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琦上書篇(1 / 3)

曆史證明司馬光得逞了。直到王安石第一次罷相前,呂惠卿從沒任何汙點,可他“奸邪”之名卻早早就蓋棺定論了…

本來,韓縝與西夏議定:以綏州交換安遠、塞門2寨。但聖旨下到邊境,命郭逵將綏州焚棄。郭逵抗旨不從“此即張儀所謂商於之600裏地也!一州既失,二寨又不可得。中國為夏人所賣。我還守什麼邊防”此時,梁太後的使者也已入宋交涉此事,並提出西夏要先得綏州,再還2寨。郭逵則派出趙禼交涉“二寨本是宋土,為李元昊所侵。當年二寨之北有36堡,以長城嶺為界。你們的西平王李德明在大中祥符年間的文書上寫的清楚明白。事實俱在。本是爾等渝盟,如今還想要綏州嗎”最終,以安遠、塞門2寨換綏州的方案沒有達成。綏州從此永屬北宋疆土,在此築成綏德城。

5日,折繼世被任命為忠州刺史。嵬名山被賜名趙懷順、任命為供備庫使。

11月2日,新黨的重要成員、日後被稱為“傳法沙門”的樞密副使韓絳被任命為同製置三司條例。

中旬,緊接青苗法之後,王安石又推出了第3項新法——農田水利法。

農田水利法很簡單,它允許任何人,不管官還是民,都可去開荒、修堤、挖渠、蓄水等等對農業有利的事。民間辦不到的可提請官方去做。官方除配合外,更主要的是要把本轄區內的荒廢土地調查清楚,讓朝廷知道該地的農業還有多大潛力可挖。

組織人力開荒種田、擴大收入有什麼不好嗎?更何況王安石隻是在原地方、讓原住民去開墾因曆史各種原因造成的荒地,這有什麼錯嗎?嗬嗬!不管是什麼,隻要你是王安石、隻要你是新法,在老混蛋司馬光眼中,就是有錯、而且錯大了!

在雪片般的彈劾反對奏章裏,王安石保持著鎮靜,冷眼旁觀等待著最重要那個人的出現。那個人的才學和威望,才是他深深忌憚的。幾乎處處與他相反。是生來的死對頭!

17日,邇英閣,司馬光給皇帝講授他的《資治通鑒》那天他講的是西漢初年的事,大家都知道的那句成語“蕭規曹隨”就是西漢開國宰相蕭何死後,曹參接任。可這人上任後吃喝玩樂、萬事不管。當時的皇帝漢惠帝急了,派曹參的兒子去問。結果曹參把這兒子一頓海扁。幾天後,漢惠帝親自召見曹參。曹參問皇帝:我與蕭何比怎樣?皇帝答:你不如他。曹參再問:您與開國之祖、您的父皇劉邦比怎樣?皇帝臉紅:差遠了…於是曹參說:我比不上蕭何、您也比不了高祖,那還變什麼法、做什麼事?一切照老規矩來不就得了?

趙頊立即就聽出了話外之音,問“漢朝一直守著蕭何定下的漢律不變,能行嗎”

司馬大師的回答超級雷人“何止漢朝!如讓夏商周三代君主始終恪守夏禹、商湯、周文、周武王的法度。那麼直到現在。仍還是夏商周。絕不會改朝換代!我們大宋根本不會出現”

針對司馬光這番高論,新黨選擇反擊。由剛上任的崇政殿說書呂惠卿負責實施,方法也是給皇帝上課。隻是同樣是上課,待遇不一樣。司馬光講課時可不被打擾。呂惠卿講課時,台下坐滿了大臣,其中也包括了司馬光…這是講課嗎?這是公開辯論會!

19日,呂惠卿上台說:根據《周禮》,先王之法是每年正月的布法象魏(在宮庭外的大門上公布法律),有不合適的當場就要改!有數年一變的,如周王巡遊天下、到處視察。有一世一變的,如刑法的輕重緩急。有數十世而變的,如各地的貢賦、學校。還有百年不變的。是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人倫秩序。

接下來請看司馬光的答辯“布法象魏,那是公布舊法(都是嗎?)周王巡遊天下、到處視察,為的正是檢查諸侯們誰變更了禮樂、改動舊法的,發現了一律處死。刑法,新國用輕典。亂國用重典,這隻是輕重不同,並非法律本身的變!改革就像修房子,定得有良工美材才能動工。可現在變法的這些人,兩者都談不到,臣擔心朝廷會露雨”接著開始發動群眾“陛下,現在大家都在這,您可問問他們,國家秩序己敗壞到了什麼程度!本朝規定由三司管理天下財賦,不稱職可罷免,但宰相不可過問它的運作。現在設立的製置三司條例司是怎麼回事?宰相要用道德來鋪佐人主,怎可用“例”?如用“例”宰相豈不成了胥吏?聽說最近又要成立設置看詳中書條例司,這又是為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