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沒有審美的標準,那麼還能辨別善惡美醜嗎?或者說,還能體驗到美好的感覺嗎?按常理,肯定不能;如果能的話,那簡直是無法想象的“審美”過程和境界。但這的確又是莊子所肯定的。該如何理解呢?說難也難,說易也易,還是再看看莊子的解說:從表麵現象看,舉莛與楹的用途有大小之分,厲與西施的外表有美醜之別,恢、恑、憰、怪的變化有快慢之差,但從根本上說都是通歸於“道”這一個絕對整體的。為什麼呢?從時間的角度看,所謂的“分”,就是把一物分成數物;所謂的“成”,就是把數物合成一物。那麼,也就是說此物“分解”時也是彼物“生成”時,彼物“合成”時也是此物“毀壞”時。而在時間的長河中,沒有一物是隻“分”不“成”的,也沒有一物是隻“成”不“毀”的。可見,凡是事物都沒有固定不變的“成”或“毀”,既然是這樣也就是“複通為一”。那麼,所有事物都有“成”有“毀”的話,哪裏還有什麼分別呢?都是沒有自性的,都是隨時間而變化的,都是一樣平等的。如此而言,厲的醜與西施的美隻是暫時的對比而已,並不是永遠不變的客觀事實;而人們之所以會憑主觀標準來區分厲與西施的美醜,乃是不懂得時間之“道”理而沒有看到事物本質的緣故。什麼是“道”呢?“已而不知其然,謂之道”——“道”就是自然時間,變化完畢了但卻不知道它是如何變化的。但是,人們卻一直想問個是非究竟,於是主觀上產生了分別是非的心理。正因為是與非的問題到處彰揚,所以人們也就無法認識到時間之道是渾然一體的。人們看不到“道”的整體,隻能從某個角度看到局部,所以自然就會產生是非爭辯,也就會變得愛憎分明。比如:“毛嬙、麗姬,人之所美也,魚見之深入,鳥見之高飛,麋鹿見之決驟”,即人們都以為是大美人的毛嬙和麗姬,是人見人愛的,而魚、鳥、麋鹿見到她們時卻都嚇跑了,這四種動物究竟是哪一種更知道天下真正的美色呢?在莊子看來,人之所以以為美,是因為人有主觀的審美標準;而動物不以人之美為美,說明所有主觀的審美標準都是相對的,都不是真正符合客觀實際的;在時間長河中,沒有一成不變的審美標準,也沒有真正與時間一樣永恒的“正色”——美的事物。可見,理解了莊子的時間觀,也就可以比較容易理解他的審美觀——用沒有標準的時間作為審美標準,而不能相信人為確定的審美標準。“萬物一齊”,隻有一個絕對的標準——就是“道”、“時間”。
在《人間世》篇中,莊子的審美觀也有多處直接的體現:
而強以仁義繩墨之言術暴人之前者,是以人惡有其美也,命之曰菑人。
夫兩喜必多溢美之言,兩怒必多溢惡之言。
美成在久,惡成不及改,可不慎與!
是其才之美者也。戒之慎之!積伐而美者以犯之,幾矣。
自吾執斧斤以隨夫子,未嚐見材如此其美也。(櫟社樹)
是不材之木也,無所可用,故能若是之壽。
《莊子》中多處提到“美”字,含義不一,必須根據具體語境才能理解。因為,在莊子看來,生活中的“美”與“醜”是相對的,自己以為美的都不是真美。比如,在生活中,人都有自己的審美標準,但是人如果硬是把自己的標準強加在別人身上,如“強以仁義繩墨之言術暴人之前者”,那麼大家就會討厭“其美”,一致把他看作是不像話的“菑人”。人如果覺得彼此的審美標準相同就會互相喜歡而多“溢美之言”,否則“兩怒必多溢惡之言”。“溢美”與“溢惡”,是指過於抬高或貶低對方,都是不符合實際的。這也說明“美”與“醜”的評判與人的情感變化密切相關,沒有一個固定的標準。
在莊子看來,做人如果總是強求事事都成功,那是很危險的,因為要成就“美”事要花很長時間,而且不可能都成功,隻要有一“惡”事鑄成大錯就會後悔不已。所以,人必須活得很小心謹慎。人會去做自己不勝任的事而遭受失敗,就是自以為美,把自己看得過高——“是其才之美者也”;而“積伐而美者以犯之”,即經常誇耀自己而去觸犯別人,也是很危險的。
匠石的徒弟見到萬人矚目的櫟社樹時說:“自從我跟先生拿斧頭做木工以來,從來沒有見過如此又大又美的樹。”而匠石卻不以這棵千年櫟社樹為美,連看都不看,因為他認為這“是不材之木也,無所可用,故能若是之壽”,即沒有實際用途才得以長壽的樹。從這個故事可以發現,不同人的審美標準是不同的,如對於同一棵櫟社樹,徒弟是以“大”為美,而對樹體的廣大而讚歎不已;師父是以“用”為美,因此樹的無用而無心觀賞。從客觀上說,匠石師徒都有偏失,徒弟隻見其“大”不知其無“用”,師父雖知其無“用”而不知“無用乃是大用”。由此可見,人的審美標準都是根植於人的是非之心,是容易囿於成見的,是因人而異的。所以說,人隻有摒棄主觀的標準,才能認識到事物的美。
在《德充符》篇中,惠施與莊子為“人是否有情”的問題發生爭辯。惠施認為“人而無情”,就不能說是人。而莊子堅決認為“人故無情”,即從本質上說人是無情的,因為“道與之貌,天與之形,惡得不謂之人?”、“道與之貌,天與之形,無以好惡內傷其身。”也就是說隻要自然賦予人形貌,就自然成為人,而不能以主觀的“好惡”情感來傷害天然的本性之身。不難發現,惠施之“人”“情”與莊子之“人”“情”是不一樣的,惠施是從道德層麵上講的,而莊子則是從自然層麵上看的。從這裏也可看出,莊子不主張用人為的審美情感來評定人的是非,而是主張用自然的心態來平等地看待人。可見,莊子仍是從“齊物”的角度出發來形成審美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