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向上任後,以皇帝撥給發運司的500萬貫內藏錢、300萬石上供米為起動資金,把這國有買辦公司辦得風生水起。同時也被著名的仁人君子們罵得體無完膚。
第一輪攻擊波在8月,就由劉琦、錢顗等禦史發起。結果一個被貶監處州鹽酒務、一個被貶監衢州鹽稅。
之後出場的是蘇軾、蘇轍兄弟。蘇軾的話真正說到了點子上,要明白其中奧妙,得先思考另一個問題:均輸法出台前,京城的供需早已脫節,可為什麼開封城還能保持住封建社會有史以來最巔峰的繁華呢?為什麼?
那就是大宋朝最為後人所向往的、截止英國工業革命之前,整個世界上最昌盛自由的東西——商業。它在漢人所創造的正朔朝代的版圖最小的地域裏,達到了讓人無法想像的高度!像夢一樣美麗繁華的汴梁城就是證據!
但它同時也是把雙刃劍,一方麵保持了首都的繁榮、周邊的流通。可另一方麵也讓金山銀河從大宋國庫旁邊流走,跟國家不發生關係。
聯係到蘇軾的話,就是“自均輸法實行,豪商大賈皆疑而不敢動”均輸法要做的就是和商人們爭利潤,把商人們的利潤收歸國有。而商人們不敢動,就是均輸法的成功。
有人要說:這不是壟斷嗎?打擊自由競爭?這是在走曆史的回頭路,把本己興旺發達的宋代商業硬生生地扼殺!也對也不對。因自由競爭、壟斷這樣的名詞是發生在現代社會裏的,與之相匹配的是高昂的商業稅。在宋朝,不管商業怎樣發達,隻是相對於其它朝代而言的。在主體上它仍是個農業社會。以農業稅為準收繳的商業稅,能和那些大商人賺取的利潤相匹配嗎?
兩蘇之後,範仲淹次子範純仁發起了新一輪攻擊波。範純仁是個讓人摸不透的人,一生總在變法、不變法之間飄來蕩去,秋千打得很有水平。這時他第一個跳出痛罵新法,而10多年後,他的表現恰好相反…
這時他職務和他父親當年一樣,是知諫院。他的奏章再次重複君子小人論。在他看來,新黨無事生非。所謂的富國之法,不外乎是向漢朝的小人桑弘羊學習,每天裏像商鞅那樣想著怎樣賺錢,完全違背了孔孟等聖人教誨…
12日。範純仁被罷知諫院,貶出京城,到外地反省。
16日,蘇轍被罷製置三司條例司檢詳文字。出任河南府推官。
還有馮京、謝景溫、李常等人不斷攻擊均輸法,理由千篇一律,不外乎就是擾亂秩序。法術不正。不知所謂“秩序”是哪一條大宋律例所規定的?也不知正確法術是什麼?反正王安石和他的同黨們就是不正!
對此神宗皇帝沒什麼好臉色,當著國家公務員,拿著趙家發的工資,卻站在大商人那邊說話,這世上還有天理嗎?沒別的,一個一個的駁斥、趕走,都一邊涼快反省去!
截止到這,還隻是些小打小鬧,均輸法實行後,富弼、司馬光、韓琦、文彥博等等久負盛名、威力巨大的大佬們都還沒登場。也許他們還在觀望、在思考…
另一邊,宋神宗、王安石他們在做的就是穩住腳步、借著打壓反對派的勢頭,把均輸法推廣全國,讓每一路都做起來!要讓全天下人都看到國庫充足的狀況,最重要的是要給大家一適應期,讓他們僵化平穩了100多年的腦子能漸漸適應改變。
王安石本人也意識到了這一點,他在奏章裏寫過這樣一段話“變法的事,緩變會有利,急做害處多。大家要集思廣議,慢慢來”
新法第二條法令關係重大,因它涉及到了國家之本——農業。這是最重大的一件事!一個處理不當,就會民不聊生、怨聲載道,甚至改朝換代!有多少次改朝換代,都是因農業垮了,百姓們吃不上飯才鋌而走險,當了暴民!
這項新法名叫“青苗法”它在史書裏大大有名,甚至於成了這場“王安石變法”的代名詞…
說青苗法,必須得跟另一個名詞聯係起來,那就是盛行於唐代的“常平倉法”這法令可說是項百分百為黎民百姓造福的仁政,從哪一點上說,都沒半點害處。它是杆國家特設的天平,當豐收時,國家出錢穩定市價收購、防止穀賤傷農。當災年出現時,國家以低廉價格賣出,讓人民能吃上飯。
注意它的性質:完全是不盈利型的,是種國辦的公益事業。那麼問題出現:既這樣好,為什麼王安石還要改變它,去實行青苗法呢?
這再次驗證了條真理——世上沒壞事、隻有壞人。無論多好的政策,都要看是由誰去實施。曆朝曆代,國家都由儒家學說統治,雖有些獎懲條例,可遠遠達不到監督力度。常平倉法再好,也被底下官員們給敗壞了:這幫人裏較有良知的是私吞了倉裏糧,較有經濟頭腦的是把倉裏的糧拿出來,和奸商們勾結,在災年時以屯積、提價等手段賣出,發的不是國難財,是人命財。同時作為農民來說,他們的口糧都成了問題,種子糧又怎會剩下?於是開春後隻能去借貸。(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