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書家淺說(1 / 2)

書家的第三個最起碼的條件,是他將任何一定的書寫內容,都能創造成一件形式完美的書法作品。就是說,無論用什麼樣的紙幅形式書寫什麼樣的文字內容,書家都能用這些現成的材料,創作出一件形式完美的書法作品來。這形式完美主要意味著:第一,這一作品是風格化的,必須相當出色地統一於屬於書家自我的某一風格特色之中;第二,這一作品是整體性的,從開頭到結尾必須上下呼應、左右顧盼,血脈貫注、氣息流通,從而構成一個不可分割的藝術整體。應該指出的是,作品最後的落款與蓋印,在這一形式完美中占據著相當特殊的重要地位。從一定意義上甚至可以說,單從這落款與蓋印的是否恰到好處,即可以看出書家藝術水平的高低。那些藝術成熟的真書家,總是能給自己最後的落款與蓋印找到一個最好的形式。與此相反,那些假書家則是無論書寫什麼內容的書法作品,也不可能創造出一件書法作品所不可或缺的完美形式。他們的作品,無論在風格化還是在整體性方麵,不可能避免這樣或那樣的缺陷和不足,即便是最後的落款與蓋印這個小小的局部,也完全可能漏洞百出,這在楹聯這種書作形式中表現尤為突出。

在今天,討論書家的真假問題,是不能不談一談諸如書家的個人作品展、個人作品集,以及五花八門的書法家辭典、書畫家辭典之類的書法現象的。本來,“辦展”、“出集”、“入典”,是對書家的一種相當鄭重的社會肯定方式。對於一位書家來講,能夠“辦展”、“出集”、“入典”,往往是他幾十年乃至畢生的不懈努力、苦心求索的結晶。但時下的情況,則幾乎完全不是這樣了。在今天,無論是“辦展”、“出集”還是“入典”,首先是個錢的問題。所以結果就是,誰有錢誰“出”,誰有錢誰“辦”,誰有錢誰“入”;“出”了的,“辦”了的,“入”了的,往往是那些自己有錢或能拉上別人的讚助的人。所以這樣一些書法現象,在很大程度上已經不是對書家的水平與地位的一種社會肯定方式,而僅僅是對書家的金錢狀況的一種社會肯定方式了。我們這樣說,絕不是說所有辦了展的、出了集的、入了典的書家都是靠金錢而不是靠水平的,而是說其中的相當部分人都是靠金錢而不是靠水平的。就筆者近些年來所見到的一些“個人展”、“個人集”及“辭典”的情況看,真正有相當水平的為數不多,大多數都是水平低劣甚至十分低劣的。尤其是許多“辭典”的狀況,真已經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地步。因為它們的取舍標準是能否交納入典費或能否包銷,而真有水平的書家又對此不屑一顧,所以最終入了典的往往就不是什麼書法家了。因而在我們看來,要說這樣的“書法家辭典”成了地地道道的“假書法家辭典”,恐怕也不為過。正是鑒於這種狀況,所以,我們認為,絕不能將“辦展”、“出集”、“入典”之類簡單化地作為判定書家的標準,而是要認真研究所謂“書家”的實際水平。

書家的第三個最起碼的條件,是他將任何一定的書寫內容,都能創造成一件形式完美的書法作品。就是說,無論用什麼樣的紙幅形式書寫什麼樣的文字內容,書家都能用這些現成的材料,創作出一件形式完美的書法作品來。這形式完美主要意味著:第一,這一作品是風格化的,必須相當出色地統一於屬於書家自我的某一風格特色之中;第二,這一作品是整體性的,從開頭到結尾必須上下呼應、左右顧盼,血脈貫注、氣息流通,從而構成一個不可分割的藝術整體。應該指出的是,作品最後的落款與蓋印,在這一形式完美中占據著相當特殊的重要地位。從一定意義上甚至可以說,單從這落款與蓋印的是否恰到好處,即可以看出書家藝術水平的高低。那些藝術成熟的真書家,總是能給自己最後的落款與蓋印找到一個最好的形式。與此相反,那些假書家則是無論書寫什麼內容的書法作品,也不可能創造出一件書法作品所不可或缺的完美形式。他們的作品,無論在風格化還是在整體性方麵,不可能避免這樣或那樣的缺陷和不足,即便是最後的落款與蓋印這個小小的局部,也完全可能漏洞百出,這在楹聯這種書作形式中表現尤為突出。