年,《老子》又比《易傳》成書稍早(可能是幾十年)。《易傳》與《易經》的關係非常密切,這是可以肯定的。但《老子》與《易經》有何關係呢?對此,有人認為“通過對馬王堆漢墓帛書《老子》與帛書《周易》的研究,進一步證明了《周易》思想是老子哲學思想的重要來源之一,而《老子》思想又影響了易傳”(張顯成:《簡帛文獻學通論》,中華書局,2004年,第334頁。)。這種說法確實有一定的道理。《易經》中陰陽、卦爻符號的完美組合,充分體現了陰與陽兩種對應體之間複雜的關係。《老子》雖然沒有任何詮釋《易經》的文字,但其中所闡發的陰陽思想,與今本《易經》蘊涵的思想確實有許多相通之處,尤其與相傳盛行於商代的《易經》(稱《歸藏》,亦稱《坤乾》)的主導思想有極其相似之處。今本《易經》的卦序是以《乾》卦為首,其主導思想是“扶陽抑陰”、“以陰和陽”,《易傳》的思想大體本於此;《歸藏》本的卦序是以《坤》卦為首,其主導思想可能是“扶陰抑陽”、“以陽和陰”,故《老子》“崇陰抑陽”、“負陰抱陽”、“剛柔相濟”等思想與此極其相似。當然,由於尚無可靠的史料可以證明,我們隻能推測《老子》的成書思想也受到《易經》的某些影響。《老子》是先秦道家美學最直接的理論源頭,如果其與《歸藏》本《易經》關係密切的假設可以成立,那麼道家美學思想的源頭也可追溯到早期的《易經》文本。
第三,《易經》與審美。眾所皆知,今本《易經》是由陰爻“”和陽爻“”組合排列的六十四個卦形符號,以及與之相對應的卦名和卦爻辭共同組成的一部經典;其中的卦爻辭(卜辭),有如片言隻語,難以完全解釋清楚;其最初的功用之一是卜筮之書。一部卜筮之書,能寓含早期先民的審美觀念嗎?能對中國美學產生重要的影響嗎?回答應該是肯定的。但是,有如陳炎先生所提到的那樣,海內外諸多名家都對此保持沉默或欲言又止,或從《易傳》角度切入而談,因此缺少單純以《易經》文本為對象的美學研究成果。麵對這一缺憾,陳炎先生認為:“我們要想了解《易經》對中國美學的真正作用,就應該避免以往學者或是從《易經》文本入手,對那些與審美有關無關的隻言片語,進行微言大義的闡發,或是放棄簡單而質樸的《易經》文本,轉而向《易傳》求援的研究方式,而真正從方法論的角度來探討其潛在而深刻的影響。換言之,我們既然承認《易經》是一本卜筮之書,而非美學之作,我們就不必硬要從中尋找到什麼美學範疇。”(陳炎:《〈易經〉:作為儒、道美學思想萌芽的卜筮觀念》,《複旦學報》2004年第6期,第95頁。)這一觀點盡管對《易經》美學的研究方法有所啟發,但卻回避了問題的中心,甚至還對《易經》產生了誤解。筆者以為,這其中的“誤解”有三個方麵:一是回避《易經》顯在的文本內容,而間接靠方法論的引導來摸索潛在的影響。前人未能全麵闡述出《易經》美學觀,可能是因為研究者宥於時代的局限,或學識的局限,或篇幅的局限,我們不能因此而放棄對《易經》文本美學觀的繼續探索。如果僅摸索其潛在的影響,無疑就等同於宣告《易經》顯在的內容無法從審美角度加以正麵闡釋,這是不合情理的。二是以為普遍承認《易經》是卜筮之書。把《易經》當作卜筮之書,主要是近現代部分學者的看法。但也有不同的看法,如《易傳·係辭》就認為“《易》之為書也,不可遠。為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原始要終以為質也”、“廣大悉備”,並指出“《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製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黃壽祺、張善文:《周易譯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沒有把《易》僅當作卜筮之書。比較明確承認《易經》是卜筮之書,可能是始於朱熹《答黎季忱》所雲“蓋《易》本卜筮之書”一句,但朱熹“卻並沒有因此而否定其中所寓含的‘義理’”(張善文:《象數與義理》,遼寧教育出版社,1993年,第269頁。),而後世卻有學者因此而把《易經》僅當作卜筮之書。筆者以為,《易經》可用於卜筮應該是真實可信的,但《易經》成書目的是否僅是“卜筮之書”,目前還不能下定論。退一步說,即使《易經》就僅是“卜筮之書”,也不能否定其中仍有值得研究的美學觀念和範疇。三是宣判《易經》“非美學之作”。這未免有失偏執。按照這種觀點,同樣可以宣判我國古代的經典大部分都是“非美學之作”。換言之,如果必須把“美學之作”理解為“美學著作”,那麼我國古代的“美學之作”可謂是寥若晨星,自然也就沒有什麼儒家和道家美學了。既然可以允許有儒家美學之稱,難道就不能允許有《易經》美學、卜筮美學等名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