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政治形態的艱難轉型(2 / 3)

兼職的普遍化與蔣介石的行政理念密切相關。胡適認為,蔣介石在用人上的最大缺點就是不能明確自己的權限,喜歡幹涉到他的職權以外的事,軍事之外,有內政、外交、財政、教育、實業、交通、禁煙、衛生等部,中央和各省的都往往有他個人積極幹預的痕跡。其他國民黨中央大員大都兼任了相當多重要職務。在國民政府的兼職問題上,並沒有規定政務官不能兼職,隻是規定政務官不能兼薪。在政府基層,兼職現象同樣嚴重。例如,抗戰時期的縣長必須兼任的職務計有:(1)保安警察隊隊長;(2)義壯常備總隊隊長;(3)軍法官;(4)縣抗敵自衛團團長;(5)防護團團長;(6)縣禁煙委員會主任委員;(7)義壯經監委員會主任委員;(8)縣動員委員會主任委員;(9)縣優待委員會主任委員;(10)縣倉積穀保委員會主任委員;(11)航空建設支會會長;(12)無線電台分台台長;(13)新動促進會主任幹事;(14)防空建設支會會長;(15)國民經濟建設支會會長。以上還不免有許多臨時職務,兼職真的多得可怕。

中央要員的普遍兼職是集權主義的一種行政現象,權威人物希望通過廣泛兼職,達到對政府的全麵控製。全麵兼職,是中央要員通過對社會事務的全麵控製,期圖樹立個人或集團威權,建立整個人事網絡。從事實觀之,日寇入侵,國難當頭,國民政府在內憂外患的背景之下,惟有迅速整合有限的政治與社會資源,穩定社會秩序,建立強有力政府方能應付局麵。但國民政府的治理基礎較為脆弱,蔣介石為國內政治與軍事爭端疲於奔命。在汪、蔣合作之中,蔣通過軍事行動的開展,在攘外的要求之下,在製度上建立了獨裁政治的外觀。個人威權的統治在外部環境的衝擊下並不能使國家形成一種穩定治理模式,形式上的獨裁掩蓋了政府內部的脆弱。

由於國民黨掌握了政府要員的人事權,在個人全麵兼職的政治現實中,國民黨所標榜的主義治國演變為人治。人治發展至端點便是個人獨裁政治。集權政治總是和人治相聯係的,而人治的盛行很難向法治成功轉型。

三、個人集權政治並未走向獨裁政治

傳統皇權崩潰後,需要重構現代的集權政府,實現權威的替代,以恢複秩序。在30年代的危機時期,在民主與獨裁的爭論中,在國際集權主義盛行的國際政治環境中,基於個人權威為特征的集權政治雖然已初步重建,在輿論與媒體對權威領袖的呼聲中,最有可能走向獨裁政治。

盡管國民黨五全大會的召開,標誌著蔣介石的個人集權已經初步形成,蔣在黨政軍內的崇高地位已得到了輿論界的高度認可。但是,蔣無法實行獨裁政治。反而,不得不迎合各政治派別的要求,宣布要在1936年5月頒布憲法草案,結束訓政,推行憲政,以還憲政於民。

獨裁政治,以政黨政治之形式,行一人獨裁之實。其特征,在人的方麵,為領袖製度之確定,及領袖威信之樹立;在政黨方麵,為一黨專政,不允許其他政黨之合法存在;在政府方麵,為權能集權,人民無實權而有投票之虛設,政權不分立而有議會之虛設;在時間方麵,其領袖之任期為終身者,而政體在理論上則為一貫而無轉入另外政體之可能。

蔣介石未能在中國實行獨裁政治的原因是多方麵的。第一,國民黨內的派係林立,國民黨無法充當獨裁政治的工具。辛亥革命後,政治權勢發生轉移,地方離心傾向加大,地方集團同中央進行全麵政治對抗。第二,地方派係衝突的長期存在,尤其是粵桂地方實力派與中央政府的貌合神離,製約著蔣介石在中央與地方的政治運行中,較多采納政治妥協的方式。換言之,蔣介石推行的政治模式一直受到集權政治體係外反權力的影響。利益主體和權力中心的多元化是現代政治社會的基本特征,也是民主社會的政治外形。從政治發展的視角言之,衝突既是現代社會政治生活的基本景觀,也是推動政治進步的動力。在政黨政治中,衝突是司空見慣之事。在政治成熟的國家,衝突並非是影響政治效率的因素,相反,衝突往往是實現政治和諧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